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y 發表於 2011-3-22 12:24:15

回覆 7哨 a5351446 的帖子

陸海空軍刑法
第九十二條
  冒用陸、海、空軍制服、徽章,或構造謠言以淆惑聽聞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不管低階高掛, 還是高階低掛, 都可用軍刑法來辦.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3-22 13:11:37

原帖由 asun 於 2011-3-22 12:1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那落咖逮了人之後,有沒有把該士官移送法辦?:xd:
或者說不定該員是反情報隊來滲透的耶。
話說,以前真有反情報隊的士官,穿軍官制服來滲透,只是沒被逮到。:loveliness:

報告學長:
法辦到是沒有,違紀送了一支...:xd:
因為那是本師617還是618旅的教育班長,穿著副連長的軍服來師部開會,好像是後勤方面的會還是對帳吧?
話說...我們連上也有穿迷彩服幫政三科保防官打工,去陸軍連隊滲透,結果馬上被活逮。
因為全師也不過我們這32位憲兵,一接近馬上被認出來,還被問說今天怎會穿迷彩服:xd:

tsaiyuhsin 發表於 2011-3-22 14:51:51

話說小弟當時在26師憲兵連服役時,站大門哨時!也是有個低階超超高掛的情況!
小弟當時站0406大門哨長,03時查哨官來查哨,當時查哨軍官輪值表都是預先公布的!師部軍官就那些人,高的矮的圓的扁的,有幾根毛
我們都很清楚,竟然有XX連連長叫個兵穿上衛制服(當時冬天,套個有掛階防寒大外套即可),來查哨,當場被我識破!第二天我就呈報人行科,後續如何我也不知道,總之很扯!

scotch 發表於 2011-3-22 14:59:21

當年在軍艦上.每次軍紀糾察時.看到班上的二兵時鳥都不鳥......
實在看不下去.我就跟班上的老兵要一個上兵章.你馬上縫上去.
再次航行時.我就叫他走前面我在後面看.就發現情況好很多了.

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天皇老子 發表於 2011-3-22 15:51:40

我們在教「衛哨勤務」時,曾告訴全連弟兄,凡軍服階級與識別證甚或補給證不符者,一律當場「押」起來,並立即通知值星人員。

尤其在反情報滲透重點時間,因為誰也不能確定來的人會不會是國防部「天威」測驗的人。

萬一被滲透成功,主官記過,衛哨兵就只有到禁閉室去報到了。

鍾真的餡餅 發表於 2011-3-22 23:07:04

我弟是577梯.當年下部隊在空總.聽他說,連上幹部及學長要他們縫一兵臂章.原因無它.是怕執行軍紀糾察時,友軍單位不鳥你.如此憲兵連不就帶頭枉法了?:lol 不知軍中連的學長們單位也是這樣嗎?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3-22 23:17:23

回覆 16哨 鍾真的餡餅 的帖子

報告學長:
小弟連上分遣的關西據點,士兵無分老菜全掛下士肩章,用意也是與您所說得一樣。
但小弟認為是沒必要這樣,憲兵是依法執勤,和自己是什麼階級倒是沒差。
小弟也曾堅持要開中校副旅長所屬官兵的違紀,並沒收軍照。副旅長拿官威來壓,小弟拿勤務規定和他講,搞到最後副旅長知道壓不過,只能悻悻然離開。

pcy 發表於 2011-3-23 09:57:12

回覆 17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陸海空軍刑法
第六十七條(對衛兵哨兵施暴脅迫罪)
  對於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傳令職務之人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眾犯前項之罪,首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七十一條(欺矇或不服衛兵哨兵罪)
  欺矇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職務之人,而通過其警戒之處所,或不服其禁止而通過者,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好像沒聽過有人被以上送法辦過. 所以軍中事可大可小. 如果那天真有人被以上法辦後. 應該就沒人敢跟衛哨兵大小聲了.

shih1970 發表於 2011-3-23 17:51:12

我服役時都會和弟兄講,你是二兵或一兵執行勤務都不要認為自己階級小,因為在軍中連(排),為什麼憲兵連(排)是師的直屬一級部隊,就是當你執行軍中憲兵勤務時,你是代表師長執行勤務。在執行地區憲兵隊勤務時,依據的是國防部頒佈的軍紀規定執勤,你是代表國防部長執行勤務,不要自我矮化,部要因為自己階級較低,講話就好像理不直氣不壯,搞清楚自己的定位和身份,即使是二兵,友軍自然會尊重,千萬不要低階高掛或高階低掛,自尋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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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當假一兵遇到假上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