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愚 發表於 2011-12-7 22:36:06

「60梯憲兵軍旅回憶之十」戰地生活與砲火洗禮

前文提到,我被派到金門縣金沙鎮,負責金東地區情報蒐集及監察任務,基於個人安全及日常生活的考量,因循規定寄住在沙美憲兵分隊營區裡。
金沙鎮內駐有陸軍92師和41師部隊,沙美街是三排兩層鋼筋水泥房屋,呈「T」字型橫豎兩條街形成商業圈,街內有金沙鎮唯一電影院、郵局,外有公車站班車定時往返山外、金城,轄區內官兵休假、日常生活物資採辦,就近集中到此消費活動,沙美自然成為金沙鎮最繁華村落。
憲兵分隊設在沙美新街後村落裡,那是一棟唐山石建造兩層歐式獨立洋房,據稱屋主南洋經商致富榮歸故里,特意從大陸運石材所建造,完工後屋主就返回僑居地,長期閒置是無人居住的空屋;由陸軍92師憲兵連派鍾姓少尉排長,帶領10位士官兵進駐,與金沙警察所隔巷比鄰相互支援。
洋房四周青石圍牆高逾兩米,值班台值日憲兵可監視到大門,所以沒有派憲兵站門哨,進入前院牆邊有個防空洞,內儲存糧秣、彈藥供砲戰時避難使用;大廳經常有三個武裝憲兵,一位值日、兩位備勤。值班台及備勤桌椅相當陳舊有些破爛的感覺。兩邊分別是排長室和閱覽室(兼會客室),都以木條糊上舊報紙做隔離,後廳則是以同樣材質隔成憲兵寢室。後院則撘蓋成伙房、餐廳,靠圍牆邊砌建一座大水池,供伙房用水及官兵盥洗、沐浴使用(沒有浴室),整體看來不是克難而是簡陋,講難聽一點簡直是大戶人家的破落戶。
排長解釋是上級怕損壞房屋結構,將來屋主索討難以交代,但我感覺是師部甚至防衛部為予重視。
   我則獨自住在憲兵隊二樓,前廳擺設有彈子台乙座,供待勤士官兵休閒、康樂使用,我就住在旁邊青石砌牆房間,房門仍然是木條糊上舊報紙;屋內設備相當簡單,一張木製陳舊書桌、一張搖晃木椅、一座塑膠衣櫥、一個木製儲物箱,三張長木條椅上鋪木板作為床榻,上面擺置著移交軍毯、床墊、軍用棉被,這就是我在沙美期間的蝸居。
當年金門地區靠火力發電,成本高、電費較台灣貴,無法普及全島軍民所需,只能供應必要的機關、部隊,同時戰地需要實施燈火管制,因此供電時間極為短暫,夏天從18點~21點、冬天17~21時;比較富裕人家多以汽燈照明,尋常百姓人家普遍使用蠟燭、煤油燈;手電筒是夜間輔助照明的必需物品。
既然電力如此吃緊,自然就沒有電視機、收音機(管制品)等康樂設備;電影院白天需要自購發電機發電,配合全島實施宵禁燈火管制,所有活動都必須在廿一點前結束;宵禁後鎮外重要道路封鎖禁行,雖然持有宵禁通行證可隨意暢行,還是擔心哨兵緊張誤擊,為避免不必要麻煩,我必定在宵禁前返回憲兵隊。
為了解決停電後照明問題,我找通信營要了無線電使用軍用電池,買5瓦燈泡在正負極各焊上銅絲,另在銅絲尾端綁上1.5寸鐵釘,插入電池圓洞裡就有光源,睡覺前抽出鐵釘就可以了;因此養成了讀書、練字的好習慣,但也造就了永遠無發治療的近視眼。
當年沙美地區沒有自來水供應,百姓人家日常用水需挑井水飲用。憲兵隊後院砌有蓄水池一座,工兵單位定期派水車補充一次,足夠全體官兵飲水、炊爨及沐浴使用;憲兵隊周圍沒有高於圍牆民房,天熱夜深露天淋浴即可,冬天則自行燒熱水避風淋浴;為了解決沐浴及換洗衣物問題,我每個月花新台幣40元請附近老百姓代為處理,包刮熱水、內衣褲及便服,當然床單、毛毯另外給錢。
憲兵調查官平常都穿便服,在台灣本島是為了身分保密,然而到了金門反而是暴露身分。原因是兩岸軍事對峙交戰區,金防部嚴格規定現役軍人不准穿著便服,穿著軍服亦僅限於市區活動,不得進入村落以免發生擾民事件;當地居民皆納入民防自衛組織,發現陌生身著便服人員進出村落,必然立即向村里幹部反映,見我進出憲兵隊如自宅,因此報到後短短幾天的時間內,地區內老少皆知新任調查官到任;但對部隊軍人而言,至少沒有人知道我具軍人身分。
晚上九點後整個村落漆黑寂靜,也是對岸開始發射文宣砲的時刻,沙美地區街道、巷弄鮮有行人走動,初到戰地聽到砲聲,要說不害怕那是騙人的。久而久之聽到砲聲就能判斷可能落點,如何判斷提供參考。
不管是文宣彈或者平射砲,聽到兩聲(砲彈射出與爆炸)或一聲(砲彈射出)都不必擔心,表示落點距離很遠;但感覺到耳鳴時,人在戶外要馬上找掩蔽體躲起來,因為砲彈落點就在你附近。
我在沙美一年期間內,除了報到和交接到憲兵隊兩次外,分隊長從未電話查勤或蒞臨督導,至今還搞不清楚是放單獨立歷練,還是臨行前葛0明上尉所暗示流放,起碼我在金門過得很愉快,也經歷了戰地砲火的洗禮。

ltl 發表於 2014-12-17 04:54:16

當年的憲兵隊是借住民宅
就是現在金門縣沙美鎮王文帝洋樓
位於金沙鎮鎮公所後面沙美街
當地俗稱[憲兵樓]

ltl 發表於 2014-12-17 11:31:32

沙美憲兵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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