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海軍官廳禮節
一、官廳為艦上軍官會議,用餐,休憩之處所,故應經常保持整潔,在佈置方面應力求樸實大方。
全體軍官均負有隨時維護官廳整潔有序之責任。
二、軍艦不擔任旗艦時,官廳主位為艦長專有之坐位,
其他人員任何時間均不得佔坐。
三、官廳座次除主位外,按副艦長、輔導長、輪機長
之職務排別,其他軍官依資深順序,由副艦長安排規定。
四、軍艦擔任旗艦時,官廳主位為懸旗章代表長官之座位,
其餘依資深順序排列,其次序如下:
(一)次級指揮官。
(二)參謀長。
(三)政戰主任或戰隊輔導長。
(四)其餘人員依資序排列。
五、單艦擔任副總司令以上高級長官座艦時,
官廳主位為所懸旗章代表長官之座位,
陪同隨行人員依資深順序排列座列,
任務指揮官或艦長以坐在主位對面之坐位為原則。
六、非指揮體系具有指揮權之軍官或賓客,
至艦艇洽公、拜會,或搭乘艦艇時,
均按其身分與資序安排坐於賓位。
七、當艦長為其直屬長官設宴時,主位應為艦長。
八、除因特殊原因外,不得邀請士官兵於官廳用餐。
士官兵非因公不得隨意進出官廳,
或在官廳逗留休息。
九、艦長或艦長以上之長官進入官廳時,官廳內之人員均應起立,
俟艦長或長官就坐後再行坐下。
十、進入官廳時,應穿著整齊之軍服。
防寒大衣、航行夾克、輪機工作服等均不得在官廳中穿著。
十一、除早餐可自行先用外,午、晚餐時,軍官應先就座等候,
艦長或長官至官廳時全體起立,俟艦長或長官就座後坐下,
飯後如有事先離開應向艦長及長官致意後離去
[ 本帖最後由 asun 於 2007-11-20 21: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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