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6-6 11:10:14

維修悍馬車長官不埋單 兵偷零件抵帳

國軍補保問題已是累積數十年的老問題,每逢裝檢都是借來借去、藏來藏去。因為我們不可能同時間,全國所有單位一次清查完畢。只求帳面相符,不求帳料相符,甚至花錢去買,或是穿上夜行衣去幹友軍的。
從新聞看來,當班大門衛哨兵,恐怕會因衛哨失職而剃光頭關禁閉。
但說實在的,我們的營門安全檢查也是流於形式。後車廂打開來,眼睛瞄一下,就關上車門也不能仔細檢查。
沒事就沒事,有事就算你衛哨失職。出包的人,根本是死在或然率,而不是真正的衛哨失職。

小弟服役期間,有次同在關東橋營區的616旅新訓旅某連T74機槍槍管在高裝檢陳列時被幹走了。
該連班長找不到,上報師部之後,全關東橋立刻動起來。全營區的咖咖角角都被翻了兩翻,連師部大草皮都有官兵拿手電筒徹夜尋寶。師長也特別下令,所有出營區的車,不管階級多大,憲兵必須仔細翻找車廂與椅墊下等可疑地方。
連駐點在本師的軍團軍法組軍法官,都被小弟請下車仔細檢查。所幸軍法官很體諒我們,沒苛責我們執勤人員。

因此小弟認為不是不可以嚴格檢查,而是命令沒仔細貫徹,長官也仗著官威嚇唬衛哨兵。
如果補保問題及門禁檢查沒切實防弊的話,類似的問題,到我們的孩子當兵一樣會發生!!
以下新聞取自yahoo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6/2/2stnd.html 維修悍馬車長官不埋單 兵偷零件抵帳http://udn.com/NEWS/]http://l.yimg.com/f/i/tw/news/newspartner2006/udn.jpg 更新日期:2011/06/06 10:15 記者許紹軒卅台北報導
http://l.yimg.com/o/xp/udn/20110606/10/1729824436.jpg陸軍爆發悍馬車零件失竊案,竟是長官要部屬自掏腰包修裝備惹的禍。陸軍司令部證實,五月底特戰指揮部特戰第六營有二名志願役士官兵,因不滿長官要他們負擔在民間修理悍馬車零附件的費用,憤而取走十四項悍馬車零附件,給廠商抵帳。

軍方聲稱維修費用僅一萬五千餘元,且目前已全數追回;但另有內部消息指出,費用約為四萬元。

這些零附件共有五大類,包括悍馬車專用的扭力扳手、啟動馬達、保溫控制盒、二百安培與六十安培發電機等,軍方聲稱,這些零附件均為堪品與待修品,實際價值遠不如新品。

陸軍指出,五月六日特六營後勤官要求二名所屬下士與士兵,把悍馬車損壞的零附件,拿去營外汽車材料行修理,維修款項拖欠多日未付,二名士官兵等不到公款,心知要自掏腰包,不堪廠商頻頻催款,一氣之下只好鋌而走險。

陸軍官員指出,兩名官兵在五月廿二日深夜取走庫房的部分車材零附件,還拆下營部所屬四輛悍馬車部分零件,全部搬上私家轎車,堂而皇之開出營門,再拿去汽車材料行;由於零附件的體積不大,只運了一車次就全部搬出營門。

特六營在廿三日清點庫房與裝備檢查時發現零附件短少,立即上報,陸軍司令部後勤處會同特戰指揮部南下台中,到營區內執行連主官裝備檢查,並調查該營官兵。軍方表示,經過深入懇談突破心防,當晚二名士官兵坦承不諱,並在深夜到汽車材料行找回全部的十四項零附件,但國防部長高華柱仍非常不滿,要求徹查嚴辦。

特戰將領表示,據涉案士官兵自白書得知,拿這些零附件給車材行就是要抵帳之用;由於營級單位私自把裝備帶到民間維修已違反補保紀律,特指部調查後決議給予失職軍官二小過二申誡的嚴厲處分,二名涉案士官兵也函送軍法偵辦,另將同時檢討營區門禁,並協助特六營解決廠商欠款問題。


sharka 發表於 2011-6-6 11:16:44

唉..............陳年老問題
現在輪之前單位的學弟爆了,唉..........

pcy 發表於 2011-6-6 11:24:42

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更麻煩的是, 悍馬車原廠停產了. 再過個3~5年, 這些車就會跟以前1/4t一樣, 要零件只有去"賊仔市"去找.

張致華 發表於 2011-6-6 12:43:01

國防部長每次都是用"震怒"+"不滿"來表達
部長沒幹過基層軍官嗎?
不知道咱們國軍的補保制度龐大嗎?
不知道咱們後勤都是省著用等待高裝檢用的嗎?
每次都要嚴辦,卻沒隔多久又再次爆出同樣的事了
部長!是該好好檢討後勤制度的時候了,裝備就是要用的不是檢查用的
如同飛彈一樣,省著不打結果全部挖地瓜,然後又臭著臉..表示憤怒嗎

asun 發表於 2011-6-6 12:54:26

這種事從過去到現在,不知道有多少,差別只在有沒被爆出來。

其次,這位許先生,過去是「自由」的,現在換了新東家,要好好表現一下。:xd:

Ranger823 發表於 2011-6-6 13:10:13

不止是這種問題吧!我服役時,部隊該發的東西,除了在中心領到的一雙甲鞋、憲兵服之外,其它連見都沒見過,下部隊只有補領迷彩服:clp:

linyuhsiung 發表於 2011-6-6 13:21:13

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只能這麼形容,精實案不能只改制度層面,
幾十年的問題,基層單位的運作也要徹底檢討.這次拿車零件,下
次呢?不能破一個洞就補一個,無底洞阿.

吳國榮 發表於 2011-6-6 13:32:39

為何不追究原因初在何處.長官只要求妥善率.但是補給系統誰關心過.原本我在318營擔任調度士算是閒缺.在一次高裝檢營輔告訴我不能讓駕駛花錢買材料.要我收集好收據向營行政申請.我就不疑有他.認真搞裝檢.向我當兵前的公司借場地噴漆.整個裝檢也平安過關.也花了我近1.5個月的薪水.我把收據匯集好交給行政.旦錢就遲遲不下來.後來營長告訴我沒錢核銷這筆帳.讓我心灰意冷.後來收到報裝甲訓的公文.之前指揮部長官就有告訴我受完訓不會歸建.所以我就把我也報上去.離開這不會讓我懷念的單位.
    現在這種情形還是不斷上演.這些長官難道不知道嗎.這些悍馬車國外停產.那我們這些車不就成了廢鐵了嗎.難道我們沒能力自己研發嗎.

cinematsao 發表於 2011-6-6 14:36:40

77年當兵的時候
本隊的M151是民國60年翻修的
在79年報廢之前
歷經過兩次裝檢
記得78年裝檢之前
隊上駕駛學長把整輛車拆光光
重新拉電路重新上底漆重新噴磁漆
引擎吊起來送去外面廠商"摩令古"
除了磁漆是跟陸軍汽機處官說來的之外
其餘都是靠自己或是靠桃園市的車材店
不過還好的是
所有的花費都是靠老士官長精心設計出來的款項支付
沒花到私人一毛錢......

國軍的補保一向問題重重
所有當過兵的都知道
但是從沒解決過
實在是厲害~~:gud:

流光舞月 發表於 2011-6-6 14:46:39

補保問題一直存在,只不過這次是因為士兵不爽捅了出來,結果士兵要軍法審判,軍官兩小過.
就法論法,這個兵確實該死,抓去叛軍法不為過.
這個官也確實白目,被記兩小過,也不為過.
但是,國軍這種爛補保制度,永遠都會有替死鬼的兵和替死鬼的官.
頁: [1] 2 3 4 5
檢視完整版本: 維修悍馬車長官不埋單 兵偷零件抵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