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潘總:
拍謝,小弟又來找麻煩了。
您在上文提到特勤中心法制化,警衛官士必須由憲科人員擔任。
但小弟查了一下國安局組織法、特種勤務實施辦法,好像都沒有提到必須由憲科人員擔任的字眼。
此外, ...
阿桑大師:答案就在#1哨,拜倫PO的資料就是警衛大隊的警衛士招生簡章的內容。特勤中心成立以後,警衛大隊的警衛官、警衛士的來源就委由憲兵招生後由憲校代訓,所以年輕的就一定是憲兵了。現在就不用說了,因為目前警衛大隊已經是憲令部的單位了。這裡指的是警衛大隊是分佈在正副元首與其家屬的"侍從警衛組"的內衛兵力,依對象編制區隊、分隊不等負責警衛對象。
特勤中心就另當別論了,是以前聯指部警情中心改編,裡面的來源早期從各軍種挑來的衛官和衛士,各兵科都有。
警衛官裡也有政戰科的,以前聯指部時期從部隊的尉官(排長、輔導長)裡挑的。目前警衛大隊也有輔導長,以前聯指部警情中心底下還編制指揮中心與政戰室,現在的特勤中心有沒有不曉得? 所以還不會誇張到輔導長也要憲兵自己當的情形喔∼∼
回覆 11哨 老潘 的帖子
補充一下學長的說明:兵科是受訓單位或學校單位授與的,代表你接受此分科教育與擁有此一專長
但是所下的部隊則是依部隊特性及隸屬(陸 海 空 憲)區分與兵科無關
一般而言特種兵科(砲兵 運輸 裝甲 通信 化學 經理 憲兵)都會在相關部隊
分到一般部隊發展不易容易遭到排擠
唯一例外大概是政戰兵科,因為各軍種都有編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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