wsw968 發表於 2006-6-1 16:34:21

回復 #9 解嚴前警備兵 的帖子

大哥,就是警察伯伯也不可以進入民宅的,除非是發生現行犯跑進你家:L,或是你請他進去:lol,或是有搜索令
請注意喔,搜索令還必須是你家的地址才能進你家的!!

阿士 發表於 2006-6-1 16:39:26

回復 #7 解嚴前警備兵 的帖子

憲兵執行軍紀糾察勤務屬軍法警察身分,不能擅自進入民宅
所以只能在門口等阿兵哥出來,或是請求警察支援
由於外出一次軍紀糾察都要好幾小時,又不能進民宅,所以大多是找分駐所休息上廁所抽菸啦!

軍人穿便服並不是不能糾舉,只是要確定你具有軍人身分
當然你也可以否認,所以當時我們也就不太自找麻煩
自從不再硬性規定休假一定要穿軍服後,抓到的違紀就少很多了
很多單位也允許洽公穿便服,以免惹麻煩

92T 發表於 2006-6-1 16:48:08

非常謝謝各位大哥的解答,講句真的,那時坐上憲兵的白色吉普車,哇...真的很乾淨:gud::gud: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6-1 16:52:53

原帖由 解嚴前警備兵 於 2006-6-1 16:27 發表

另再請教憲兵同志,為什麼不能進入民宅呢?是有規定還是另有隱情:lol:如以後碰到類似情況該如何處理,我好告訴我兒子:D

報告學長:
這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如商家、百貨公司、車站之類的公共場所,在戒嚴時期憲兵是可以隨處步巡的,解嚴之後目前除了車站有設置車站班 (軍人服務台) 之外,一般也不會到各公共場所步巡。除非有特殊需求,例如小弟服役期間新竹隊還有應新竹火車站前的某百貨公司要求,還設置一個巡邏簽到哨點。

小弟猜想原因可能是不要造成軍人干政的不良印象,畢竟現階段治安還是以警察等司法警察為主,憲兵雖同具為司法警察身分,但前提是在檢察官指揮之下,不然憲兵還是以軍事警察的勤務為主,一些小罪小犯還是給警察等單位處理比較洽當。

除公共場所之外,另一種就是民宅這種私人領域,即便是帶小馬子去賓館開房間,在開房間這段期間,警方與憲兵等司法警察仍舊不能任意臨檢。
必須要有法院開具的搜索票,搜索票需清楚明列搜索地址、搜索時間等資訊,不能沒有搜索票或是拿一張過期或是時間地點不對的搜索票任意搜索,因為這是違法的行為。
由於小弟沒有待過憲兵隊,相關的資訊都是以前在憲校受訓時,教授軍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教官在課堂上提到過,更進一步的資訊就要有勞待過調查組或是軍司法小組的學長補充了:smk:

相關討論請參閱 【警務】遇臨檢的應對方法及相關法令

張致華 發表於 2006-6-1 19:31:04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6-1 16:52 發表


報告學長:
這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如商家、百貨公司、車站之類的公共場所,在戒嚴時期憲兵是可以隨處步巡的,解嚴之後目前除了車站有設置車站班 (軍人服務台) 之外,一般也不會到各公共場所步巡。除非有特殊需 ...

ㄧ般來說,步巡要抓到違紀真的比登天還難,除非有白木的,另當別論:lol
至於是否進入民宅,如果是現行犯,則不須任何文件,直接進去抓人
平時是由便衣進入店家,至於住家則不行,因為涉及法律問題,能避免則避免:lol
我在服役時,當年郝總長下令軍人不得騎乘機車,當時也是機巡星期日1800~2000
在至善路騎著已經很破的野狼125,正在苦無業績之時,ㄧ台DT越野機車呼嘯而過
此時眼尖的我,發現風衣外套內是軍服,推斷應該是衛勤學校學生,當我吹哨時,後面
那位竟然囂張的說來追啊,野狼追DT根本就是...:mad: 什麼爛機車嗎

但是那位學生可能忘了,憲兵是甲種體位,沒有近視就這樣苦苦追,兩眼盯著DT躲在哪
結果他躲到故宮對面巴士停車場旁的雜貨店,他老兄很可樂的在店內喝飲料,當時兩眼充滿殺氣,你他X的囂張到極點,此時又礙著不能進去,ㄧ氣之下把雨衣穿起來,進去
把它抓出來,他在店內看到我們穿雨衣進來,當場傻眼不知所措,只有乖乖出來,出來
後當然不可能有客氣的,當場先幹譙再跑嗎,腿長嗎王八蛋,本來想帶隊處理,哪位學生當場淚下,此時圍觀民眾越來越多,大家好言好語替他求情,但是還是依規定記違紀
不是我們白頭翁耍屌,有時候有些軍人真的很囂張,又不識相兼不長眼,如果沒有重大
違規,ㄧ般都會算了,下回在聊抓違紀跟營區衛兵拿槍對恃:lol

92T 發表於 2006-6-1 19:51:08

原帖由 張致華 於 2006-6-1 19:31 發表


ㄧ般來說,步巡要抓到違紀真的比登天還難,除非有白木的,另當別論:lol
至於是否進入民宅,如果是現行犯,則不須任何文件,直接進去抓人
平時是由便衣進入店家,至於住家則不行,因為涉及法律問題,能避免則避免:lol ...
學弟好:好家在,學長沒被你捉到,:lol要不然我看就吃不完,兜著走,我也很懷疑,我只是買個雞屁股,有這麼大條嗎?:L:L

高登鐵漢 發表於 2006-6-1 21:37:06

呵呵....細數上列的每一條..我們幾乎都有過耶....記得有一次跟幾名業務士到北竿鄉恰公.大夥一時吆喝到麵店吃個麵順便喝一杯.因為大夥都是營級業務士.自然身上都帶了一堆公文或裝備進去麵店吃麵(我們裡面有一位軍械士背了2挺T-74機槍進去吃麵.)結果突然有幾名憲兵弟兄在門口叫我們出來....嘿嘿...結果還是麵店老闆安排我們從後門走啊......想到以前當兵的日子還真是懷念啊...

aldrich 發表於 2006-6-1 21:48:04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6-1 01:30 發表
國防部針對軍人違紀與軍車違規部份,分別頒有「軍紀維護實施規定」及「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等行政命令規範軍人與軍車。

論壇內待過軍中憲兵或是服過憲兵隊勤務的學長,相信大多數都有服過「軍紀 ...


我當兵的時候,金門阿兵哥沒有隔夜假,除了返台假以外,就只有週日的散步假,到金門街上吃吃東西、看看電影、洗個頭。

其中有個很熱鬧的地方叫做山外(新市),每逢假日滿街穿著草綠服的阿兵哥,逛街、買土產,其實金門沒地方去,假日不管你是大村小街通通兵滿為患,只是像山外這種市集阿兵哥特別多。

山外這個地方雖說是市集,其實沒幾條街,穿甲服的憲兵通常從四面八方兩人一組收網堵人,我們在金門看到的憲兵只要是穿著甲服,頂多加快規律的腳步,但沒看過用跑的。

你問這樣怎麼記得到違紀是吧!這些憲兵可利害了!

剛剛已經提到是四面包抄了,這時候附近一定還有穿草綠服的憲兵,這種是可以跑的,三兩下就把你圍起來,跑都沒地方跑。

被憲兵堵到很難會可以不記違紀輕易脫身的,除非屆退官兵(開過離營座談,胸前有個蔣中正先生頭像的胸章,這種開了大概也沒用,連上倒楣罷了。)。

那我們的對策呢?

耳朵拉長點,因為穿甲服憲兵的腳步聲,比較規律!還是有機會聽得出來!

眼睛放亮點,眼睛要掃射所有可見的範圍,從近而遠,從遠而近!尤其是要經過十字路口時!

隨時找掩蔽,有時憲兵會躲在轉角,有時憲兵會快步包抄,隨時注意掩蔽退路,碰到這種情形,立刻退近店家,金門步巡的憲兵是不能進店家的,也不能到店家裡抓人。店家為了生意,甚至開後門讓你跑,不可能出賣阿兵哥的啦!

那憲兵的業績從何而來,放心啦!一代新人換舊人!還是有許多菜鳥,一聽到憲兵吹哨子!喊不要跑!就乖乖停下腳步的啦!

這種違紀到了連上,軍官們也是開始找關係,想辦法找學長學弟幫忙劃掉,那菜鳥呢?大概日子就不好過了!

hpk999 發表於 2006-6-1 22:10:19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6-1 16:52 發表


報告學長:
這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如商家、百貨公司、車站之類的公共場所,在戒嚴時期憲兵是可以隨處步巡的,解嚴之後目前除了車站有設置車站班 (軍人服務台) 之外,一般也不會到各公共場所步巡。除非有特殊需 ...

其實嚴格說來...重點在於武裝憲兵執行軍人軍紀糾導時.所著衣服為軍裝........
一般來說.商家.書店.只要有開門營業.都可認定為.....開放性公共空間...其實有軍人.跑進去躲憲兵是沒用的.
憲兵為何不敢進去?原因1.就是礙於身上的軍裝.2..沒啥了不起的違紀.不需要大動作.......記的 早在 70年代初...步巡憲兵1組為4人.3人武裝.1人便衣.......此時.若有軍人遭憲兵追趕而躲進商店.其實這時只要便衣憲兵進入.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他就的乖乖出來了.若不從就強制帶離.只要敢還手.外面3名武裝憲兵就師出有名了.嘿嘿嘿...事情就大條了.不是違紀就可以解決了....
依小弟經驗來說.也曾遇到過.無搜索票.就進入一般民宅搜索的狀況........
原因為......只要有逮到現行犯.經現行犯供出同夥犯罪藏匿場所........基於...恐有湮滅事實證據.具有緊急急迫性.....得.....先逕行實施搜索......後..補搜索票.....或實施緊急搜索前.先向檢座電話報備均是權宜之計.
法律.法條.是死的..端看如何活用手段來達成任務...況且活用法律.法條.是在剷除罪惡..相信正義之神會站自己這方......

wsw968 發表於 2006-6-2 00:48:26

其實跟警察也都一樣,不要忘了到底我們也有司法警察的身分,可就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就像外人都說憲兵執勤只能用走的不能跑步!!是啦,為了一個銅環不潔,外加皮鞋很髒的違紀,那真是不值得跑
要是碰到搶劫現行犯,別說跑步或是進入民宅,我連槍都開了也不會有事!!: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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