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_chang0929 發表於 2013-1-14 12:51:08

在主事者眼中,或許「憲兵」就等於「保全」而已,所以刺不刺青就沒有那麼重要囉!!

制服裝備穿戴起來看不到就行了

mp459 發表於 2013-1-14 13:22:58

報考國家安全局、軍事情報局的志願役士兵、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法律事務司、陸軍兩棲偵搜兵人員身體任何部分都不得有刺青紋身。以上這些人不能有刺青,我還可以接受
以下這個我就不知道理由是什麼?
儀隊兵、軍樂兵、行政院海巡署人員
這3種類可以要求不得刺青.請問國防部,憲兵有比他們上不了檯面嗎?憲兵有比他們在國家慶典禮儀,外賓來訪時或是國家安全維護上缺席嗎?
如果要讓憲兵標準降低,失格於樂儀兵甚至於國家安全維護及衛戌勤務之外,那就把憲兵所有內中衛、衛戌以至於地區憲兵所有人力物力統統解除啊,就讓憲兵置於各營區軍中當軍紀糾察就好了
何必如此惡鬥,搞的憲兵裡外不是人

刺青,X的,有疤都不行了.還刺青:gun: :gun: :gun:
把憲兵當什麼????

cinematsao 發表於 2013-1-14 13:39:40

以前
新兵入伍體檢
就是報到後在慧敏中正堂的那一次體檢
我就是負責這項外觀業務的認證士官

新兵進來先脫到剩內褲
量身高體重前
各連班長統一集合好
一次一個排
小士官我就一個個看
看有沒有刺青
看有沒有超過5公分的傷疤
看有沒有紋眼線眉線
看有沒有穿鼻環耳洞肚臍環奶環
有沒有戴隱形眼鏡
以上有任何一項
會直接被我判定兩週內現役轉屬
並代表本軍恭喜他準備到206師報到
享受未來或許輕鬆愉快的兩年陸軍役期....

現在
這關也免了
因為我們不是海巡不是樂儀隊不是優秀的政戰情報兩悽國安人員
我們只是招之則來揮之則去的憲兵

領袖的鐵衛軍 革命的內層保障?

想太多
現在的憲兵
噗噗噗
沒差啦~~

[ 本帖最後由 cinematsao 於 2013-1-14 13:41 編輯 ]

mp459 發表於 2013-1-14 14:43:47

領袖的鐵衛軍-----可以改成特警
革命的內層保障-----應該就是只會開會的官和立委了吧

昨天看新聞轉播,就一個拒馬前的管制哨,穿雨衣戴小帽
突然的看到右臂有反光,注意一看"憲兵"
盔...不見了,希望是我看錯了em28

Ranger823 發表於 2013-1-14 17:10:47

由此可知,未來空軍也會開放近視(戴眼鏡不校正視力者),也可以考空軍當飛行員了!
:chr:

abb431128 發表於 2013-1-14 17:56:33

本連一位忠貞案弟兄,服役前在台北市的歌廳駐唱,在他左手臂上,一個小小的疤痕,大家以為是種牛痘的疤。
他說:曾刺過一個『恨』字,因為要當憲兵,自行忍痛刮掉,後來調憲光藝工隊。

阿舍 發表於 2013-1-14 18:18:53

現在的憲兵定義應該跟20年前的定義不同了
以前是忠貞鐵衛隊
現在已經被政客與迎合政客意向的國防部長官搞到變成
國防部憲兵科保全組
只要雙眼能看
兩腿能站
就能納入憲兵編制
從幾年前在203指揮部旁被某位學長拍到剛下部隊的新進憲兵叼著菸不戴帽跟工人一樣扛著學兵袋在大馬路上晃時
那時學弟我就對憲兵的忠貞招牌開始懷疑了.
從戴眼鏡穿甲服上哨
到現在的刺青客(小範圍)也能納編
除了失望
更多了心痛
唉....:drl:

[ 本帖最後由 阿舍 於 2013-1-14 18:20 編輯 ]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3-1-14 20:14:28

小弟到是能接受憲兵招募標準開放小範圍刺青,畢竟3平方公分是很小很小的範圍,大約小拇指頭大小不到。而且限定不可在衣服外露的地方,說實在是真的蠻小蠻不明顯的。

早先憲兵招募標準是:三代清白、甲等體位、175cm以上。
陸續修改成個人沒有前科、接受?百度以內的輕微近視、170cm以上。會做這樣的修正,也是依照整體役男素質而做修正。否則小弟爺爺曾違反票據法,我們連上也有短腿憲兵、近視憲兵,如果因為這些因素而不能當憲兵,在民國八十年代的時候,能當憲兵的人也就少了許多不是嗎?

此外,現在到學校裡面,找完全沒有近視的人,恐怕比例也不高。因此做適度的開放,這是必然的,否則真的沒有幾個人符合古早的資格。就連空軍也開放近視開刀矯治後,經判定不影響飛行任務,且符合空勤體檢者,即可參加飛行員的培訓。

只不過時代在變、環境也跟著變。有些東西可以變、有些東西是不能變的。
例如:小弟能接受近視役男擔任憲兵,但在勤務中還是要配戴隱形眼鏡。如果個人體質無法配戴隱形眼鏡值勤的弟兄,這種就不應該讓他來。
此外刺青的部分,如果國軍所有的單位都開放,憲兵順應潮流開放也是應該的。而不是憲兵開放刺青役男,其他卻有八類部隊卻不開放,這不是很奇怪嗎?
同樣的標準套用到憲兵身上,就說刺青不代表幫派,那兩棲等特戰單位就應該採納刺青役男,因為刺青只是年輕人酷炫嘛。同樣的標準套用到憲兵身上,就說衣服遮住不影響勤務,那儀隊、樂隊弟兄也會穿上軍服遮蓋住呀,難不成我國儀隊是露點表演的?

邱明宗 發表於 2013-1-14 22:41:26

已確定 憲兵紋身刺青 有條件解禁 一月起定案

報考國家安全局、軍事情報局的志願役士兵、儀隊兵、軍樂兵,以及報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法律事務司、行政院海巡署、陸軍兩棲偵搜兵人員。
以上招募志願兵竟然比憲兵還嚴格,啊!啊!啊!啊!憲兵竟然淪落到此地步,算了!那也不用限制於三平方公分了!全部開放了!一定招募到人滿坑滿谷的志願憲兵。

ARMADISE 發表於 2013-1-15 02:57:23

首先,諸位真的要透過管道去了解一下,是誰授意或提議開放憲兵可以刺青?

那不是幾平方公分的問題,而是一個原則與傳統的滅亡,

更奇怪的是,竟然這麼倉促的就開放實施,真的令人感到錯愕與驚訝!

又得知其他八類役別竟然未開放,仍然堅守不得刺青之規定,更是令人納悶?

最不應該開放刺青的是軍司法警察,竟然開放刺青?不具軍司法警察身分的,不得刺青?

這怎麼回事?國防部的意思?憲兵指揮部的意思?如果是國防部授意,憲兵指揮部沒有異議?抗議?

如果是憲兵指揮部因招不到人出此下策,國防部照准?

我說真的,很多人應該下台,我是說真的!

現役長官們,如果你們有看到我這則,請盡速呈閱給貴單位最高階主官,

你們捫心自問,你們是否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

每個月薪餉準時匯進戶頭裡時,你們會不會心虛?

到底你們為國家為人民幹了些什麼事?

說來聽聽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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