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法制德日兩國二戰後受限,成熟度應該大不如美國,美軍部隊的管理成績擺在那裡,那就要看台灣人是否看重軍法的管理效能。
2004年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軍隊大幅由內陸往沿海集結,直至台灣選後社會依然穩定才恢 ...
雨非學長:
有一點學弟要向您報喜的:那就是PRC除憲法外,其餘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主要法律,幾乎一律抄襲我國的,只不過他們的用字遣詞屬白話而無我國法條用語如此文言;當然,其中還包括我立法院尚未通過的各草案,純論此點,他們算是進階版啦! 原帖由 痴人 於 2013-8-9 10:1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排長:
替代役業務,依法應歸內政部而非國防部
於成功嶺身故
「軍中」係指內政部役政署,還是國防部?
依理,國防部代訓,應負責替代役入伍生
但此位役男並非入伍生,而是替代役分發成功嶺服役
小弟不明 ...
學長請看這篇報導: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卅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調查替代役男陳俊銘在成功嶺自殺案,昨天傳喚其父母,了解陳死前是否遭受不合理對待。陳父認為檢察官未認真調查,家屬提供的資料已很完整,隨後與醫師高大成會面,也與律師研究下一步如何平反。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強調,陳案並非「重啟調查」,而是另行調查,因為原案陳父控告成功嶺訓練班醫療中隊長謝政權及區隊長何嘉澤兩人,涉及殺人、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及業務過失致死四罪,均已不起訴處分確定,再議案台中高分檢也駁回確定。
他表示,由於高分檢另來文指該案陳父質疑死者死前受到不合理對待,是否涉及陸海空軍刑法四十四條凌虐致死,應調查及解釋,地檢署簽分他字案調查,昨天也傳喚同寢室四名替代役及王姓主秘。
去年四月廿四日下午一時五十五分,中隊安全官發現陳俊銘躺在床上、床鋪一片血泊,經送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不治,經彰檢解剖後,認定為自殺,法醫蕭開平開出死亡證明書。家屬向台中地檢署控告中隊長謝政權及區隊長何嘉澤兩人涉及殺人等罪。但該案被告謝政權是現役軍人,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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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報導初步得證實主要幹部(中隊長)應為軍職無誤,不過僅該中隊長為軍職,為免誤會,擬將原發文修正,感謝學長指正,謝謝。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13-8-9 11: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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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不懂有何可喜可賀的?因為法制抄襲我國,所以戰力與管理一樣嗎?前輩不是跟我開玩笑吧?
PRC法規訂得是一回事,實際操作是另一回事,此其一。
中國軍方一直在修法,修到哪我不知道,當時聽說欲向國際法接軌,所以是不是還是抄襲我國,我也不知道,此其二。
中國解放軍管理手段不必跟軍人家屬甚至社會交代,此其三。
中國解放軍社會地位高,福利好,特權可澤披子孫,輾死百性不必償命。此其四。
有何可喜之處?我國就剩個破軍法分立還可幫助管理,粉刷國軍形象,現在也拿掉了。上面『軍中人權大躍進』連結您看了嗎?
[ 本帖最後由 雨非 於 2013-8-9 11:51 編輯 ] 原帖由 雨非 於 2013-8-9 11:4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前輩:
不懂有何可喜可賀的?因為法制抄襲我國,所以戰力與管理一樣嗎?前輩不是跟我開玩笑吧?
PRC法規訂得是一回事,實際操作是另一回事,此其一。
中國軍方一直在修法,修到哪我不知道,當時聽說欲向國際 ...
學長所言甚是,本文不僅不爭執,而且頗為認同。惟此證明我中華民國相較對岸而言是"先進"民主法治國家,而渠則空有法律具文,或許其軍力或野蠻程度超過我們;在台灣,可以像論壇弟兄包括本人在內可以批評元首、閣揆、國防部長,而大陸呢?恐怕會在人間消失了吧!純就此點而論,信屬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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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我以前的興趣就是羞辱PRC的落後,題外話。近年來,我發現這些自我感覺良好一點也不能幫助自我提升,說上一千遍台灣社會依然不見起色。這次洪員案社會上普遍的未審先判,就知道關於文明法治,台灣也沒什麼好自得的。這方面跟PRC比做什麼?
以軍隊的問題來說,自我感受再怎麼良好,募兵人數不足就是個硬生生的事實擺在哪裡。並且社會要是搞不清楚軍人就是必須出賣人權的工作,來一堆少爺兵還自認人權觀念先進,只是浪費你我納稅錢而已。
要改善可以把時間拉長,漸進減少損害動盪,真正的針對問題設計完善法制,而非先求有再求好,我想連治標都說不上,遑論治本?(現在有誰提軍中訓練科學化管理的提升?第一個動軍檢、軍審法?不是表演是什麼?)
軍隊不就是犧牲軍人人權自由,獲取全國人權自由的存在?要改善軍中人權,需不需要考慮不影響軍中戰力?還是這些滿口改革、滿口辱軍的熱血份子會率先從軍?從內部改革起?不會嘛~
我指出PRC軍隊2004的動作,只是指出台灣社會自認"承平"二字的可笑。
軍隊對我來說,能戰會戰才是最重要的。這種人數龐大的暴力性任務組織,每年訓練死亡人數控制在合理比例即可。(實話不就如此?政客說什麼服役一個都不能枉死,請問世界哪國軍隊做得到?)能戰的軍隊對全國人權的幫助,比「只有人權」的軍隊來得更大。
以我國來說,國防一個鬆懈,您口中落後的中國解放丘八,就能把腳踩到台灣人頭上,相信這樣的後果,也不會為你我帶來擁有先進人權社會的驕傲。
新軍審法為林毅夫打開回台的大門: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30809/KH9N1ABXEEZJM.shtml?c=headline
這下子國軍要說不知為何而戰,我ㄧ點也不會怪他們。 小弟忍了好久了想解此機會述說一下心裡的感觸~
小弟看了洪員的操課影片,以小弟退伍近20年的標準來說,這其中並無過度超出人體負荷的部份啊,只能說在一旁的戒護士沒有警戒心,不知熱衰竭/中暑這種症狀是會致命的
小弟剛下部隊時,晚點名伏地挺身是按梯次來的,做到我們的梯次都快300下了,時間都已經晚上10點多了,晚點名之後就就沒事了嗎??寢室裡還有一堆學長等著招呼我們這群二等兵死菜鳥呢~好不容易滿足了學長的"要求",嗯~衣服、褲子要洗要燙、皮鞋也要擦。搞完了服裝,大概耶差不多1 點多了,再洗個澡稍為瞇一下20分鐘,就會被叫起來上02~04的大副哨。下完哨在瞇一下40分鐘,就可以起床早點名、跑步了~ 這個時期並不長,約3~4個月 等自己進入狀況了,對整理服裝越是順手了,自然時間就多了。學弟多了也漸漸擺脫1~3跟2~4的哨了
小弟在蔡鳥時也曾經不滿,為何制度對我們如此不公。一位465梯的學長跟我說了一段話,我的心境就此改變了 "你有辦法拿槍幹掉全連嗎??""你自認為這樣很苦,那我們當時比你們更慘耶" 就是這些話才得以讓小弟認份的當完2年兵
所以小弟敢斷言:洪案這件事情,將會是壓垮台灣脆弱國防中最後的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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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事件,個人的感想士兵為軍中人權而戰,
民粹為解放台灣而戰,
政客為取得利益而戰,
退伍軍人為捍衛民主而戰...
最後敵人真的來了,只能....高唱哥哥爸爸真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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