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弊案起訴近百人
國軍副食品弊案 起訴近百人(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7日電)
台南地檢署今年4月破獲廠商涉嫌以酒色、金錢賄賂軍方人員,再把注射保水劑的灌水肉品等副食品賣入軍中,這起採購弊案遍及陸海空三軍。
台南地檢署偵辦軍商勾結,破獲灌水肉品賣入軍中案,繼6月起訴14人後,今天再起訴79人,包括陸軍8人、海軍14人、空軍15人、退休公務員1人及廠商業者41人。。
南檢估算,賣入軍中的灌水肉品逾24萬公斤,軍人收賄逾新台幣130萬元。
...................................................................
希望以上弊案能給當事人一些教訓!
30多年前我231B服役時,擔任過9個多月的伙食委員,負責營部和連上的伙食採買。
每天天剛亮,搭著3/4的車,上台中建國菜市場。青菜向三朵花姐妹買,雞鴨魚豬羊牛向有口碑的店家買。研究食譜天天變換菜色,三不五時或弟兄生日要加菜,吃些鱉兔鵝,就開車到農家直接買,晚上還到台中中華路夜市向師傅取經。我當伙委時做得很好,別連連長還常常帶著他們的伙委,來吃、來學習。我擔任伙委時,長官弟兄們大家很喜歡,幾乎做到伙委一直連任。當時,我們憲兵伙食採買的經費也還好,但是我要求自己[要用心、帳清楚、爭面子],[責任、榮譽]是重點,事過多年,現在想起來心裡都還高興! 相信很多學長都聽過,服兵役時管裝備、管錢,這兩項是最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特別是伙委,每天每月掌管那麼多弟兄的菜錢。品質好壞與價格高低就取決於伙委的用心及良心。
希望本案能給其他現役官兵一個警惕,可別為了一時的貪念,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回覆 哨長 jimshang 的帖子
民國74年台北憲兵單位的主食:大米、麵粉、食用油由【經供處】位於新店秀朗橋下方所供應,副食品由伙委、採買於凌晨派軍車到環河南路舊菜市場採買雞鴨鵝、豬、牛、羊、魚、蔬菜、水果、南北雜貨調味品等。該年5月開始實施副食品供應站,由供應商將副食品送至幾個較大營區(例如:新南營區即現在大安森林公園),各單位將採購食材數量及種類開採購單交給供應商,隔天派車取貨,一∼二週跟供應商結算貨款。如此解決往返民間菜市場採購之不便及供應商亂開價之困擾。
供應商需參加軍方採購標案,由各單位開出所需採購品的種類及單價,總合最多項目最低價者得標。廠商為了得標,將不常用的項目低於成本投標:例如:市價一公斤裝的葡萄乾原本為新台幣120元,故意寫成10元,甚至1元強標,然後以煙、酒、禮品…跟各單位採買打好關係,請他們開採購單時,手下留情,儘量不買此類低價品,來減少損失。即使伙委需要用到葡萄乾時,也不好買太多,理由是「避免得罪人」,指揮部督察官知道,因無實質犯規情形,故不便介入調查,如此行之多年。
[ 本帖最後由 張雍鐸 於 2014-8-30 23:26 編輯 ] 謝謝,以上兩位弟兄的回應!
我當年擔任伙委,得到長官和弟兄的支持協助 ,
放心讓我去做,也沒有任何人要我藉故報銷,[之後,我聽到其他軍種單位的伙委,說有這種事]
實在講我們憲兵部隊,還是很優秀的。所以,為了拼個榮譽,拼個好名聲,我可以做得很好很自在。
當年,部隊採購伙食副食品,還沒有現在的[副食品供應站/供應商]統一採購的辦法,
現在的辦法,好像也會出問題,怎麼辦啊?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