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 發表於 2006-5-25 14:22:55

回復 #9 mp432 的帖子

報告學長:
我也是外島兵,覺得以自己的逃兵來報復上級長官,實在是"玩太大",
我在馬祖時,仍是戒嚴(敵前逃亡),逃兵的話搞不好被判死刑,何必呢??

真要報復,只是時常出苞也可達到相同的目的,而且,義務役只是過客,
退伍後找機會K營長,蓋他布袋,不也一樣嗎??

總之~~退一步海闊天空!!

瘋狗 發表於 2006-5-25 14:44:56

該名軍官所丟棄的是陸軍105mmAPFSDS(翼穩脫殼穿甲彈),好懷念的彈種三軍打了十幾發,把M24戰車打成蜂窩,但是演訓時卻是打破甲榴,因為爆破效果比較好也便宜,夜射更美!!一根火紅的鎢鋼心飛出去,看靶的人會像看流星一樣很美.一般在裝校都打練習彈,部隊都打HEAT(脫殼穿甲彈)也有打破甲榴的.

憲校正期生 發表於 2006-5-25 17:23:54

我今天特地看了這段報牴,覺得這個軍官太可惡了!怎麼可以因為與長官處不好就想惡整!還做了之後又去”統”....
這就很可惡了......
還好給免職了!
像這種幹部將來上戰場一定會朝自已的指揮官的車開砲的!

Roach-H 發表於 2006-5-25 17:34:07

動能穿甲彈(KE,Kinetic Energy):
穿甲彈(舊稱戰防彈) AP(Armor Piercing)
甲帽穿甲彈 APBC(Armor Piercing Ballistic Capped)
高速穿甲彈 HVAP(Hyper Velocity Armor Piercing)
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簡稱翼穩穿甲) APFSDS(Armor Piercing Discarding Sabot Fin Stabilized)
脫殼穿甲彈 APDS(Armor Piercing Discarding Sabot)

化學能穿甲彈(CE,Chemical Energy):
榴彈 HE(High Explosive)
破甲榴彈(舊稱高爆戰防彈) HEAT(High Explosive Anti Tank)
塑膠榴彈 HEP(High Explosive Plastic)

列舉數種,懇請補充

SEIBU AKD 發表於 2006-5-25 18:50:16

這種脫殼穿甲曳光彈(APFSDS)彈.現役國軍所有的這種彈.幾乎都出自我的手中.生產裝配這種彈.真的很辛苦.在81年我初進202兵工廠時.這種彈就占了我們全廠產值極高的比例.一顆造價要新台幣六萬塊.從81年開始到87年左右.這種彈就一直在生產.由於一年都要裝配生產好幾萬顆.而一天正常班又只能夠完成四百顆.所以就一直加班.好幾個月都沒有放過假.真的是很辛苦.

ts00914555 發表於 2007-1-20 03:47:38

挖哩咧~~我以前當兵的單位.....真是太扯了啦..你看看..現在沒有憲兵排就越來越亂了







503旅憲兵排退伍........

[ 本帖最後由 ts00914555 於 2007-1-20 03:50 編輯 ]

SmokeyLT 發表於 2007-1-20 05:25:52

領導統御出問題

在頭腦簡單的時代,
領導統御其實就是:〔老子官比你大,老子年資比你久,你就該死,乖乖聽話!〕
所以長官或學長狠操狠幹,
也不會怎樣.

現在軍中要是還有這種問題,
坦白講,是這種老八股觀念作祟.
因為現在真正是帶兵要帶心的時代了.

舉例而言,我在水牛城大學教書,
每堂課必點名,而且三次不到就死當.
照理說,學生應該很恨我,
但是我每學期教學評鑑都是前三名,
因為我掌握了學生的心理.
不會因為我是老師,就拿職權壓人,
而是會解釋清楚,我為何要如此要求.

只會肏人老娘,不會抓住部屬的心,
我想要是被屬下連累,也是活該.

kywang 發表於 2007-11-5 07:43:09

前途的路沒了∼只因某些事情就鬧起小孩脾氣....

就覺得有點"丟臉"。

a9z7 發表於 2008-1-3 10:13:44

原帖由 何先生 於 2006-5-25 18:5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這種脫殼穿甲曳光彈(APFSDS)彈.現役國軍所有的這種彈.幾乎都出自我的手中.生產裝配這種彈.真的很辛苦.在81年我初進202兵工廠時.這種彈就占了我們全廠產值極高的比例.一顆造價要新台幣六萬塊.從81年開始到87年左右.這種彈就一直在生產.由於一年都要裝配生產好幾萬顆.而一天正常班又只能夠完成四百顆.所以就一直加班.好幾個月都沒有放過假.真的是很辛苦.
那你還真應該建議國防部把這個傻中尉拔階受訓; 抓去上生產線, 好好做它一兩萬顆砲彈贖罪, 順便了解一下裝備得來不易的道理.

話說回頭, 部隊裡升調進退體制僵化, 許多人在進退不得之際, 當然就會搞出許多狀況 (不小心多出幾次包, 一樣可以達到拖累長官的效果). 如果能比照外面公司行號, 和上頭意見不合可以選擇離職, 那麼問題應該會少一些. 如果老是拿軍人沒有人權更沒有自由來當作藉口, 那麼試問一個沒有人權沒有自由的次等公民又怎麼可能全心全意拿著自己生命保家衛國?

[ 本帖最後由 a9z7 於 2008-1-3 10: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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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報復隊上長官 澎湖中尉軍官把穿甲彈丟到湖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