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新聞..
江陳會會場位在台中市的裕元花園酒店,從十二月二十日晚上到二十一日早上就有抗議民眾靜坐,當警方出面制止時,有民眾手中的木板不慎刮傷台中市警局四分局長的頸部,當時隨­扈拿出隨身的防狼噴霧噴向民眾,這名隨扈已經被內政部記過處分。
抗議民眾違反集會遊行法.違法及會拿出木板攻擊台中市第四分局長頸部.局長隨扈反制拿防狼噴霧噴向民眾還被告..說違反警用規定.使用非制式裝備...這怎樣..沒做也被罵.做好也被罵.還被記過!
根本就是裝笑為!
難怪現在隨扈..都被叫隨便!某民進黨立委說..要抗議要陳情找總統很難拉..大陸人都很容易..應為很親大陸所以隨扈很放鬆..很親大陸人.沒警戒啦!說話真帶刺..沒事就說隨扈太多太強勢
出事又關心起來隨扈工作做不好..大家想想看吧! 人員一值再縮減~一個人卻要單好幾個人在使用
無法達到業務上專精及支援體系
這樣才減只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保護元首是需要各單位的相互配合不是只有一個單位再出力就可以了
之前有墨水事件~現在來個熊抱事件~後面在來個雞蛋事件算了
回覆 哨長 SmokeyLT 的帖子
也真是想不透那些"勤務中心"的人在幹嘛??以前小弟還在服役的時候,都是在服內衛區或是中衛區或者是道路段聯合警衛!!
你們這些人(勤務中心)只知道都來督導我們!!
動不動就記小過或關禁閉,要不就是在營休假!!
那請問你們你們自己人(勤務中心)到底有沒有管好!!
反而你們是最前線的,更不能出這種錯!!
那你們是不是要拿去槍斃!!
我真的吼!!!!!!越想越火:Q
實在很不應該~~~
以上!! 這幾年工作上接觸的感想
不論是以前的玉山仁愛
或是現在的中興龍江
特勤中心的許多作為
都讓我覺得好險我們國家不是恐怖份子的目標.......
某個軍演場合
中興蒞臨前2小時
新安小組來參演部隊前
要參演部隊報槍隻數目(90幾把 M4幾把 249幾挺)
我無法理解........ 原帖由 cinematsao 於 2011-7-10 09:5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某個軍演場合
中興蒞臨前2小時
新安小組來參演部隊前
要參演部隊 ...
報告拉導播
啊...這關新安小組什麼事?
回覆 29哨 SmokeyLT 的帖子
說說自己20多年前的經驗.就依最基本的道路段來說. 202各隊均有聯警官的配置. 聯警官常常穿著便服去做現地勘察. 這項工作在202是由指揮部直接作業. 各隨隊營連並不負責計畫擬定. 只做兵力支援.
除非是緊急出勤. 所以常會看到憲兵隊突然一票人衝出, 邊跑邊著裝的鏡頭.
一般正常情形均是之前就下電話紀錄. 各隨隊單位值星官就會開始算人頭.當時可能因為人多好辦事. 如果沒有同時佈4~5條線, 並同時到崗. 問題還不大. 但是如果碰到突發狀況, 或是排定教育訓練的日子及其他事由.常常將近200個人的憲兵隊弄到只剩下10個人不到. 有時甚至連伙房都必須出去. 所有的官士兵, 還能動的武裝, 便衣, 制高點, 大概都灑出去了.
光一個道路段就那麼麻煩了, 我想現在道路上的人車複雜程度, 應該比20年前更有過之.更不要說中衛, 內衛就更複雜了, 這部份就不清楚了.
即便是當年人多好辦事, 但隨隊兵力來來去去. 有很多事還是問題一堆. 舉例來說, 憲兵隊有狙擊槍, 制高點要帶的, 但真出勤時幾乎都沒帶出. 原因是有幾個人受過專業訓練, 光分解保養就把大家考倒了.
現在裁成這樣, 道路段應該均是警察負責了. 聽說在老李的後期, 不太喜歡讓軍方處理聯合警衛的事. 這是聽說的不要問我為什麼.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11-7-10 10:39 編輯 ] 原帖由 Lemis 於 2011-7-10 10:0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拉導播
啊...這關新安小組什麼事?
就很有趣啊~~:T331:
我也很納悶的在旁邊觀看
難不成槍枝要掛牌?
還是知道數量後
槍枝就會變成小綿羊?:lol 曹導學長說到掛牌..........
小弟的經驗只能說,還好鏡頭內沒有放手榴彈。
其餘請自行想像
回覆 38哨 sharka 的帖子
鏡頭可發射子彈我聽過攝影機塞手槍我看過
喔 這個藏手榴彈可就厲害了:t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