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能否設置糾儀長?
中國時報鍾玉玨╱10月24日綜合報導加拿大首都渥太華22日發生的槍擊案,槍手後來闖入國會大廈,頑強與皇家騎警交火,
最後被眾議院維持秩序的「糾儀長」維克斯(Kevin Vickers)擊斃。新聞傳開後,
國會議員、新聞界與民眾推崇58歲的維克斯是「英雄」,若非他英勇擒凶,恐更多
人橫屍國會殿堂。
糾儀長成立於1867年,至今僅10人出任此職。維克斯手持權杖,負責引領議長
進入眾議院,雖是一種儀式性職位,但必要時必須監督議場的秩序,並保護官員
的人身安全,可謂眾院的首席執法官或警長。這次維克斯與槍手對峙,出色的
表現也讓民眾重新認識糾儀長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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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近年來立法院院會也常常是亂成一團,辜負選民託付,立法院也應該設置個「糾儀長」職務,最好由後備憲兵擔任,看能否好一點? 印象中美國等英系國家國會是有糾儀長一職,糾儀長首重其警衛功能,在議事混亂的我國如果要增設本職務,依目前狀況應由保六總隊第一大隊或總務處警衛隊人員出任。
[ 本帖最後由 SIGP226 於 2014-10-25 00:17 編輯 ] 小弟認為對照當前國內的政治環境,其實沒什麼多大的效果。
因為連議事秩序都無法維護、議場安全也被學運攻佔,前面兩種狀況,主事者都不敢當機立斷,強力排除廓清,更不要奢望設一個糾儀長就能有什麼大改變。
如果沒有牽涉到政治的問題,單純的有槍手跑到立院開槍,其實現有的保六立院警衛中隊,外加霹靂小組、維安特勤隊,應該是足以應付了。
立法院能否設置糾儀長?
以我國的立法諸公(婆)的問政水準,對此問題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在加上執政者的軟弱,所以設這些多是無用論。 我看還是恢復明朝「廷杖」的制度,哪個立委吃飯不幹事天天搗亂的,直接把他屁股打爛算了,哈哈。:0118: 原帖由 邱明宗 於 2014-10-25 20:4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以我國的立法諸公(婆)的問政水準,對此問題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如果有暴徒攻入立法院
把立委全部殲滅
也不會心痛
至於糾儀長的設置,就別白花公帑吧~~
:lol: 還不如找幾個〝大哥〞級的來坐鎮立法院,這些〝偉大的政治家〞們會學點規矩裝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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