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海巡署又有軍職軍階 警職警階兩種系統 再加上文職人員
真的是個四不像的組織
有膽量就把這些海巡隊派去釣魚台吧
東沙南沙這些島應該不至於爆發戰爭
先把有爭議的國土拿回來吧 報告刺客學長,小弟也知道是「你等毀」所做的決定,只是一時間忘記了,感謝學長提醒。
小弟以前一位同事就是最後一批東沙陸戰隊的人馬,他之前跟小弟說,撤海陸進海巡是最不該做的政策。
雖然在那邊還挺無聊,不過風景真的很美,堪稱與馬爾地夫相較下一點都不遜色。 這些都是假的,我們在南中國海,菲律賓跟本不鳥我們,
外交無能,什麼時候我們能硬起來?
派正規部隊與增兵,才是展現主權意志,
最佳做法。 派海巡去,無法宣示主權。因為海巡是司法的,屬於內政。但派軍人去能宣示主權,因為國防代表國家的主權。
今天即使是派一個士兵在那,也能像徵性的宣示權。但派了一些海巡(警察)在那,是無法宣示的,即便你海巡是從陸戰隊挑的也一樣,別人仍然會認定那是海巡,而不是軍人。 原帖由 刺客 於 2011-4-18 17:3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早之如此何必當初呢!現在回不到過去了....
我回不去了!! 現在大家都流行這句台詞...:P 原帖由 台中阿豪 於 2011-4-24 22:2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回不去了!! 現在大家都流行這句台詞...:P回不去了,是因為小三特多,那小三有哪些呢?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越南,這些都是. 大概在募兵制實施後,我們在東南沙群島只能派「保全」了!不是之前有提議要保全來守軍營大門當「哨長」嗎?我一直這些很懷疑導致喪權辱國的法案,像是全面募兵以及所短兵役至一年內這些法令,是潛伏的匪諜搞出來的!當年讓海巡守那裡是因為告訴周遭那些國家,這是台灣本土,因此是警察在守,若他國開打,打死我國警察,是一件很重大的國際議題,而且我們「可能」不用面臨全面開戰的窘境(若是打死陸戰隊士兵真的要開打了),由國際社會來譴責對方!現在可好,馬總統改成全面募兵廢除徵兵,以後派保全去守,萬一打死只有電擊棒的保全「平民」這比打死有配槍的四不像警察(海巡)還嚴重喔!試想15年前國際新聞標題:菲律賓入侵我國領海,射殺我陸戰隊士兵。10年後的標題:菲律賓入侵我國領海,射殺我海巡隊員。未來的標題:菲律賓入侵我國領海,射殺我XX公司保全人員一名!天啊!多有震撼力啊!全世界看到這種慘況!一定會八國聯軍攻打馬尼拉的!
[ 本帖最後由 tsengwei66 於 2011-5-2 01: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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