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隊老建築的拘留室,就像古裝片的大牢一樣,用粗木條作牆,木造地板。
今年7月份回基隆看剛滿月的二孫子。路過基隆憲兵隊,在門口等紅綠燈,回憶63-65年間的老營舍。
當時營部是住西班牙人建築,下鋪的高度可以站立。
連部在側門二樓,現在還在,紅色建築是本營移防後起造。
記得老建築中,有一間拘留室,就像古裝片的大牢一樣,用粗木條作牆,木造地板。
一位戰技班結訓的營部中尉憲兵官,每次看到身上刺龍刺鳳的逃兵人犯,就會進去拳打腳踢,複習一下跆拳。
常有海軍送人來關禁閉。本連要派衛哨警戒,還要對禁閉人員出操。
64年4月間,一位也是海軍常士班的海軍上士來關禁閉。
據他表示:他已婚,岳父住基隆市。
一次陽字號停靠海軍碼頭,很高興外宿住岳家。
隔天早上6點回軍區,軍艦已出航。
當時沒有手機,也沒有逼逼扣。
雖是依規定6點以前歸營,軍艦已偶發狀況緊急出海,仍屬逾期及逃脫罪嫌。
因7月1日要升士官長,懲處小過一次會有紀錄,就同意來關禁閉30天。
當時軍艦出海若是開砲,會被以臨陣脫逃---槍斃。
難怪,曾聽聞關過禁閉的人說,海軍有人跳海游泳追軍艦。
連上衛哨弟兄知悉他的情況,不忍對他出操,只有帶著打掃,也免去挖廁所條溝。
64年7月初,他帶著老婆路過基隆隊,剛好我在側門口。
對咱是鞠躬作揖表示感謝,他已如期7月1日晉升三等士官長。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3-8-5 18: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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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所述,不失情理法之要義,憲兵當然不能只是軍人眼中的討厭鬼,專找人麻煩,在執法當中,能讓違紀軍人感受到威嚴而產生悔意那才是最珍貴的~在此給學長一個讚:g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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