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ca 發表於 2012-8-25 09:23:03

檢調調用憲兵抓貪瀆

憲兵有軍法警察,與司法警察之身分,所以並無學長說的民主時代還出動憲兵的問題,警察單位與憲兵單位是檢調系統辦案的左右手,左右手都可以交互使用,這次檢調單位出動憲兵,應該是防止消息走漏.以上小弟個人之觀點.文中刑事局科長聞訊,想從密道開溜,怎料卻遇到手持步槍,面無表情的憲兵,只好乖乖就逮。憲兵面無表情代表著一種穩重的威嚴,小弟並無不敬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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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林慶川卅新北報導〕刑事警察局三線二星主任秘書許瑞山,涉嫌插股經營並包庇賭場案有驚人發現!
許瑞山竟將百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毫不避諱、大膽藏在自己的辦公室床下,簡直把刑事局當成銀行金庫;前天被檢調人員發現,許瑞山頓時結巴傻眼,先推說是「會錢」,又改口說是「跟朋友借來裝潢房屋的錢」,檢警認為他亂了方寸,辦案人員聽聞也當庭笑了出來!
許瑞山位於刑事警察局的辦公室有10多坪,在辦公桌右後方有一間3、4坪大的個人休息室,辦案人員前天進入休息室,在床底下找到一個禮物袋,裡面有兩個不明物品,分別以塑膠袋與紙張密封,拆開後從中起出約70萬台幣現金與約1萬美元(折合約30萬元台幣),許瑞山得知臉色大變,檢警正追查錢的來源。至於許瑞山的紗帽山農舍,他昨天說「是跟人借地蓋的」
檢調秘密搜索4賭場
另外,檢調昨天總共秘密搜索4處賭場,兩處在新北市三重區,一處在北市中山區,最特殊的為一處位於北市東區的賭場,是只提供「警官才能進出」的「 私人招待所」。
這是一名金主提供的私人場地,嚴禁外人進入,只有一定層級的警官可進出,內部可容納2至3張桌子,裝設豪華,高官疑把該場合當做喬事情、打牌、喝酒、平時聯絡感情的地方。檢調已掌握經常進出此處的名單,將進一步釐清。
檢調發現 許瑞山疑另涉兩案
同時,檢調發現,許瑞山可能還另涉兩案,其中一件是他疑似藉查緝為由,向密醫「藉勢藉端」,但檢方不願證實內容。據指出,此案與警官集體貪瀆案無關,為他個人行為,若內容曝光,會影響刑事局形象。
昨另有一名男子廖榮洲被依行賄罪與違反醫師法聲押,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檢調未證實他是否就是該名密醫。
檢方監控一件行賄刑事局警官弊案,意外發現許瑞山透過壹週刊前主筆王保憲牽線,涉與台北市賭場業者徐明祥、李翠萍夫妻合夥,插股三重、台北的職業賭場,當起賭場的大股東。檢調得知後按兵不動,因許瑞山等人都用台灣大哥大門號與公發手機通聯,監控的主機台設在刑事局通訊監察中心,若上線監聽勢必走漏風聲,因而透過監控其他人,反向監控許瑞山。
查扣王保憲秘密帳本
當許瑞山與業者等人通話時,完全不遮掩涉入賭場一事,數月後,檢調因擔心風聲外洩,前天清晨行動;檢調前天到三重的賭場搜索時,高喊「我們是警察,開門!」刑事局科長蔡東成與組長陳沛澍聞訊,想從密道開溜,怎料卻遇到手持步槍,面無表情的憲兵,只好乖乖就逮。
許瑞山、鄭富禎、王保憲收押禁見
檢調還扣到王保憲的記帳筆記本,內容寫著「XXX每月多少錢」,他回答,這是他借的錢,筆記如何記載只是個人習慣。檢方訊後將許瑞山、王保憲與偵四隊二組組長鄭富禎聲押,板院認為3人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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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學長注意
謝謝


[ 本帖最後由 senica 於 2012-8-27 02:37 編輯 ]

155262 發表於 2012-8-25 12:00:05

這就是憲兵存在的價值;希望決策當局從治安全局考量,勿再裁撤憲兵,而是將作戰任務回歸陸軍以及陸戰隊等戰鬥 單位才是正道!國防政策已經胡搞瞎搞了近二十年該覺悟了!

[ 本帖最後由 155262 於 2012-8-25 12:02 編輯 ]

1745t糧秣士 發表於 2012-8-25 12:33:17

155262 發表於 2012-8-25 13:15:09

原帖由 1745t糧秣士 於 2012-8-25 12:3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套一句 犀利人妻內的一段話~
[ 回不去了...]:0118:

現在陸軍部分,都在逐年的精實/精簡..
況且,前陣子光是 替代役 變成 免役的人數~
又多了 近六千人不用當兵!

常備役 變成 替代役的 也增加 五千多人!

常 ...
後備軍人隨著年齡增長逐年除役,將來連服役期間,曾經真正受過戰鬥訓練的動員部隊都沒有了。剩下的這些童子軍還沒等敵人打來,就被爸媽開車到營區接走了!

1745t糧秣士 發表於 2012-8-25 13:31:22

wsw968 發表於 2012-8-25 15:25:36

又是出動憲兵,這都解除戒嚴二十多年了,還在依賴軍事單位參與一般刑事緝查!

有學長認為這正能凸顯憲兵的重要,以此可以不要裁撤或是減少員額。

唉!出動憲兵辦案是對的嗎?就連老共都懂要用武警,更何況那些我們認為民主的國家。調查局是沒有槍啊?廉政署是死人嗎?還是說這些單位也像水利署一樣,一手治水,一手貪污?

無論如何,承平時期出動軍隊參與非救災防護以及非公益性工作,都是十分不妥的事,雖然真的這次做得好,但不代表是對的!

bryanwang 發表於 2012-8-28 14:33:48

將來如果憲兵高層犯案,也勢必要有第三個單位在場,以防互通有無,檢方出動憲兵協助大概也是這個用意,除非有比憲兵更值得信任的單位可以調動,或是透過修法把憲兵兼司法警察去除,那麽以後就看不到了,這幾年憲兵大動作的整併精簡,這個目標應該會慢慢的看到雛形:T331: 。

155262 發表於 2012-8-28 14:47:06

當年花蓮地檢署有位年輕的檢察官去電花蓮憲兵隊,要一組人馬立刻赴某地向他報到,憲兵隊馬上如臨大敵的一組武裝憲兵殺奔而來;甚麼大案子!?一到現場──車禍驗屍管制交通;問何以要出動憲兵?檢座輕鬆的說叫憲兵來比較威風!

9527 發表於 2012-8-28 18:07:50

應該是要看憲兵在案件中所辦演的角色,如果只是持槍警械或臨檢的話,其實這種工作一般的陸軍也能勝任,只是他們差在司法警察的身份有無而以。
今天如果案子是從起案到偵查、蒐證等有實際參與辦案,能瞭解案情及偵辦方向及過程,而不是只找士兵聽譯文、持槍警械這種事,那才真的算有參與辦案。不然說實話,憲兵只是被指揮的棋子而以,實在看不出核心價值何在。

HJHorng 發表於 2012-8-28 18:20:58

憲兵出勤我看是要天時地利人和
我春安期間休假在嘉義內角營區負近被臨撿
還不是被虧的很難看
我真無言啊
我休假而已沒必要虧東虧西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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