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故事」攝影比賽
報告愛好攝影的學長們:交通部公路總局舉辦「公路故事」攝影比賽,祝學長們得大獎!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故事」攝影比賽簡章
一、 緣起:本局於民國35年8月1日成立,至今(100)年將屆滿65週年,各項公路工程、公路監理、公路訓練業務均有亮麗的成績。公路工程方面已建構全國四通八達的公路網絡,大大縮短城鄉差距,並提供民眾「安全、舒適、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間接創造台灣經濟奇蹟。公路監理業務亦已建置全國公路監理連線系統,透過有效率的車輛、駕駛人管理對於道路交通秩序維護及行車安全貢獻良多。數十年來,不論新建及養護之道路、橋樑、隧道…景觀,「公路之美」美不勝收,另監理便民服務亦有許多溫馨感人的故事,這些美麗的景觀、動人的服務故事,實有透過鏡頭述說、保留珍貴畫面之必要,以見證公路人的悠久歷史及共同故事。
二、 主旨:透過實物實地攝影、真人真事攝影,述說公路人的共同故事,以宣揚公路
之美、公路監理溫馨服務成果,賡續本局優良傳承。
三、 主辦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四、 協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www.photo.org.tw
五、 參賽對象:1.員工組:公路總局暨所屬機關(構)現職員工。
2.一般民眾組:熱愛拍攝之一般民眾皆歡迎參加。
六、 拍攝主題
1.省道、快速道路、橋樑、隧道等公路交通建設。
2.公路監理各項便民服務(如代客驗車、下鄉考照、行動監理站、汽機車考照、志
工服務…)內容及成果。
七、 作品規格:長邊7吋短邊不限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傳統相機或數位作品皆可參加。(數位照片建議以8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3456X2304dpi以上規格為RAW、JPG或TIFF檔),一次拍攝完成不得合成,件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未依規定辦理者不予給獎。
八、 收件時間:2011年6月1日∼7月31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九、 收件地點:104台北市長安東路1段16號4樓台北攝影學會「公路故事攝影比賽」收,信封上註明參加組別。TEL:02-23113455轉1757楊小姐•02-25429968陳小姐
十、 活動網站:http://www.thb.gov.tw/tm/thbphoto/shooting.html
十一、 獎 勵:
【員 工 組】1.金牌1名:獎座乙座,獎金3萬元。
2.銀牌1名:獎座乙座,獎金2萬元。
3.銅牌1名:獎座乙座,獎金1萬元。
4.優勝4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5,000元。
5.佳作20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2,000元。
6.入選40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1,000元。
【一般民眾組】1.金牌1名:獎座乙座,獎金3萬元。
2.銀牌1名:獎座乙座,獎金2萬元。
3.銅牌1名:獎座乙座,獎金1萬元。
4.優勝4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5,000元。
5.佳作20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2,000元。
6.入選40名:獎狀各乙面,獎金各1,000元。
十二、 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攝影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
之評審作業,分組評選。
十三、 評分標準:構圖創意40%,意境表達30%,攝影技巧20%,創作理念10%。
十四、 得獎公布
1. 公布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者,未得獎作品不另通知。
2. 得獎作品將於本局及所屬機關擇期展出,時間與地點另行公布。
十五、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規格,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未達入選以上水準,獎項得以從缺不遞補。
4. 得獎者應於公布後七日內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800萬畫素以上),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視同棄權。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
5.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週日公路總局集合台九線故事的書籍也將舉辦出書記者會 新書入手,就是這一本。
在國家書店有賣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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