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解雇?她年資17年 17分鐘打發
作者: 記者許俊偉、莊旻靜╱台北—新竹縣連線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5月3日 上午3:02泰林科技湖口廠解雇廿八名年齡高、年資高和薪資高的「三高」員工,多數是女性,員工指控雇主不當解雇,還質疑有性別和年齡就業歧視,昨赴行政院前陳情。勞動部說,泰林解雇過程有「很大的瑕疵」,不能勝任或組織再造等理由解雇勞工,依法須經一定程序和門檻。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已函文勞動部暫時停止核發泰林科技招募外勞許可,同時也要求泰林針對不當解雇、停用本籍勞工部分在本月七日前提出說明。
泰林科技財務處長兼代理發言人蘇郁姣表示,公司暫無具體方案,尊重員工捍衛權益的方式,會持續協商。
今年五十歲的單親媽媽王淑芬,丈夫過世十七年來,一人扶養兩名女兒,三年前,還被檢查出肺部長瘤,切除右肺葉、領有身障證明,二月被以無法勝任工作為由將她解雇。
被裁員工指出,她年資十七年,僅用十七分鐘就被打發,「於情於理都難以接受。」另名在泰林工作十七年的四十四歲張美萍,先生因病無法工作,她一人扶養三個小孩。擔任組長、月薪有四萬五的她每年考績不錯,三月卻突然接到公司通知解雇,理由是公司要組織再造、人力精簡,職缺卻由另名年資僅兩年的員工接手。她說,勞資協商時,公司雖說願再回聘她,卻只有月薪兩萬多元。
泰林自救會說,泰林是上市的IC封測廠,去年每股盈餘近三元,賺錢卻裁員,質疑是為進用年輕廉價人力,要求回復原職位、原薪水工作。
>昨代表接受陳情的勞動部科長羅忠政則說,泰林是否不當解雇是地方權限,只要竹縣府裁罰,勞動部就能廢止泰林外勞招募許可,每裁一個本勞最多可廢止五個許可,泰林目前召聘八十多個外勞恐將遭全數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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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朋友在公司沒注意到是新來的總經理忘了說經理好~就因為這樣被百般刁難.刁到受不了自動申請遣散.將近超過20年的年資.退休金沒了只領了遣散費.沒工作之後因為年紀的關係新工作難找.他是一個做事認真.耐勞.不多話的人.只因為平時比較不會交際(巴結上司).....有感而發轉了這個報導
PS:這個不知道能不能在這裡PO
[ 本帖最後由 DB097854 於 2014-5-6 19:00 編輯 ] 泰林的做法,連勞動部都看不下去
應該立即停止外勞的招募,要求當地政府即刻開罰
將該廠外勞廢止辦理雇主轉移,否則泰林是不可能恢復這些人的 在臺灣當勞工真的很可憐,除了工時長外,上班遲到扣薪水,下班鈴響要裝忙又不能準時走,關於不當資遣這個問題,政府應強制公司屬於勞工退休金,需扣押一定的資產保障員工的權益,以防止公司倒閉時員工跟著受害,或公司用逼迫的方式解僱勞工:smk: 。
不當解雇?她年資17年 17分鐘打發
把青春多賣給公司,換來的是一紙不當的解雇通知,可惡的資方,像這樣子的資方,實在要處於重罰外,並要給予嚴重的警告,對於延聘外勞部份,也要停權三年以上,讓其他資方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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