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avii 發表於 2012-7-17 10:41:39

軍方通緝 不想當兵 軍情局女軍官滯歐未歸

http://tw.news.yahoo.com/%E8%BB% ... D%B8-213000457.html

作者: 呂昭隆╱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1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呂昭隆╱台北報導】

軍方官員表示,軍事情報局一名葉姓中尉見習官六月間,
利用個人假期赴泰國旅遊,應於六月廿五日銷假上班,
然迄今仍滯外未歸,軍情局已依法發布離營通報、
函請軍檢發布通緝,並辦理葉員撤職停役等作業。

據軍情局官員表示,葉員為女性,年紀約三十歲。

軍情相關官員透露,逃亡近月的葉員,現已跑到歐洲,
軍情局與葉員家屬均掌握其行蹤,並盼葉員返國
面對軍法處置。

軍方官員表示,葉姓軍官曾在美國讀大學,後放棄外國籍,
返台報考軍官專科班,畢業後授中尉階,分發到軍情局
當見習幹部,由於還在見習中,無法接觸機密,
尚無洩密或遭利誘等情事。

國防部說,葉員在營期間曾多次反映,不適軍旅工作性質,
萌生退意;惟其法定役期未滿,不符申退要件,軍情局研判
其有意藉不當手段達到退伍目的。

另據軍情官員指出,葉員是六月十七日赴泰國,一星期後
未返台銷假,軍方依法發布逃亡通緝,隨後葉員再搭機飛往歐洲,
軍情局期間一直與葉員家屬保持聯繫,並透過家屬規勸葉員返國
投案,唯葉員迄今仍滯留歐洲,不肯返台。

據了解,葉員喜歡韓國明星,也是哈韓的追星族。軍方官員認為
葉員情況只是單純不想當兵,並非叛逃,手中更無重要軍情可
做為叛逃籌碼。

國防部強調,針對葉員滯外未歸之個案,軍情局已專案進行調查,
同時全面檢討人員選、訓、用、考機制,強化幹部法紀觀念,
以確保單位純淨安全。

---

現在的年輕人 遇事選擇就是逃避, 以為跟鴕鳥一樣

龜縮起來盧小小 事情就自動解決.

以為可以跟 上班一樣曠職幾日就自動被開除, 只有領不到
薪水 留下不好的臭名而已...

她卻真的是不知道嗎???


逃兵要面臨 20年的通緝期, 以前在新竹隊拘留室我就
看過一個30幾歲的逃兵被抓到關在拘留室等移送
軍事法院檢察署, 這小女子不知道她在國外 有簽證期限嗎?
財力夠足以讓他在國外撐多久? 還是要非法居留打工
淪為地下公民做一個沒尊嚴的 外國偷渡者...


以為可以嫁給外國人就可以留在當地國家嗎?
那她要結婚的一堆本國證件去哪裡生 去跟老公登記???


最後還是面臨遣返面臨軍法審判坐牢的確定命運.

實在是把自己從雲端打入地獄.

等她坐牢服完刑期出來繼續服役, 服被打入最基層部隊的
職缺, 直到她可以申請退伍的服役期限到才可以申請退伍
離開軍隊, 這段期間她最好保佑碰到 下面網頁的一段留言
所說的 長官罩她...


18歲逃兵躲了32年,如今已經是52歲「高齡」?

http://www.bnw.com.tw/conference/viewtopic.php?f=3&t=2838

下面的網友留言

不好笑喔!

我當年連上,就有一個快 40 歲的回役兵...

據說,他屢次逃兵都被抓回來軍法審判,屢次被判刑期
都未超過免役標準,結果關完就繼續回來當兵。
(我強烈懷疑是被人惡搞)

在我們連上逃第一次後,我們連長跟他談條件,叫他每 2 週
回連上拿一次假單(當時我們連長最多可以開 2 週的假單),
才終於順利退伍。

---


PS: 逃兵從 逃兵通報的那一天算到你退伍的日期假設還有

300天 ~ 那麼你被抓到被判抓去關 1年半好了, 沒當過兵的

會以為關完超過本來還有的服役天數就退伍了~

錯!

關歸關 ~

關出來打到部隊 才是開始又起算服役的天數.

所以還沒當兵來這裡看到這一帖的人要知道...

當逃兵沒那麼簡單阿 ~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12-7-17 11:05 編輯 ]

erichcc 發表於 2012-7-17 12:55:43

之前在美國讀大學,放棄外國籍回國讀專科班,畢業授予中尉階級分發軍情局服役,還在見習階段已申請出國核準,這些條件讓我看不出這件事會單純!

pzg 發表於 2012-7-17 16:36:12

我想這事情沒那麼簡單,官方說法總是挑一些不痛不癢的講
實際情形搞不好是「更大條」的事情,以本國軍人做事情的態度
以及國防部多年來的「謊言前科累累」
我還是覺得~這事情不單純:smk:

a122b357 發表於 2012-7-17 20:42:09

原帖由 soavii 於 2012-7-17 10:41 A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http://tw.news.yahoo.com/%E8%BB% ... D%B8-213000457.html

作者: 呂昭隆╱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1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呂昭隆╱台北報導】

軍方官員表示,軍事情報局一名葉姓中尉見習官 ...

學長說的對極了!!:sppt:
依學弟當年緝逃的經歷來看軍法官大都對那些"慣逃"的叛例
只能用二個字來形式-------"機車"
一般來說 軍刑犯判刑超過7年以上者 自動免除剩下的役期
但如果 恰恰判個6年11個月 那就讓犯者嘔到死為止
也曾在小弟週記中提過那位30幾歲的逃兵
就是最好的證明
逃兵如此 逃官更糟
總之逃的時間不算役期 關的時間不算役期 居留所的時間照算
服完刑 請將未完的役期繼續過完謝謝:titter:
唉~~~苦海無邊 回頭是岸啊:0118:

[ 本帖最後由 a122b357 於 2012-7-17 20:44 編輯 ]

MP182S 發表於 2012-7-17 21:08:57

記得一次押受刑人,從六甲押到泰源,途中那位受刑人跟我說,他已經逃亡三次,而三次都被判一年半,結果出獄都還得回去繼續當未當完的兵,當時他還跟我說,1.5Y X 3 = 4.5Y,四年半了我還沒下部隊,我還在中心哩,他繼續說著:「這次出獄後到中心報到,我還是會逃亡,因為我就是不想當兵。」,他總是希望被判個三年以上,就不用當兵了,可是當下我真的很納悶,心想「你這划算嗎?你是何苦啊!」

liaobrush 發表於 2012-7-17 22:30:29

我很好奇的一點,現在的在職軍官休假是可以直接出國嗎?這內情不單純。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2-7-18 00:00:08

既然不想當軍人,何苦志願考上軍官呢?
或許這就是目前國軍招募人才的一個盲點,召來的志願役官兵,IQ不錯、EQ卻不好。
對軍人事業感到憧憬,不代表著自己適合當軍人。電視、電影上看到軍人形象酷帥有型,或是假日玩玩生存遊戲,就自以為很適合當軍人。殊不知理想與現實有很大的落差,國外的狀況並不見得適用台灣。
現在的志願役士兵有退場機制,讓發現自己不適合當兵的志願役士兵,可以在入伍三個月 (還是下部隊三個月內?時間待查!!) 內選擇解約不幹。小弟認為此例應該擴及到志願役軍、士官,現在也不是以前以身報國,一入營就賣給國家的年代。
國防部與志願役官兵,彼此在權利義務上面能有緩衝、思考的空間,才不致於日後有更多類案發生。

什麼哈韓的理由,那都是藉口。喜歡什麼明星,就能當作不適應的藉口嗎?
若新聞稿內容屬實,沒有誇大灌水的話,國防部自己更應該要檢討。
既然老早就知道該員滯留國外不歸的理由,那怎還會核准出國旅遊呢?單位主管和軍情局都不把關的嗎?簽名蓋章的人都是瞎子嗎?

ARMADISE 發表於 2012-7-18 04:19:13

想請教版上各位先進學長,如果女性官士兵觸犯軍法,判處有期徒刑,有適當的處所羈押嗎?

目前台灣的軍監,有設置女監嗎?還請版上學長解惑,謝謝!

313營中尉人事官 發表於 2012-7-18 15:57:25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12-7-18 00:0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不想當軍人,何苦志願考上軍官呢?
或許這就是目前國軍招募人才的一個盲點,召來的志願役官兵,IQ不錯、EQ卻不好。
對軍人事業感到憧憬,不代表著自己適合當軍人。電視、電影上看到軍人形象酷帥有型,或是假日玩 ...
小弟細數曾經經手過的違法犯紀事件大部分皆來自於官兵逃亡,其中一大部份是志願役士兵(少部分官、士),每每座談會結尾總是[綜合各單位報告,幹部對該員掌握不確實....],但檯面下的聲音皆是"司令部說要研擬退場機制",但志願役士兵卻像個燙手山芋,儘管屢屢出問題,儘管讓各單位為招募無所不用其極,皆證明問題依舊沒有解決,還是一樣讓憲職幹部頭痛、苦惱而不可解。

服役短短數載也從未聽過實習幹部,我猜想應該是預備役或後輩役但又不便寫明,軍中問題遇到女姓幹部往往讓上位者不敢下手,問題日積月累造成沒人敢碰,退場機制跟國防部政策相違背,又能如何下手,想談風骨要先想到摘烏紗帽,國防問題一點一滴吃光國本,往日國軍的士氣、文化也不復見了。

kuen1219 發表於 2012-7-18 18:36:25

回覆 哨長 soavii 的帖子

志願役軍官逃亡,應該是不用在回役的。

若是軍校生逃亡也是直接賠償開除,但若有義務役期仍須服役。

軍官一般都會直接免職除階後直接判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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