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linyuhsiung 於 2012-8-24 13:16 編輯 ] 原帖由 cfp529 於 2012-8-24 11:0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廉政署成立本來就是一場政治秀,沒政績是理所當然的。台灣警界黑暗面已經存在很久了,只是這次抓到的官階比較高才上新聞。
小弟住家樓下也時常在打牌,並且違規停車嚴重,舉報1999長達兩年一點效果都沒有。因為石X分 ...
從您的論述來看,應該是隸屬於北投分局的石牌派出所值勤效率不彰。
這種狀況似乎頗為常見,虧石X分局還是交通分隊的駐地,建議試試「寫信給市長」(市長信箱)有點類似1999,但聽說服務較佳。
刑事局高階警官 驚傳包庇賭場醜聞
兵分十八路,憲兵十八名,那也就說一路才配置一名憲兵前往犯罪地點搜索,很納悶的所配置一名憲兵到達現場後,是擔任什麼工作?是花瓶?還是奉檢察官之命,監視檢查事務官或調查員,是否偷懶或有包庇之嫌?回覆 13哨 邱明宗 的帖子
報告學長,憲兵的角色應該是監視搜索時,是否有人包庇的"重要花瓶"成份居多 。出處:中央選舉委員會
連結:http://web.cec.gov.tw/files/15-1000-13849,c2837-1.php
廉政署與特偵組職掌是否疊床架屋?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與廉政署,二者屬性不同;關於貪瀆案件之偵辦,於對象、案件範圍皆顯有不同,不會有疊床架屋情形發生。
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則係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規定,屬檢察體系之一環,職司「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三、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等一定層級以上重要職務人員之貪瀆案件及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之案件。
法務部廉政署的任務,係專責辦理國家廉政政策,推動執行反貪、防貪及肅貪等項業務。就肅貪業務而言,廉政署為司法警察性質,主要執行公務員貪瀆或相關犯罪之調查,輔助檢察官負責先期之情資線索查證,並接受檢察官指揮;至如屬特別偵查組之偵查案件,將移由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偵辦,不會重疊。 小弟在此想到毒樹果理論
警察人員收受賄款真的很不應該,收押禁見,停職,免職,判重刑罪有應得,拍拍手,
試問,那給錢的人呢?應該也不是啥好東西吧!一般良民會無緣無故送錢給警察花嗎?
開酒店,賭場,電玩,不法獲利很可觀吧,這些店都是哪些人在經營的?
少部分小警察每個月收幾萬塊,這些業者每個月獲利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不等,
送錢給警察或者引誘警察收賄的人,也不是啥好人吧!
在啥環境工作,當然就會遇到啥樣子的警察,講難聽一點,一丘之貉!
遊戲規則很公平,(台語)敢的挾去配,東窗事發時身敗名裂,妻離子散,這是必須自己承擔的後果,
實在領薪水的大有人在,不敢收錢的人實際上是佔百分之九十,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每個公務體系都有風紀問題,但也都是少數個案,千萬不要遇到警察就非打趴在地上,很不客觀,
有利害關係送錢給警察時是一副嘴臉,另一面批評警察風紀時又是一副嘴臉,這是啥邏輯?
有本事不要開酒店,賭場,電玩店,貪心的警察找鬼去收賄啊!
全台有將近八萬名警察,有百分之八十收錢嗎?
樓上的某位學長,您是不是也有送錢給警察過啊!? 〈把刑事局當金庫〉床底抄出百萬 許瑞山傻眼
自由時報 – 2012年8月25日 上午4:31
當許瑞山與業者等人通話時,完全不遮掩涉入賭場一事,數月後,檢調因擔心風聲外洩,前天清晨行動;檢調前天到三重的賭場搜索時,高喊「我們是警察,開門!」刑事局科長蔡東成與組長陳沛澍聞訊,想從密道開溜,怎料卻遇到手持步槍,面無表情的憲兵,只好乖乖就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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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句[怎料卻遇到手持步槍,面無表情的憲兵,只好乖乖就逮。]我笑了
意思是說,看到憲兵就沒辦法,如果是警察的話還可能有戲嗎?
回覆 15哨 ARMADISE 的帖子
我沒開賭場、電玩店,更不是開酒店的,更不可能有錢送給警察.您相信90%的人不敢收錢,很好阿,不過不敢收錢跟沒在收錢是有點出入的.《每個公務體系都有風紀問題,但也都是少數個案》您這句話有點概念,前句表示您也認為公務體系有收賄的情況,後句《個案》呢?我還是認為沒出事的大有人在,而不是沒在收賄,有出事的叫個案,沒出事的又有多少?順便跟您報告:開酒店、電玩、賭場的人並不是只有幫派人士,很多民意代表也在開.當然您的數字跟我的數字有出入,也不能說誰對誰錯,就跟有人問說現在經濟景氣好不好一樣,您認為有好轉,但是也有人認為沒有.也並不是有利害關係警察才有錢拿,就跟您這句《敢的挾去配》的形容一樣,叫小赫的自己就會去找錢,那副嘴臉您又見過了?回覆 18哨 1745t糧秣士 的帖子
八字箴言:知足常樂、常保安康:)ya: 。出處:蘋果日報
連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25/34464006
威脅公開淫照 惡警勒索李宗瑞 原帖由 ARMADISE 於 2012-8-25 08:2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在此想到毒樹果理論
警察人員收受賄款真的很不應該,收押禁見,停職,免職,判重刑罪有應得,拍拍手,
試問,那給錢的人呢?應該也不是啥好東西吧!一般良民會無緣無故送錢給警察花嗎?
開酒店,賭場,電玩,不法獲 ...
非常非常非常贊同學長的論述,也感謝學長支持我們警察。假如照上面幾位大大的說法警界有80%是老鼠屎,敢問你要如何證明、有何證據呀??
不能因為你不喜歡警察這團體就一杆子打翻一條船,各行各業都有老鼠屎呀,如教育界在台灣有崇高地位的校長、老師也有弊案啊,你會討厭老師嗎?
沒有醫德的醫師也不少啊,A健保費、收廠商或病人紅包、偷拍等,你生病會去看醫生嗎??
民意代表弊案層出不窮啊,也都是人民自己選的呀,你會排斥他們嗎??會的話那為何會有一堆人被我們開單跑去找民代處理??多數人會因為立場與警察不同而討厭他們例如攤販、交通違規的人、作姦犯科之人,警察只是依法行政而已啊,警察只是"執行"法律的機關,法律不是警察定的,是各位大大選舉選出來的偉大民意代表所定的,在討厭警察的同時是否有想過"我怎麼選出這種鳥里長、議員、立委...等"。
那些不喜歡警察的人,請問假如遇到事故時你會報警嗎?(討厭它又需要它真的很...奇怪)
軍人甚至是憲兵也有老鼠屎呀,請問你會以軍人為恥而否認你當過兵嗎??那為何又要加入此論壇呢??
各行各業都有老鼠屎,但我相信是少數,小弟我在論壇中一直扮演著專業潛水員的角色,因為打字很慢所以很少發言,但看過我發言的學長們會發現只要有人"無由"的批評警察我就會積極的去以理性的口吻去平反及解釋,雖然在論壇中打這篇文章是打爽的,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有少部分人誤解或厭惡我們。我們不奢求民眾"喜歡"警察,只希望不要"誤解"警察。
每個行業都有被需要尊重的地方,我們也不例外。之前有醫護人員、科技業等過勞死新聞一篇一篇的報,還為此修改勞基法...
(派出所)警察上班12小時是基本的,特殊情況(如快下班時抓到酒駕,要問完筆錄卷宗做完才能走,因會其他人有自己的事要做所以沒有人會幫你),所以有可能上到13、14、15....小時以上,但各位大大有看過我們去舉牌抗議嗎,警察過勞死新聞也只是播一個時段就沒了(有時候只有跑馬燈= ="),也沒有人為我們修改警察勤務條例。
看到這一定有人會說「贛!!你們公務員福利這麼好還嫌,不爽不要做啊...」
我承認我們福利"還不錯"(只有"不錯"還沒有到"好"的程度),但反觀其勞工有工會,其他公務體系又自己的協會(司法官、海巡、消防...你想的到的都有),就咱門沒有,所以大多像我現在一樣在網路上發發牢騷...
本論壇有學長有我的FB,假如警察有80%都不是好東西,那我不是好東西的機率就很大,那加我朋友的學長不也就不是...:smk:
喜歡用竿子打船的大大,希望你的親朋好友或後代子孫都是「好東西」,不要當警察,不然會變「壞東西」敗壞您家的門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