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1 junhong 的帖子
我只有遇過當時在門口站哨.有跟老阿伯.突然跟我們衛兵說我們牆上有坐一個人 當時心想 哪有可能 但還是回報主官
後來 士官長帶一個槍兵正哨去巡過然抓到一個誤闖營去還在牆上不下來.後來回報給副營長.空軍三顆泡也來關心看有沒有軍情外洩.指揮部
副指揮官也打電話來.後來想說 有幾天榮譽假..:titter: 結果那個誤闖民眾精神有些問題.憲兵隊嬾的辦.後來交給警方處理....榮譽假飛了:L 75年8月吧.到一家書局影印資料.瞄到一旁待印的東西竟然是「xx飛彈射擊xxxx」.冊子上一行大紅字:「極機密」
而一旁除了我.老闆外並無他人...這種東西爲何在這?
趕緊打電話通知「六合隊」.抱著看熱鬧心理.等在不遠處....瞧瞧如何收場?
大約過了2分鐘.一輛1/4﹝不是白色的﹞到來.下來3個便衣.進入書局找老闆談.遠遠看:有一各傢伙拿出證件亮一下.另2人在影印機上找東西.老闆此時臉色超白....一個便衣借電話打...一個東看西看...一個出來與駕駛講話...1/4離開..
可能回隊請求支援...大約5分鐘吧...可能是資料的主人來到..與帶隊便衣談話後.3個便衣將冊子裝入牛皮帶與資料持有人離開..我回到書局..問老闆:「那3個是什麼人.臉色那麼臭?」
老闆回我:「海軍反情報組」.....
天啊....在那個年代...反情報單位出動......代誌......非常大條! 記得87年學弟正在三重分隊服役
那天好像是端午節,突然對面堤防有位民眾跑來報案
問他發生什麼事情
他說他在撿他不幸失控,最落到淡水河上的遙控飛機時
發現一具浮屍
後來,好像是代打110報案
日子過太久,已經忘的差不多了
只有憲兵隊的才具有〝軍司法〞警察身分
在憲兵隊執勤的軍官兵,具備有軍司法警察身分。所以若是隨隊連的官兵執勤時候,是可以受理若是一些車站班或是軍中排的官兵則是僅具有軍法警察的身分。
民人報案,基本上若是另一方也是民人且是告訴乃論之罪
基於過去上級長官(司令部)的指導,傾向轉由警察局處理
對於民人犯有公訴罪(竊盜、槍砲彈藥、煙毒..等)
憲兵隊才會很喜歡偵辦
但就積分評比
還是以軍人犯罪偵辦或得分數較高
過去還有偵辦大陸偷渡客
這個案件項目
是很多單位都喜歡偵辦
例如有:
以前的海巡部 憲兵隊警察局
因為很多或得很多的情報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