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深表贊同 3.4 哨所言,當兵時年少輕狂是一回事,但甲服上身卻又是一回事;每各單位多少都有些小凸槌及見不的光的事,但這只能留待同袍相聚時互相揶揄的私房話。
猶記得某次去台南空軍基地出勤時,在基地內友軍長官說到: 憲兵同志,別那麼嚴肅.椅子隨便坐。我當下回禮之後仍立正站好。 殊不知帶隊的菜鳥軍官突然冒出一句: 游俠! 麥假了啦!事畢之後啟程返隊的車上,我在車上當場開幹! 個人修為是一回事,但外肅型儀與言談話語畢竟不可有過大差距吧!
退伍迄今30餘年,仍珍惜當年的照片,因為我永遠以憲兵為榮!
回覆 9哨 jiko1133 的帖子
學長說的正是!「有些士兵的心情,軍官是不會了解的!」就如同學長在「泰山收費站的生活」裡: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33169&highlight=
您拖著菜鳥、捧著牛鞭大補帖,趕忙著回去孝敬射到虛脫的老兵,
喝酒、打牌,在憲警合駐的連級據點,過著您軍旅當中最快樂神仙
般的生活!
沒錯!這些都是您公開表述的事實!
只不過幾個月後,又看到您貼文用三字經幹角當年部隊裡前梯的學
長,什麼叫做事實?因為大家都寧可相信,您說出來的話應該都是
事實!
說穿了,您只是在這泰山連千千萬萬流水的兵當中的一顆小螺絲釘
,這也是個事實!但是,您今天手指著「泰山連」,您代表的
就是「泰山連」!
學長當年在爽的時候,萬萬也沒想到,13年後還出了一個叫做「後
憲論壇」,可以讓您上來公開的幹角當年的學長逼您賭博、逼您
喝酒?逼您爽?這都是學長的錯了!自己永遠是被迫的!
最快樂的生活您都爽過了,至於會不會造成外界對憲兵基層部隊腐化
與醜陋的壞觀感,反正學長是流水的兵,都已退伍13年了,通通留給
後來的倒楣鬼自己去善後收拾吧!
只要你經歷的事實,爽兵貼爽文,大家來競貼,都來比一比,就看
誰家的牛鞭比較大!
回覆 13哨 勇哥 的帖子
報告勇哥:這帖子這麼久了您還記得..謝謝您有注意我的文章..我的表達能力不太好..也沒什麼文
筆..我是比較直接並不懂得修飾文章內容..其實就是以前做得不好..現在想改進也來不
及了..如果能再回去以前的日子..當然我會更警惕自己..所以我說錯就錯在打文章時不
懂得修飾..應該點到為止..那些不良行為的回憶就放在心裡就好..再次謝謝勇哥的諄諄
教誨..小弟謹記在心................. 戒嚴年代我在台北隊,每週六都要到轄區幾個警察派出所會同臨檢,派到各所一名配手槍的武裝。
時間上是2400-0500
帶隊警察會先帶咱到附近麵攤,招待一碗牛肉麵,再到各處巡邏。
有一個派出所,每次會請一輛私人箱型卡車載送,晃到2點左右結束。
有的會到半夜仍再開店的商店,警察到裡面跟老闆聊一下,咱憲兵跟義警坐在客廳等待〈當年尚無錄影帶〉,也不知他們聊啥,約10分鐘後大夥再出巡。
記得曾到一處租賃公寓,都是外地女生來台北市工作的租屋處,全都叫醒,拿出身份證由警察逐一核對。
我就神氣的擺出嚴肅面孔,挺胸顯示兵籍名牌,在她們之間穿梭。
無身份證件的,帶回派出所。
當時我才20歲左右,看到4、5十歲的老警員,有的是老軍人轉業,半夜還臨檢工作,帶回派出所的還要後續調查,就是讓我不敢在退伍後,當警察原因之一。
到基隆隊就無會同警察臨檢。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2-5-22 19:15 編輯 ]
回覆 14哨 jiko1133 的帖子
報告學長,咱們今後就「點到為止」吧!:handshake
回覆 16哨 勇哥 的帖子
報告勇哥:謝謝您的指導..小弟如有需要調教的地方不要客氣請勇哥教導小弟..我會把論
談當作當兵一樣..時時刻刻接受勇哥和各位學長得教導:handshake ...謝謝
回覆 11哨 erichcc 的帖子
基本上,我們是不會也不必去管警察們的.因為你說他怠惰,他卻可以解釋為是在做好警民關係.事實上管區警員本來也就必須要能掌握轄區內的業者動態,所以當你看到波利士在與業者[泡茶]時,請放心,那絕對是在做警民關係,與探訪警勤區內的動態,只是你相信嗎?至於,是否違法一事,波利士不是傻瓜,真有違法之事,他不會讓你看到的,而我是有看過警員在路邊直接就海扁態度不佳的人,也就是那種小流氓,小太保之類的人.只是當時數位技術不普遍,否則一定天天被報料. 協警~顧名思義,就是協助警察!當然也包含各種攻勢勤務與"轄區探訪"勤務,
不過,憲兵弟兄總是會讓人~生氣!因為,真的太過拘謹了,
有協警勤務時,準備消夜,點心,飲料,絕對少不了前來支援的憲兵弟兄!
怎麼拜託,哄騙,不吃就是不吃,因為一身甲服,又是步槍在手,最多就是
脫下勤務盔,正襟危坐的喝個水,仍然是槍不離身,連打屁聊天都格外謹慎,
真的是好樣的!
某次春安憲警車巡,後座載兩名某區隊弟兄,副駕駛座警員對槍械頗有興趣與研究,情商
後座有攜帶T75手槍的憲兵弟兄,取出手槍供其把玩,憲兵弟兄只是尷尬傻笑的婉轉回絕,
警員仍不死心的拜託,並說:你把彈匣退出,借我拿一下就好,憲兵弟兄仍是笑笑回說:不好啦!
此時警員已經即將惱羞成怒,面子也拉不下來,仍退而求其次的說:那你拿在手上讓我瞧瞧就好,
自始至終,那把國造T75手槍,還是沒有從雪白的槍套中拿出來亮相,
那班車巡,在車內的氣氛幾乎是凝結的!沿線把箱子簽完後,站路檢點,大家也都沉默不語,
其實,兩造都沒有錯,警員把憲兵當成自己人(友軍),至少在那個年代,憲警真的是一家,
有所期待交流一下彼此的裝備,在安全的狀態下(退下彈匣),然而憲兵弟兄自訓練單位接受的
教育就是槍不離身,更遑論交由他人手中檢視把玩,雙方觀念與期待有落差,
開車的警員也只能夠緩頰,人家有人家的規矩與觀念,別去為難別人,
雖事隔多年,這真是印象很深刻的一次,憲兵~就是憲兵! 協警勤務,在我服役的年代戒嚴時期,憲兵的位階是高於警察,而且在憲校受訓時,教授憲兵勤務的教官,有題外話的教導我們,下部隊後有與警察出勤務時,一定要跟緊警察的腳步,要不然出狀況時,是我們憲兵要背負的,所以每當有協警勤務時,只要是我帶班,我一定吩咐弟兄,一切慢慢來,我就就跟緊警察的腳步,再此情況下,該日的勤務,是一切快速,勤務時間還未結束,就早早回排出所休息,待勤務時間結束歸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