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19 發表於 2012-4-18 15:33:55

報告學長:
學第一班是如以下這樣寫的,或許能提供大家參考!
然後收文者(行政單位),副本收文者(民意代表機關)

公文結構函的結構,採用「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式,
案情簡單可用「主旨」一段完成者,勿硬性分割為二段、三段;
「說明」、「辦法」兩段段名,均可因事、因案加以活用。

分段要領:


   (1)「主旨」:為全文精要,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應力求具體扼要。

   (2)「說明」: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
       用本段說明。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經過」、「原因」等其他名稱。

   (3)「辦法」: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本段列舉。本段段名,可
      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求」、「擬辦」、「核示事項」等其他名稱。

ROCMPS11C 發表於 2013-9-1 06:37:01

回覆 哨長 承昀 的帖子

不知為何中華民國憲兵和陸戰隊,以沉淪到這種地步,司令部都被降編成指揮部,人員編制數一直被裁壓縮,單位變少,無發揮的餘地。

中華民國憲兵和陸戰隊的戰力,為何都無法力保,永續長存之道。畢竟這兩支是精銳部隊耶,觀前顧後相扶相成,帶動國軍士氣是必然的啊!

jimshang 發表於 2013-9-1 23:53:44

現在的總統府很親民,我的經驗,有甚麼建議陳情的事件,用公文或信件的形式,e到總統府的總統信箱,就有專人處理了,收到內容後,總統府會來逢封說收到了,也交辦了,過一陣子,承辦單位回覆說明,本案的處理情形,但是一般說來,最上層政策決定了,要翻案,極不容易!

刺客 發表於 2013-9-2 20:05:58

我想說的 有寫有機會..如其他學長說的..府內有專責處理書信 投書 電子事務的人員
就算是總統臉書也有專負責的...小弟前兩年就進過府內跟臉書團會見過
我就眼見為憑過...要總統不經意看到你的投書
那也是千萬分之一的機會 每天跑攤 跑場 開會 到底能有多少時間可以上網看臉書 或是民眾申訴

除非你是感人熱血的社會弱勢或是案件才會做面子給總統出面處理..這叫做場面...

如其他學長說的..發文到權責單位 在回覆你..反正就是公文來公文去..制式版的回應
習慣就好...

[ 本帖最後由 刺客 於 2013-9-2 20: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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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寫給總統及其他能陳情的一封信(若學長們有覺得不妥處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