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學長服役時的手槍的各項問題?
請問各位學長服役時的手槍的各項問題?手槍清槍口令:
從槍套取出手槍。
關保險。
拉滑套 將滑套固定在後。
將手槍舉起 檢示槍膛內有無子彈(報告 無子彈) 。
緩送滑套 開保險。
扣板機 擊發 再擊發。
用槍時機:
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
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
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要犯逃脫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用槍要領:
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營長官。
各位學長們現行的手槍使用程序跟以前是否都還相同!
有多部隊弟兄到現在都還搞不太清楚這規定
是否在規定有所改變
一分享經驗討論喔! :handshake 看來還是我服役時期用的點38
清槍時最簡單且迅速
用槍時機和用槍要領
好像都大同小異 用槍要領:
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營長官。
我想以上都不會變的,特別是督導官來時一定要熟背
但長官私下經常教誨: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萬一發生事情只要四下無人,絕對要一槍斃命,然後依規定完成所有"善後工作"
畢竟別人死總比自己死好:xd:
回覆 哨長 ROCMPS11C 的帖子
報告學長~小弟的單位外圍哨只有側門的正哨佩戴手槍,清槍口令記得是:
1.清槍取槍
2.卸彈匣
3.拉滑2次套將滑套固定在後
4.檢查槍內有無子彈(報告無子彈)
5.送上滑套
6.擊發
7.再擊發(報告無法擊發)
記得小弟第一次上側門正哨換班清槍的時候,因為緊張差點沒先卸彈匣就要給他''拉滑套''(而且那時是夜哨上實彈的):lol:~~還好被班長及時阻止~不然就給他~~em28
另外那時連上一些比較資深的學長清槍的時候可能想甩帥~拉滑套的時候故意拉個3-5下才把滑套固定,不過好像也有失手得再拉一次的狀況發生~~:)ya:
至於用槍時機~~~小弟得再想想回憶一下了~應該和學長們分享的大同小異吧~:loveliness:
[ 本帖最後由 陸小芹 於 2013-10-1 13: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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