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的關鍵法規!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開車開門 別忘這條法規 2011年3月1日-
法規--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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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別忘了還有這條法規!!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撞況,結果檢察官調閱
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與
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
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
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
這項規定。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
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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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這則轉寄電子郵件, 這個在馬路停車開左門的景況我開車常常看到路邊有這動作.
駕駛不開左門要開哪門? 所以這條法規是寫 後座乘客不得開左門, 我自己停在馬路停車格
下車我有個好習慣就是 要下車開門前一定回頭看外面有沒有摩托車 腳踏車, 果然好幾次要準備
開門瞬間一部 修~一聲快速過來的機車就過去了, 好李家在自己有這種先看再開門的情況,
很多後座乘客顧著跟前座的司機 Say Good Bye~ 說謝謝~ 邊講邊開車門...
就中了! 所以大家要注意這開門前 一定要先回頭看後面 再開門的習慣, 即使是 開右門
有些車也是停比較外面, 一開門也中 ~ 摩拖車鑽剩下一點的空繫一開也中...
停這裡也中~ 停那裡也中 ~ 就是開門前先回頭看後面有沒有車來不會中!
讓大家參考囉...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11-3-24 09:35 編輯 ] 這樣也好
強制一下安全規範
免得有時無心卻引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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