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vivor 發表於 2013-3-19 09:57:58

施瑋翰見義勇為 發揮梅荷精神

◎ 施瑋翰見義勇為 發揮梅荷精神http://news.gpwb.gov.tw/p/b_F0101/20130319/ra031915.jpg
 憲兵指揮部勤務連一兵施瑋翰日前主動義助車禍受傷民眾,指揮官吳中將特頒榮譽狀表揚。
(本報訊) 憲兵指揮部勤務連一兵施瑋翰,日前在竹南鎮愛德恩特賣會會場前目睹一起車禍,一名年輕女騎士未及時發現右轉行駛出來的黑色自小客車,因此發生擦撞。
 車禍發生時,身旁雖有許多議論的目擊民眾,但卻沒有人想要挺身而出,該名少女被機車壓住半個身體,無力自行起身,伸著手向在旁的民眾求助,未料路人竟袖手旁觀。施瑋翰見狀後立即向前引導左右方來車,以及扶起被車壓住女騎士至空地處休息,並通知警察到場處理,同時協助了解車禍現場事發經過,而後女騎士也由家屬帶往醫院治療及驗傷。
 施瑋翰秉持著愛民助民的心態及正義感,在危急時刻不顧自身安全,奮而挺身救人,並在事後表示,幫助人之後所得到那份榮譽感是開心且快樂的,一日憲兵、終生憲兵的精神早已深植心中,希望未來能秉持著這份榮耀追求人生目標。

引用來源:http://news.gpwb.gov.tw/news.asp ... nZvh8h8uzSu9FvdQ%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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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紅字部分真的屬實,那這社會的冷漠著實驚人,所以人家說憲兵(不論是前憲或是後憲)是安定社會的力量絕對不是空穴來風,希望這類挺身而出的舉動,能夠感染更多的人,讓這社會能夠變得更好。

泰儒 發表於 2013-3-19 12: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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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很多人遇見車禍時,怕被當肇事者而不敢幫忙,而不幫心理又不安,個人遇過多次也幫過多次,個人車輛覺對不靠近事故現場,先擋住後方來車,請求一起幫忙才能有人證,要批評社會冷漠時,先問問自己做到了嗎?

邱明宗 發表於 2013-3-19 15:15:41

施瑋翰見義勇為 發揮梅荷精神

現在純樸民風,已經被功利所遮住了!只掃自家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這就是現今社會上的風氣,英雄屬少數,打落水狗者屬多數,感慨啊!

小榨 發表於 2013-3-19 17:55:39

施瑋翰見義勇為 發揮梅荷精神

太好了,我們憲兵的好人好事又多一樁了。副哨說得很對要幫助別人時要先保護好自己。才不會掉入那一個泥沼中啦!還好那時候有很多的證人可以證明他 是去幫助人的,要不然就招誤會了。總之,給施瑋翰拍拍手給個很:)ya: 大的讚啦!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3-3-20 10:36:05

憲兵愛民助民義行又添一樁,真是值得鼓勵。
此外補充一點,文中的勤務連,前身是勤務營,再前身是司令部的本部連、機車連等直屬連 (通資隊不含在內)。後來整併成一個勤務營,目前又縮編成勤務連,就連機車連變身成警衛連,又縮成勤務連下的一個排了。
再縮下去,就剩下皮包骨了.......:lol:

小榨 發表於 2013-3-20 22:27:43

學長說的是阿!東縮西縮都快要看不見了。這怎麼是好阿。難道上面的長官都不會想到說我們憲兵的好跟重要性嗎。

cfp529 發表於 2013-3-22 11:42:31

原帖由 邱明宗 於 2013-3-19 15:1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現在純樸民風,已經被功利所遮住了!只掃自家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這就是現今社會上的風氣,英雄屬少數,打落水狗者屬多數,感慨啊!
學長這應該不是社會冷漠?? 而是司法不健全??

小弟求學期中,考過急救證照。上課的期間,授課老師千交代萬交代,不要認為考過證照就可以救人了,然後在課堂上述說多位前輩的經驗。

授課老師曾經遇過車禍;當事人已經昏迷不醒,經他急救後舒醒。但是噩夢來了,當事人咬定他是肇事者,官司打下來好幾年,也打壞救人的熱誠。所以他強調,要救人要先學自救,千萬不要呆呆的一昧救人。

台灣的司法制度讓很多懂醫學與行醫的人背負了莫須有罪名,這些人漸漸的失去熱誠,這是值得國人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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