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ngo.5197 發表於 2015-12-23 11:41:45

逃兵vs拘留室

於南區憲兵隊時,捉到一名逃兵,訊問後關往拘留室,等待明天送往該軍團,這名逃兵很奇怪,整點巡查或是有人經過時,就都會馬上起身趴在窗戶上,你走過去他看過去,你走過來他看過來,身體也跟著移來移去,眼神怪怪的,整晚都是這樣,久了我們也不以為意,還跟他玩起了”拘留室對看活動”,當作上下哨時的娛樂~

移送時間到了,機動班三人去拘留室,要將他帶往警務室,三個人還再跟他玩”對看遊戲’,他也在拘留室裡跑來跑去,三個人的笑聲連大門副哨都聽的到,警務室軍官催促,不要玩了啦~快把人帶來~

帶班班長才心不乾情不願的,將門打開,但卻冷不防的該名逃兵,立即推開門,並從班長臉部重擊下去,班長
倒地,兩名阿兵哥立即撲向前,將他治服,拘留室一陣騷動,叫快來支援的聲音此起彼落,而此時我們卻聽到一句話,~~(台語)幹*娘..我注意你整夜~你是在看三小”~

哎!吃藥的最好不要惹~~以免樂極生悲!!!

[ 本帖最後由 jiungo.5197 於 2015-12-28 12:29 編輯 ]

kinmenyn 發表於 2015-12-25 19:44:11

台北憲兵隊也有一個拘留室,警察抓到犯罪的軍人
就會送到憲兵隊來
初下部隊的新兵,通常都要兼預備隊,預備隊除了大門
勤務外,有犯人時還要擔任看守犯人的任務
有一回半夜兩點多,輾轉從警察局轉了一個犯人來,聽說
是一個殺人現行犯,有軍人身份,一時大家頗為緊張
來的時候,一付囂張的樣子,目中無人的態度,好像萬事
都無所謂,軍法官叫我們先把他關起來
個把小時過後,軍法官把他提出來做筆錄
開始時,那種桀驁不馴的態度把長官們惹的很火大,最後
還是軍法官有辦法,一陣曉以大義後,開始訴說著他的犯案
過程·····一時衝動,刺死人
就在軍法官問完話後,只見他整個人軟癱在地,懊悔不已
站在旁邊的我們,其實感慨蠻多的,因為大家年級差不多
未來的日子還很長,其實他忍一下就過去了,也不會發生
這種事,怪只怪自己思慮不周,感情用事
唉,這年輕人有時還是不要太衝動,衝動呢,有時真會做出
後悔一輩子的事的,不能不慎

jiungo.5197 發表於 2015-12-28 12:20:46

77年時~三名調查士捉到一位逃兵,三人都”掛彩”!鼻青臉腫的,但我們看向該逃兵時,他身材壯碩,看起來孔武有力,但又一副癡呆的樣子,很難想像,我們三名體格一流的調查士,會打不過他?

該逃兵被帶到辦公室訊問,雙眼釘著你看,中指一直彈向你,口中不知在唸什麼咒語,不管調查官怎麼問話,他就是那副樣子,調查官一氣,大聲喊著,把他綁起來,雙腳墊高,開始抽打他腳底,他還是那副樣子,雙眼釘著你看,中指一直彈向你,口中唸著咒語~

最後調查官拿出,摧淚瓦斯及電擊棒,噴他及電他,搞了他好久,他才結束裝瘋賣傻,乖乖的作筆錄,筆錄作完關到拘留室時,他還得意洋洋的,問我們他裝瘋賣傻的像不像?聽完後真想把他捉出來,再搞他一次。

[ 本帖最後由 jiungo.5197 於 2015-12-28 13:58 編輯 ]

jiungo.5197 發表於 2015-12-29 15:38:14

空軍單位不是都很凉嗎?為什麼要逃兵?關在居留室的逃兵頭低下來,欲言又止,哀聲嘆氣的回答,我是空軍警衛連的.....。聽完後心裡在想,還有軍種服裝要求比憲兵高,體能戰技要強過海軍陸戰隊,頭腦最好各個是博士的軍種啊!服個兵役而已,幹麻搞到十八般武藝樣樣皆通,空軍警衛連查緝通報最多的逃兵。第二名...空軍防炮部隊。不知道現在是否有改變~~~

kinmenyn 發表於 2015-12-29 17:23:12

逃兵的理由,千千百百種,想家的,有之,兵變的,有之
被欺凌的,有之......總是有很多的理由,來支持他做出這種
錯誤的決定,就算是~前線,逃兵,唯一死刑~,他們也不怕
小時候家鄉只要有逃兵,都把老百姓搞得雞犬不寧,要到抓到人
為止,要不然整個晚上,家裡都要迎接那川流不息的人們
一會兒村長帶人來搜查,一會兒警察帶憲兵,如果沒抓到,會
重複者來,他們才不管白天黑夜呢,大家真是有苦難言
有一回,村莊的小吃店,來了一個兵,吃喝一番後,開始酒後吐真言
說者說者,開始放聲大哭.....
原來他兵變了,他從小指腹為婚的童養媳跟人跑了
他痛不欲生,心情不好,無心操練,跟連上弟兄也時有摩擦....
好心的老闆一面撫慰他,一面告訴他連上的長官,沒多久,連上長官
就把人帶回去了
幾天後,連長帶那個兵帶者禮盒來跟小吃店老闆道謝
原來,當天晚上,那個兵準備利用晚上上哨時,對部隊裡跟他為難的
人展開報復,並攜械逃亡,所幸在部隊長官一致的開導下,才沒有造成
憾事,而小吃店老闆的適時關心,更起了絕對效果
可見,人並不是天生長反骨的,他是需要大家關心關懷的
只要大家平時多些關心,相信一定可以減少此類憾事的發生

kinmenyn 發表於 2015-12-29 21:56:13

73年,部隊脫離了憲兵隊那煩雜的勤務,到司令部整訓
與我們士兵不是很麻吉的士官長,也一起跟我們進入司令部
整訓
大家階級有別,平時甚少交流,有時看他鬱鬱寡歡,沒來由
大發脾氣,鑑於此,大家都敬鬼神而遠之
部隊整訓完,分發營區後,開始有者正常的休假
甚少交流的士官長,開始放假就忘了回營,常常讓長官下
不了台,總是三催四催,告爺爺,請奶奶的才懶懶散散
的回營
每次看到士官長一臉茫然的樣子,不管誰問他,士官長不說
也沒人知道到底發生了何事,當然更是愛莫能助
一次的休假中,大家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士官長沒能逃過
此劫,因為他決定逃官了
沒幾天,他就被捉了,捉到司令部,成為了階下囚
唉,其實人生嘛,世間沒有解不開的結,鑽牛角尖並不能
解決問題的,只會讓問題更複雜而已,就像士官長一樣
又,不管你是在營或已退伍,年紀多寡,他們都是一樣的
有問題用智慧解決吧,千萬別意氣用事

邱明宗 發表於 2016-1-2 00:36:52

所待過的憲兵隊,只在鳳山憲兵隊,第一次有接觸過拘留室,但裏面關的人,不是友軍,確是連上一位235梯的憲兵。因服側門哨打嗑睡,被連長現場逮到,而下令關禁閉悔過。

CPC1648 發表於 2016-1-23 21:44:45

民國65年初在士林憲兵隊時,有一天憲兵司令部來的一份通緝文件,平時這種文件由司法小組(成員三人均是大專預士)簽呈隊長核閱後就存檔了事,當時士林憲兵隊是以特別警衛為主沒有地區憲兵隊勤務績效的壓力,但這份通緝文件傳到隨隊連丁排長手上就吸引他的注意,原來是一名女逃兵,桃園龍潭某軍團藝工隊的女隊員不假離營,被該單位通報逃兵通緝,而該女逃兵家就住在天母眷村,丁排長當天就前往女逃兵住家,請她母親勸導其女出面投案,第二天派出便衣哨,監視住家附近,第三天確認該女躲藏在家中後,
丁排長帶武裝憲兵,會同村長進屋緝獲該女逃兵,押回隊部後經司法小組問完筆錄後關在拘留室,這件事報告隊長後,隊長認為關在拘留室不妥,連夜叫司法小組開警備車解送到桃園龍潭該軍團軍事檢察所。

jiungo.5197 發表於 2016-3-25 13:21:36

逃兵一個月以上,即喪失軍人身份,改以中華民國刑法論罪,而不適用較重的陸海空三軍刑法,你有聽過嗎!我是今天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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