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聽聽學長們的意見.....
今早看見這則消息,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小弟個人是覺得, 不能大開方便之門 ...... 擷取至聯合新聞網返台就面臨服役 留學大陸…難解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卅台北報導】 2011.06.02 03:56 am
立院會期接近尾聲,攸關大陸男留學生能否回台休假的「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草案,卻尚未完成協商。若無法在本月十四日休會前完成三讀,凡今年滿十九歲的男生,將在七月面臨一返台就必須休學服役的問題,否則就成為逃兵。
去年教育部認可大陸四十一所重點大學學歷,已有數千名台灣學生到大陸就學,但這批大一學生中,今年滿十九歲的男生只要回台就面臨必須休學服役的問題,廿四位大陸台商協會會長聯署陳情,促請政府解決。
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半個月來曾兩度召集協商,但民進黨一直不參加。黨團目標是在會期內通過本案,將先請王金平院長召集協商,如果綠營始終不簽字,不排除動用表決通過。
立院先前通過陸生三法,並承認對岸四十一所大學學歷,但前往就讀的台灣男生只要進入徵兵年齡,仍面臨回台就無法再出境的窘境。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是讓男留學生在學期間返台後,仍可重新出境回到學校,等同到一般外國留學。
【2011/06/02 聯合報】@ http://udn.com/ 小弟也覺得不能開這方便之門,是單純的為了學業考量呢?還是想藉此逃避義務?在哪留學這不是問題,問題在於這些留學生心態,
目前國內演藝圈不也是好幾個利用在學延緩入伍,對這些人何時才想盡義務,我想被關注的程度不亞於他們的影迷歌迷,有時間拍戲、出唱片,卻沒時間盡一個台灣男人該盡的義務,無恥至極,看看人家的同行南韓藝人【玄彬】多有擔當,還自願當陸戰隊.當然演藝圈有很多優秀的人都盡了義務,現在還不是各有一片天,有不少人還是我憲兵弟兄,甚至還當立委.
學弟拙見,若有學長有不同看法,請不吝指教! 小弟最近在忙出國留學。小弟認為,最好先當完兵再出去,才不會麻煩一堆,搞得七老八老了才入伍,小弟有大學同學也是如此。
當然,在部隊裡也有碰到在國外唸完大學先回來當兵的。 當兵是義務,如果大家只想逃兵,那政策修訂也會跟著轉彎,討好選民嘛?就不知道修訂後又會如何咧
我個人的淺見..
我是覺得..到國外去唸書..不論是美國..英國..澳洲..或是大陸..
對於學生的規範應該要一致才對..
現在就是針對中國大陸地區有所不同..
才衍生這個問題..
在美國唸書可以..在大陸唸書就不行..
我個人淺見這樣是不好的..
這又好比台灣男人娶日本新娘..越南新娘
與娶大陸新娘..
移民暨入出境管理局的審查標準不同..
新娘取得身分證的年限也不同..
是類似的問題..
不要害怕大陸來對台灣幹嘛..
我們對自己要有信心.. 目前的役齡男子不是應該可以因求學或其他重大原由辦理緩征才對啊?
服兵役本來就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也不能因開方便之門造成有心人士可鑽的漏洞,
這樣對一般百姓來說確實不太公平,如果休學回國當兵可能造成不便;
但每個國民都輕忽了國家意識,尤其在這少子化的年代,那國防能力就自然降低了!
一直以來總覺得我們有一向公平的兵役制度,但如果這樣的事情都有不一樣的標準,
那我想正常乖乖按規定服完兵役的人,很難接受吧?
政府應多加思考才行。 原帖由 picard47at 於 2011-6-2 08:3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最近在忙出國留學。小弟認為,最好先當完兵再出去,才不會麻煩一堆,搞得七老八老了才入伍。
這是我也這樣認為的
畢竟現在要逃避的還是蠻多 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其申請出境之限制如下:
一、在學役男修讀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者,
最長不得逾二年。
二、代表我國參加國際競賽獲得金牌獎或一等獎,經教育部推薦出國留學
者,得依其出國留學期限之規定辦理;其就學年齡不得逾三十歲。
三、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
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一年。
四、未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者
,最長不得逾六個月。
五、因前四款以外原因經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逾四個月。
役齡前出境,於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國外就學之役齡男子,
符合下列各款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申請再出境,其在國內停留
期間,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一、在國外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正式學歷學校。
二、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者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
歲,博士班至三十歲。但大學學制超過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長
就學最高年齡一年,其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
就學最高年齡,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以上均計算
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於役齡前赴大陸地區,並於
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前三年,均與父母在大陸地區共同居住,
並就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
學位者,於屆役齡後之入出境,除應另檢附父或母任職證明及其與父母於
大陸地區居住之證明外,準用前項之規定。其應檢附之文件,須經行政院
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依前三項規定申請出境,其出境准許與限制事由及延期條件審核程序,由
內政部擬訂處理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基於國防軍事需要,行政院得停止辦理一部或全部役男出境。
役齡男子申請出境後,屆期無故未歸或逾期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有關規定處罰。
接近役齡男子之出境審查作業,由內政部定之。
實際上,該條也不是完全無但書,既然教育部已經承認41所大學學歷,則可辦理在學證明
申請在出境也是可以的吧 立委還是"利委"........
能出國念書或到大陸念書的小孩
父母的經濟能力通常都是至少"中上層"的經濟水準
為他們這麼"厚工"
台灣都有大學科系或研究所招不到人要關門了
連台語系都快消失殆盡了
一般科技大學的補助款少得讓人心痛
師資參差不齊
但這些卻常是經濟弱勢家庭的人必須半工半讀的多數選擇
台灣的勞工待遇是眾所周知的"爛"
我快二十年前在中油加油站打工時
時薪從NT$70起跳很快就突破NT$90了
這麼多年過去了
PT族群的時薪卻沒甚麼成長
這些都不見有立委關注....
我覺得開放OK 但出國時必須切結保證(父母連帶保證)
出國就學期間與擔任公職一樣
財產必須限制買賣額度與動用金額
申請者在申請前若干年內與連帶保證人不得有"脫產"的類似行為
否則不得申請
學業完成若逃避兵役必須立即起訴通緝
連帶保證人跟本人名下的財產跟帳戶也必須立即凍結
懲罰性的罰款金額至少從800萬起跳
回國也要立即入獄服刑完畢再服兵役
同時必須比照"卡債"一族 要持續看管若干年才能申請信用卡與投資限制
當然啦 中華民國護照也必須註銷
若持有他國護照的 也必須在所有懲罰行為完成後 驅逐出境 永遠不得再入境台灣 搞不懂那些去國外唸書的那些人
到底是要追求真正的知識 還是為了逃避社會責任...
永遠都搞不懂阿!!
有些"好野人"(富有),真的不想要自己的兒子在臺服兵役
不惜花重金把自己的兒子送到國外去等到時間一過再回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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