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助警逮嫌犯 英勇精神獲讚佩
最近青年日報因為前海軍168艦隊張鳳強少將案滿紅曝光率應該增加。小弟有一個習慣,就是當來到學校圖書館時,總會將該報拿起來翻閱一下,7月初去陸令部參訪,小弟在會客室裡也拿起來看看。昨日翻閱發現這則新聞,小弟幫忙轉貼到論壇裡,對照近日另外一則「辣妹憲兵」新聞,再再突顯出憲兵協力維持治安的特性,儘管兩則新聞內容不盡相同,但均為憲兵的正面報導,自己看到也很高興。先跟學長們說聲抱歉,這則新聞昨日報紙上有青報後來對三員弟兄的專訪和照片,但我在網站上找不到,而日前青報也曾專訪松山機場的裝憲弟兄,也讓我有更多的認識。
國軍官兵在執勤期間主動助警逮捕嫌犯,其克盡職責之精神值得肯定。服務於憲兵二○二指揮部裝步二二五營第四連的下士莊逸豪、一兵高麒傑,以及一兵劉紘瑋日前執行車巡勤務期間,發現路旁正有員警追捕嫌犯的突發狀況,當時憲兵掌握情形後,立即反映並上前協助,最後與員警成功制伏嫌犯。
協警盡責的三位憲兵弟兄,於日前出勤執行警備車巡邏任務,途中行經汀洲路與辛亥路交叉路口,先由後座的槍兵劉紘瑋發現異常情況,當時,路旁人行道上一名員警正在追捕嫌犯,過程中員警遭到頑劣抵抗,雙方扭打在地,而莊逸豪在了解狀況後,立即利用無線電向單位回報情形,並立即將巡邏車駛向事發地點。
車輛停妥後,由高麒傑在車旁待命警戒,莊逸豪與劉紘瑋則迅速上前協助員警,加入逮捕嫌犯的行列;後來嫌犯雖仍試圖掙脫逃跑,但在憲警協同下,嫌犯終於束手就擒,並順利將嫌犯制送法辦。三位官兵助警的英勇表現,不僅獲得警方高度肯定,也充分展現國軍官兵熱心盡責的優質形象。
事後任職於臺北市思源派出所的林姓員警表示,自己相當感謝有憲兵弟兄的適時協助,由於當時他已經追捕嫌犯很長時間,過程中身體也不小心受傷,差點無法繼續執勤。林姓員警強調,如果沒有憲兵的幫忙,嫌犯就有可能逃走。此次,透過雙方合作的難得機會,親身見證憲兵訓練有素的一面,也藉此展現出「憲警一家親」的真義。
新聞來源:青年日報
[ 本帖最後由 d61103 於 2012-8-9 08:52 編輯 ] 欣見憲兵弟兄又有好新聞,而且還是協力治安的憲兵本務。
過去曾有軍退的假文職部長認為憲兵協力治安是不務正業,要憲兵回歸戰訓本務。小弟認為在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規沒有排除憲兵的情況下,憲兵仍舊具備司法警察身分。更何況本案是現行犯,人人皆可逮捕。
希望一些素養不佳的高階將領能多讀點書,都已經幹到將軍,軍職專長也是官通了,希望不要再貽笑大方了。 林姓員警強調,如果沒有憲兵的幫忙,嫌犯就有可能逃走。此次,透過雙方合作的難得機會,親身見證憲兵訓練有素的一面,也藉此展現出「憲警一家親」的真義。
非常肯定這位林姓員警的坦言,我想,除非有其他路人加入圍捕,否則,不是就有可能逃走,是絕對會逃走,應該會逃走,
如果是一對一想要將對方壓制上銬,實務上絕對有相當的難度,只要超過三分鐘的掙扎反抗,體力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現在的憲警訓練已大不如從前,還是要靠團隊精神較為安全可靠,
對於此班車巡憲兵弟兄的當機立斷,小弟感到非常敬佩,因為憲兵弟兄在過去的某些案例中,或多或少基於軍人身分,
在值勤時過於保守嚴謹,較少有主動攻勢作為,當然,這也是來自於上級長官的怕事與錯誤教育!
既然法律賦予司法警察之身分,又身兼地區憲兵隊成員,本來就肩負犯罪偵防的任務,如果車巡只是象徵性的繞圈行駛,
那大可節能減碳,多替憲兵隊節省油料經費,讓弟兄們加菜吃好一點!
過去,以台北市為例,所有憲兵隊車巡,時速大多在20~30上下,車上每個人都用銳利的眼神,掃描路上人車,見可疑大多會停車處置,
如是職權或能力範圍外之情節,也會經由隊部轉報轄區警方到場,龍蛇混雜的西門町鬧區,中華隊或者是西區的車巡,看到"疑似"逃兵的對象,
都會勇於下車盤查,要不透過分局武代查身分,要不就近載到派出所請警方盤查,車巡時帶班者的自由心證與立即作為,對治安貢獻非常大!
過去憲兵車巡,線上立破幾乎是家常便飯,雖然最後大多移請警方處理,但除了建立與警方的友好關係,也算克盡職責,在那個時期,
如果是由憲兵車巡查獲,派出所會影印刑案呈報單交由憲兵同仁帶回呈報,好像是有榮譽假或記功之類的,指揮部與司令部也有破獲數據!
我相信,只要是協助維護治安,絕對是憲兵的責任與榮耀! 看到自己以前待過的單位弟兄的優秀表現,小弟感到與有榮焉!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