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非直屬長官有所指示或命令,殊難想像269旅郭憲兵官會因為便宜行事或因為囿於人情而膽敢先收人再收文等離譜行徑,除非郭憲兵官很想去"軍監"歷練或進國軍818;學長所言恐怕是那些軍中高官或軍檢一面之詞,鑑諸先前"前"國防部、軍檢、軍審這些行政與軍法之調查品質,本文選擇嗤之以鼻。
二、542旅蔡代理憲兵官雖未調馬祖,但國防部白紙黑字的懲處報告寫明"記大過、調馬祖",試問,若果調馬祖係歷練之常態性輪調,為何要在懲處報告特別加註?那蔡代理憲兵官又是犯何天條須予以記大過?
三、我支持國軍、支持陸軍、並以憲兵為榮......;但我瞧不起前軍檢軍審令人匪夷所思種種作為、更不屑那些違法亂紀的幹部千方百計、無所不用其極的串聯造成洪案,出事後,猶費盡心思的偽造、變造、湮滅各項證據並構陷低階幹部入罪或秋後算帳,並運用各種力量與管道汙衊死者與有良知之幹部,企圖規避與轉移渠等應負之刑責。
幸今本案今已移審普通法院,深切期盼桃檢能秉持摘奸發伏之使命、桃院要堅守依法獨立審判之職責,勿枉勿縱、認事用法,讓洪員得以沉冤得雪、社會得以休養生息、社稷得以長治久安。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13-8-31 02:42 編輯 ] 這件事雖轉成司法審判,但是因為牽扯軍人檯面下的交易,最終結果都不會讓加害與受害滿意與不滿意,前車之鑑就是尹清楓案件,個人從來不認為法院是為正義而開,如果它真能像天枰一樣,那麼太陽真的會從西邊出來,不論對於洪仲丘事件與否,個人淺見最需要有正義感的不是洪仲丘,而是檢察官與司法官:)ys: 。
[ 本帖最後由 bryanwang 於 2013-8-31 06:37 編輯 ]
回覆 11哨 auditorkimo 的帖子
學長好:洪案歷經陸令部行政調查、國防部懲處會議、軍檢偵查,乃至目前的桃檢偵查、桃院審理。會眾說紛紜,甚至眾口鑠金,其關鍵在於國防部與軍檢的態度。
小弟向熟知內情人士查詢,原先陸令部的行政調查,是沒有建議懲處蔡O銘中尉 (步科,支援旅部人事科,代理憲兵官業務)。陸令部的行政調查報告送到國防部之後,經過與會長官的加碼,認為蔡員代理憲兵官業務,所以要記個大過以示負責。國防部不只加碼了相關人等懲處,並上綱到建議總統對陸軍司令記申誡乙支。這也是外界所認為的,沒有必要無限上綱到陸軍司令這個層級。
洪案發生之初,因為國防部的刻意不說明,以及軍檢調查不符社會期待,乃至引爆國人對國防部的不信任與不滿就此爆開。
詭異的是,國防部不准下級單位說明,自己也不太說明,也因此一直被外界繪聲繪影說是藉此惡整陸軍,以及人事惡鬥。最後逼得陸令部自己招開記者會說明,也就是我們所看到的宙哥在電視上慷慨激昂的說明陸軍的立場。事後,論壇某位學長的親戚在國防部任職,聽聞部內某單位認為陸軍自己開記者會沒有必要,並對陸軍開記者會的舉動表示不以為然。
鄉親呀~~這就是我們的國防部啊,如此顢頇、鄉愿、不作為,活該被國人幹到爆。
國防部自己有權責說明,擺爛不管事,讓下級單位飽受國人誤會而招開記者會說明,卻對下級單位表示不以為然。
小弟剛好昨晚轉到三立新聞台的政論節目,看到主持人CALL OUT給國防部發言人。可憐的發言人一直想要說明、澄清,卻被名嘴、立委、議員圍剿,顯得彼此講話沒有交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當洪案在星火之時,不積極處理、說明、溝通,當爆發成燎原之勢時,再來溝通。國人對國防部已經有先入為主的不信任感,就算你說的是實話,也沒什麼人會相信。
再者,當軍法審理的權限還在時,不公開、公正、透明的方式偵查案件。當案件移轉到司法審理時,國防部更不可能插得入手,這個時候在上政論節目解釋,有用嗎?除了討挨罵之外,有什麼實質效果?
就小弟所知,蔡員仍在542旅,根本也沒流放外島。
蔡員在洪案爆發之前,原先就是要輪調到馬祖,馬祖也原本就有一名軍官歷練期滿要回本島。後因馬祖軍官志願留馬,蔡員也不用過去補缺。至於休假期間,沒有經手洪員禁閉公文,卻被國防部加碼認為該負責而記過的部分,據熟知內情的人士表示,應該可以透過現有的申訴管道申覆。
國防部....,有時候真不曉得該怎麼說!!
都已經是我國軍事最高殿堂,還這麼保守、顢頇、工於心計,國軍不打仗了,國防部就只會搞內鬥嗎?
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