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做得好!以前我在民生營區最不解的地方就是長官車輛,指座,兩位副座,兩位主任,座車都是閃燈不停的。但是我就發現過主任駕駛閃燈闖進門,主任根本不在車上的事情。
我認為,既然當個軍人,就不要怕衛兵檢查 ...
報告長官:我只攔過院區最高指揮官中將的座車,當時車上只有駕駛,沒閃小紅燈,沒放車證於明顯處,駕駛著便服也沒配掛識別證於明顯處,攔下後我還要求他打開後行李廂進行檢查。其實那天天色昏暗,門哨兩人,但其中一人是保警(都在屋子裡納涼),腦袋突然恍神沒認得車號。聽說駕駛後來透過院內之政五組投訴到營部,不過我沒因此受到任何責難。
其實卡過門哨,就會體諒門哨的辛勞,現在進公司我都會主動秀出識別證給保全大哥看,除非熟到看臉就知道,不然還是不會為難別人,畢竟其也是職責所需,且門哨管制嚴密,就代表您在該安全區域內是相對的更加安全。 大家都說憲兵見官大三級
我一直在中心
體驗不到見官大三級的實戰經歷
不過我知道的是
我比學兵大學兵也只有班長比他大
糾正多大的官.....!
應該是不大敢糾正長官吧!當年(77年)我們經常在基隆路, 路檢軍車,那一帶有好多軍官, 自己駕車, 依規定軍官是不能自己駕車的, 每輛軍用車輛都配有駕駛,那當你查檢到軍官自己駕駛時,....該怎麼辦!!!,....退後一步, 敬禮長官好, 希望長官以國家為重, 部隊都有配駕駛, 請長官多加利用, 敬禮, 長官保重,長官再見....o:cry: 時間拉回退伍前沒多久,有次晚車因為要帶新駕駛學弟認路,所以當班車巡我是坐在車長位置(當然是掛下士階,壞榜樣不要學),那天晚上下著不算小的雨,所以視線很差,就在快結束勤務時,眼睛瞄到前方有輛得利卡停在檳榔攤前,沒錯~友軍押車人員(因為我們還沒下車,所以還不知道階級)開窗買檳榔...
就在這時~響了幾聲警笛,用擴音器請駕駛下車,再請學弟把車停在友軍得利卡前面,違紀單拿著請後面2位槍兵跟我一起下車,說真的~晚上又下雨,真的看不太清楚駕駛跟押車的階級,只隱約看到開車的肩上有飛鏢...
駕駛也很乖的配合下車受檢,就在我從他手上接下駕照及派車單等證件時(還在同時狐疑駕駛好像是中年人,不都應該是年輕小伙子嗎?),這下清楚了~我快速的數了一下飛鏢的粗細數量,很好,2條粗的3條細的,這下好了~我問他是否可以請押車人員一起下車,他很客氣的陪我到副駕駛座,黑壓壓的窗戶打開,只聽見一句:"不好意思,我知道我們買檳榔不對,不好意思",這時我也同時看到肩章了...沒看錯~3顆梅花在對我微笑,我心想不對~開車跟押車的階級都很詭異,就禮貌性的請上校長官配合受檢及接受違紀單,誰知他冒出一句:"小兄弟,可不可以麻煩你等一下再開單,我先請示一下長官"...
瞎密?還有長官,這下我冏了~只見上校親自下車將得利卡後門拉開,一位他口中的長官緩緩下車了~:xd: 我發誓他肩上掛的階級我確認了2次~沒錯~是2顆星星(後續謎之音:星星不坐黑頭車,坐什麼得利卡),長管下車後真的也很客氣,一直說不好意思~他們一車是八軍團北上陸總開會,開完要回去,因為駕駛很累想提神才會買檳榔,真的抱歉之類的,我只能跟長管說明我也是依法行政,但請長管等我請示連長,一通電話回去~連長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還跟我開警備車不要去買消夜喔~會被捅,我跟他說明原委後他也大吃一驚,這時我把電話拿該位長官,只見他有說有笑~講了一下後把電話還我,連長只說了一句把人放了吧~開出的違紀單帶回來他處理就好~
我只好照辦了~臨走前星星長官還跟我打了一下氣~小兄弟~不錯~一般憲兵看到我們就先跑了~你做得很好~聽到這句話~剛七上八下的心情終於比較平復了~說了句謝謝~就各奔東西了~隔天一早~全車的人放了半天假的樣子~理由是八軍團長官來電說我們表現不錯~連長很高興~就批假了~不過當時看到2顆星星下車~說真的~有點挫~算是一件很難得的回憶~
海軍上校艦長
它座它的上校車 過 大門哨因為 跟 它的駕駛 曾不愉快
所以攔它車 做盤檢
被它一直唸
我是 海陸基警旅604T左營 中海門服役 當年在中科院站大正時,不管任何物品運出都要放行條,著是最基本的
有一次一輛軍卡要出大門,車上載著用木頭作的飛彈模型要出大門,竟然沒放行條,車上主官下來說這是要載去焚化爐消毀的,但沒放行條就是不行出大門。
經過回報主管單位後,原車返回到我下哨那一輛軍卡都沒再出來,我也交接給下一班哨要註意,晚上回連上用餐時,警務學長來跟我說那輛押車的主官,會受到很嚴重的處份。 小弟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新竹基地擔任哨長時,遇到一位一等士官長晚上要開車進來,拿了識別證後檢查後車廂後,感覺怎有一點點酒味勒?原來是這位士官長帶口罩啊!我問他說:這問長官可以脫口罩讓我核對照片嗎?士官長只好脫口罩...(是脫口罩不是脫褲跑哦...)果然有喝酒,酒味好重,當下回崗哨拿出酒測器並請士官長做酒測,嗶~~~~~~0.38毫克,我:士官長你有喝酒不能開車了,請你下車到總值日官室請你單位主官來大門帶你回去,士官長:那我不要進營區了可以嗎?我:(心裡os:開玩笑,都知道你喝酒了還讓你開車?在外面出了事我腦袋可保不了了)不好意思長官,我不能讓你在開車了,進來也是不進來也是,所以你趕快請你們大隊長來帶你吧!後面當然免不了可以看著上校大隊長來門口對著哨長賣笑臉,不過在士官長聯絡長官時,我已經搶先一步回報高勤官了,所以...關說無效!結果是士官長兩小過退伍了,大隊長一申誡,我呢?月會上接受聯隊長表揚領了一千元獎金加兩嘉獎,不過因為這件事害的那士官長退伍讓我良心一直過意不去;) 小弟認為學長不必因為讓士官長退伍而心生歉意,而是要慶幸你可能救了士官長或是外面無辜的人。
酒後駕車本來就不應該。
話說學長待過特戰中心?不知是哪一年? 小弟是在去年特戰中心待了半年,受山訓特戰訓,後來今年一月回單位等退伍,現在小弟只是平民老百姓之身啦:smk:
回覆 27哨 0928009855 的帖子
學長的處置非常恰當,因為規矩不是憲兵立的,自然我們是執行者的角色,大家都要遵守。否則規矩立在那邊,囿於人情而不執行,也有失門禁管制的職責。輕微的犯錯,或是能夠立即改正的缺失,對方願意馬上改,我們給予輕放這還沒關係。若是嚴重的過錯,這就不能私相授受了,免得自己也惹禍上身。再者,酒駕的人也不是不知道不能酒駕,上路之前也不是不知道自己有喝酒。所以我們照規定走,剩下的就留給長官們處理即可。否則酒駕車出了意外,新聞上又出現軍人酒駕、憲兵縱放、官官相護什麼的標題,對部隊殺傷力更大,對長官與您的前途更造成嚴重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