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相驗
學弟服役時擔任台北憲兵隊的軍司法警務士,內容大多為刑案卷宗整卷,嫌疑人移(函)送及贓證物送驗及處理,印象中送過最多的贓證物就是毒犯的尿液,眾多的勤務當中最恐怖的就是遺體相驗,所幸學弟在服役時並沒有遇過,即使接到檢察官的電話也是障著自己是指揮部的身分欺負一下下同期同學(東南西北區分隊)去幫忙,請問有學長學弟接過這樣的勤務嗎?當初服役時一年一度的警務士聚會聽說百分之九十的同學都遇過, 挺嚇人的!刑案相驗
服役期間唯一碰到的刑案相驗案件,是在金門師所屬步兵營少尉排長營測驗時,以身上配槍(卡賓槍),打死中尉裁判官(消失山外憲兵隊內有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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