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ronliao 發表於 2011-2-16 00:31:17

抱歉,看錯了
我還以為是南門國中的糾察隊,跑到博愛路去玩了

現在是怎樣,老百姓隨便穿個憲兵制服,就想騙我
誰不知道那是假的憲兵:xd:

張致華 發表於 2011-2-16 00:47:54

帥不帥氣倒是一回事
為何要配掛"軍紀糾察"臂章呢?
不掛臂章就不能軍紀糾舉嗎?
不要讓人以為掛了"臂章"就可以閃躲
才能收嚇阻的作用,何必自曝其短呢

不過!刮人家鬍子前還是得反求諸己
看看軍備局的大門/側門的憲兵弟兄們的服勤儀態
這廂抓違紀那廂東摳西摸的,這能讓被登記的友軍服氣嗎?
自己憲兵若有站哨值勤服裝不符合司令部要求的統一服儀者,都一律告發開單
也好整頓博愛特區一國兩制的憲兵值勤的儀態與服裝

憲兵輔導長 發表於 2011-2-16 01:20:36

看到這兩位'假憲兵"很無言
反正已經無言習慣了
跟我看到的實際樣子沒啥兩樣
請學長不嫌棄的話
再次參考
http://www.rocmp.org/thread-30970-1-2.html
這樣下去
我越來越贊成廢掉憲兵
改保安警察好了
憲兵盡早收山
免得把幾十年來的憲兵優良形象
破壞殆盡
現在出去我都不太敢說我是憲兵了
好像講出來很丟臉

樺樺子 發表於 2011-2-16 02:07:00

看到學長發表的這則新聞,讓我聯想起當年台北憲兵隊的火燒機車事年;我忘記是民國幾年,憲兵隊隔壁的防火巷,半夜時,被縱火,停在那裡的機車,大多燒燬;不知是新聞媒體的報導,還是高階長官也這麼認為,總認為台北憲兵隊也脫不了責任似的,從那次之後,大小門的換哨,就得走到部外繞一圈,才能上下哨(不知道有沒有保持至今),那時的人事組長說了,把我們憲兵當成看護啊,還是打更的
  如果是執行軍紀糾察,或是救災等勤務,我也很支持,但如果是警力不足,也要申請憲兵,我就不是很讚同了,因為通常都我們憲兵當成跑腿、打飯公差在用,各司其職先吧

david788 發表於 2011-2-18 00:09:24

原帖由 cinematsao 於 2011-2-15 18:0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挖哩
我亂想殺人的.....
1.軍紀糾察別人? 自己的服裝儀容是很棒嗎?
2.兩個人執行勤務, 還在不停的交頭接耳竊竊私語...
3.博愛特區耶~~~這樣的憲兵還敢帶出來丟臉?
4.兩個人的身高也差太多了吧......

丟臉
丟 ...
看到新聞播出兩位憲兵,真是丟臉到家,就在博愛特區,還想去糾察人,站就站不好,還聊天,真是丟臉,可能太爽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2-18 10:59:58

小弟認為軍紀糾察不若標兵,因此只要不是大動作的摳摸動,相信都還是可以接受的。
畢竟執勤官兵仍舊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尋找有無違規的"業績",或是勸導輕微違規的官兵。若只像標兵一樣,站在那邊雙眼發直毫無用意的話,不如擺個人型立牌還可以省點人力。
我想執勤官兵小動作的摳摸動,仍舊是可以接受的範圍。小弟以前站師部大門的時候,如果遇到站太久無聊或是身體僵硬時,也會假裝到哨亭拿個簿冊、接個軍線,讓身體活動一下。只是大動作的摳摸動,實在是不宜。
以前服役時,連上都會利用課檢時,做立正不動姿勢訓練。除訓練身體的儀態外,更訓練眼神。除了要站得挺、站得直、眼神不可空洞無神像是818的病患般:xd:

conan 發表於 2011-2-26 19:50:45

騎樓下的消防箱都被噴漆塗鴉(若是在以前早就被送懲處了)
隔壁防火巷的機車被燒
若是火勢大一點
部隊的官兵怎麼辦?
那地方還算博愛特區耶
說那什麼話?

原帖由 樺樺子 於 2011-2-16 02:0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學長發表的這則新聞,讓我聯想起當年台北憲兵隊的火燒機車事年;我忘記是民國幾年,憲兵隊隔壁的防火巷,半夜時,被縱火,停在那裡的機車,大多燒燬;不知是新聞媒體的報導,還是高階長官也這麼認為,總認為台北 ...
頁: 1 [2]
檢視完整版本: 憲兵站電信公司旁 路人誤以為站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