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不是你想像的那樣的
例如
人令調回連上 理應隨情況變更不是說 有人卡了那個缺 他卻沒有背值星 照卡那個缺
--> 誰說不可以? 做事是做事,佔缺是佔缺,這是兩碼子事
這代表人事沒在做事 預財也沒在做事
--> 錯了,人事士(兵)只是業務承辦人員,決定權在連長
連長不給升(調缺),人事也不能怎樣是吧
預財理應做好監督的責任 不是只照人令辦事
--> 預財(我們以前稱行政) 只是負責後段薪餉申請發放工作
沒有人令向上頭要錢,你要他自己貼錢給你嗎?
缺明明就擺在那邊沒有做調整 這是人事沒做事情造成的錯誤
--> 上頭說過了,問題在連長,與人事無關
缺有空出來但是要給七月份去受士官訓的志願役的弟兄
這完全沒有道理 為什麼是保留給他們呢
--> 要把缺留給誰是單位主官權責,道理?沒道理可講啦
人家這樣做又不違法,你能怎樣?
天底下很多事情不是因為如何就必然怎樣
平安退伍就是福氣
區區的領導加給也沒多少錢
何必去計較?
[ 本帖最後由 bala@syr 於 2010-9-16 13: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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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給七月份去受士官訓的志願役的弟兄這完全沒有道理 為什麼是保留給他們呢
如果沒有保留名額.請問這些人如何申請受士官訓
營部與連長作法並沒錯.不留缺額報訓.等你們退伍了...士官缺額補的上嗎?
至於據點主官一職.在任何人事規定裡面.好像沒規定一定是要領導士官職吧
如果依照預財官的說法.國家可要好好補償我囉
據點主官+副排長+業務士:titter:
重點就是:你非志願役士官.役期也短.將缺額保留給志願役士兵轉士官的人員
減少連隊士官的變動率.才是真正的目的
畢竟日後部隊將以募兵制為主.不必太計較個人的福利或待遇
有沒有領到加給.也別太在意.能夠有機會歷練領導統御.才是真正不可多得的
這才是錢買不到的歷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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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goodmask 學長看起來您似乎是因為沒有佔領導士的缺,沒領到領導加給而有所不悅,所以退伍後仍在尋求相關解答。
小弟個人是跟樓上幾位學長的觀點一樣,都退伍了,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也就算了。
畢竟義務役跟志願役還是有差,而不管是調查士還是領導士,最終也都是同一張退伍令-中華民國陸軍預備士官退伍令,或許薪餉是有差了一點,但以您短暫的役期來看,損失應該不會很大吧?
版上有更多學長是以兵代士接業務,既沒掛階更沒加給,領的就是一般兵的薪餉,那是不是要更嘔啦?
部隊就是現實社會的先修班,這應該不是什麼大問題才是。:handshake 各位學長說得都是部隊中真實的寫照
但學弟我向來就事論事
我一直認為
不對的事情 雖然存在了很久 大家也都習慣 也都無法改變 但 那還是不對的事情
並不會因為說 一直都是這樣的阿 所以不對的事情就變成對的
學長凹學弟 連長凹排長 大家為了在部隊中求平安 忍氣吞聲
壞風氣沒辦法有所改變 國軍永遠還是那麼爛(當然我相信絕對還是有很好的) 「好面具」小兄弟,看了你的發言和大家的回帖,感到你是一個熱血青年,我一方面認為學長們說得不錯,人生本就有許多不平之事,有時要學會忍耐的智慧。不過另一方面,只要是你的合法權益,就要積極去爭取。爭取不到是命,但是不努力爭取,權益也不會天上掉下來。
關於這個問題,我去查了一下相關法令。先從法令來說:
1.國軍並無規定一定要按照專長分派職缺,因此領導士官佔非領導職缺並無違法。
2.國軍亦並無規定「做領導的工作必須有領導加給」。有許多技勤人員,包括各種修護廠的技術士官,常擔任「組長」或是「小隊長」之類的職務,而且是正式職稱,但是因為是技術單位,所以亦無領導加給。
3.領導加給多為隨正式編制職缺而定,國軍目前以連隊為基本單位,對於據點主官等小單位之屬於任務分派性質之調派,並無固定的加給制度。
4.國軍人員的補充係以單位職缺數量作為撥補之依據。而行政上,並無有效的監控特定職務剩餘之服役年限。換言之,您可以佔缺一直佔到退伍,但是上級人事作業並不會因此而提早撥補接替的人員,因此連隊某些職缺將會出現真空狀態。為了讓職缺順利交接,調整並空出缺額是合理而合法的做法。
法令是這樣,讓我們也討論一下您的感受和我的想法。
1.國軍的人員補充方式,乃是以各單位兵力報告為基礎。國軍的人員都是造冊提報,依個人事命令就是一個人員,這是避免單位浮報人員,冒領薪資。這個部份,因為是龐大的科層組織,在沒有更好方法監控以前,只能照現行辦法。以前我們部隊,屆退的領導士官,也有被調整為調查士的,當然,屆退人員也不背值星,也不領導士兵,所以問題較小;但是其原理都是一樣的,讓出缺額來,部隊才能正常得到人員撥補,這也算是您對單位的貢獻吧!若是硬要調整您的職缺,可能當人事作業完成,人令下來,行政士再去辦餉,可能您也領不到幾個月。若是您的役期還很長,不妨去找相關人詢問一下;要是太短,則您花的時間精力和損失的人際關係,將是那一兩萬元所難以補償的。
2.領導加給,乃是對於領導軍士官的一種津貼;但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用在領導上?就好像大學時代,我們都有「導生制度」,擔任導師的教授,領了導生費,好的就請大家吃一頓,甚至自己貼一點錢吃大餐的也有;但是也有爛的教授,根本就放進口袋,我們也無可奈何。您要是打算爭取到錢,就把它捐出來照顧弟兄,那它本來就不會進你的口袋,也就別計較了。請不要把它當成是加薪,因為這可比單純的薪水更有背後的意義。
3.我想眾位回帖的學長,包括我在內,都不是一定要你咬牙忍著,也不是要你懷恨退伍,而是要告訴你,這種事情常常發生,也並不代表國軍制度很爛。制度,有它考量的許多面相。這個制度看起來很僵化,但是卻有效的把住了人事費用的關卡,也在一定的範圍內,讓每各單位都得到適當的人員補充。要是單位不必空出職缺,就可以隨意要求補充人員,則很容易就變成大家都在搶人,不管缺不缺人,先搶了再說,那就會造成單位人員膨脹,國防兵員不容易計算,有如著名的啤酒遊戲。(關於啤酒遊戲,我會再專文介紹)
4.我認為,碰到權益的問題,先找輔導長。把你的理由和意見源源本本的提出來,並且詢問各業務人員作業上的困難,綜合彙整。如果輔導長不處理,找營輔導長。如果都不處理,就找指揮部人事單位或是監察官。層層往上報,除非上級不處理,否則不要繞過他。你盡好你的道義責任,就不要怕,最多就是得到和這裡一樣的回答。
5.最最最重要的,就是你要表示你對單位的向心力,並且對長官表示你的兩難。相信有血有肉的長官,都會盡力幫助你的。但是,也切忌,切忌動氣,擺爛,酸溜溜。那只會把事情弄得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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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看你連上....士官人數..和主官要不要給你佔缺的問題.....原則上先由志願役先占領導士<班長缺>...再來才由義務役去佔缺回覆 哨長 goodmask 的帖子
人生短短數十年在軍中求平安,在社會求知足,一切平安快樂就好
想當年182學長退伍後我就接班長兼行政士
看起來很好,但是心事有誰知
要照顧班上事務又要辦公,每個月固定的薪俸造餉冊外
如果支援勤務多時就累死你
請問你到學校受訓多久?
我們預士班是兩個月入伍訓四個月學生訓,其實都一樣累沒差別
我還記得我在辦公室辦公時,人事士告訴我說我的同學有一位差一點升不了班長,因連長要把他調到調查士到退伍,是經過一番軍官閉門開會後才讓他接班長一職
因為我那位同學思想有一點偏差,長官怕他沒升班長會不會做出....
但他帶的班之班兵都很痛苦〈因為他們常晚上下哨後到辦公室找我聊天〉
後來我的工作更吃重,升副排長又要兼行政士及協助政戰事務〈我們阿士還沒下來〉
也因如此很多事都做的不是很好,只賺到累而已
所以凡事退一步海闊天空別想太多
以前只能回味
現在要拼經濟對吧 小弟認為目前的役期只有一年,扣到新訓,以及哨長所說的整訓、改人令等,其實剩沒幾個月。
因此連長把領導缺優先留給志願役弟兄,並無不可。因為類似的狀況,10年前小弟服役的時候就是如此。因為志願役他們要在部隊待好幾年,甚至好幾十年,不然您也可以簽志願役,保證這些缺會優先留給您。
長役期的志願役,一來是提供他們未來在軍中的發展保障、二來是減少部隊主官建制的變動、三來是人事作業規範就是如此。並沒有什麼義務役比不上志願役,因為先天條件就是不同。
此外,以義務役的預官來說,志願役的少尉下部隊滿一年後就可以晉升中尉。義務役的卻是兩年少尉幹到底,這是人事制度的規範。
總而言之,還是老話一句,如果認為對於部隊對志願役的保障比較好的話,您可以慎重考慮簽下去。
再者,認為連級、營級的解釋不滿意的話,尚有指揮部和司令部可以洽詢。體制內都有體制內的管道可以申訴和詢問,若認為不滿意而搞一些破壞部隊團結的舉動,其實對個人和對團體都不見得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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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背值星就要領領導加給,這是錯誤的觀念。小弟快退伍前,連長昇一位士兵接參四掛士官,為業務士。
因為後來的領導士不成材,小弟又待退,所以連長要業務士背值星。業務士誠惶誠恐的說他沒去過憲校,而且他是業務士,不夠格背值星。
陸官正期的連長叫業務士放心,不懂的問學長,因為業務士本身的本職學能夠,做事又積極,所以連長認為他夠格。
在更早期,部隊極缺幹部的情況下,上兵也可以背值星。
領導加給是給佔班長缺的士官,調查士、業務士本來就沒有,因為他們不是「班」的主官。
受過士官養成教育 (領導士) 的士官,只是具備領導職能和資格,不代表下部隊一定會佔到缺,要看部隊的兵力狀況而定。 原帖由 goodmask 於 2010-9-16 01:0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1月底下營部銜接 2月1號到正在整訓的連部報到
當時我手骨折 包著石膏 所以到三月份的整訓 我都是留守 也沒測驗
連上就把我的人令調到別連 為了使成績好看
整訓出來之後 人令還是在別連 直到5月中 人令回到自己連上了
所以連長說 我2-5月中 都有領領導加(在別連)
而且我在整訓當中 還都在留守沒參加(他想強調這點)
回到連上之後 沒有領導缺 所以我就變成調查士了
原帖由 goodmask 於 2010-9-16 01:0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跟連長 人事 講完之後 我也懶得在講了
我的感想就是 只能說沒道理呀!
他們覺得OK的事情 我們覺得不合理
這樣是無法從其中一方獲得解決的途徑
既然沒辦法解決
我決定使用比較有效率的辦法了
報告goodmask弟兄
804T的弟兄這幾天已經登出憲兵online了,這可不是退伍最大,您所謂比較有效率的辦法,我想也不過就是一通電話吧!
只是,小弟看了您的所謂不合理的問題,您剛下部隊手就骨折,把您人令調到別連,別連有缺讓您佔領導士,您也領領導加給,不過小弟想問,如果領導加給是有背就要領,那在您骨折擔任留守時,您有背過值星帶部隊出操嗎,而不是只有集合部隊背一下喔!當人令回到連上,沒有領導士的缺,所以讓您接調查士的缺,人令的調動,可不是下象棋,就算當初營部人事解釋您不滿意,那樓上的學長解釋這麼多關於人事的調動合理性,您難道還沒得到答案嗎?
而這件事,跟您所謂國軍什麼虛偽造假有什麼關連,小弟是真的有點困惑耶∼再者,小弟這樣算算,從六月到九月退伍,您也不過少領這段時間的加給,怎麼搞的好像權益受損嚴重,需要您這樣替後面弟兄爭取,那以後志願役的弟兄也佔不到領導士,不就也要打電話啦?
想想自己在服役時,部隊長官在他們的權限內,是否也曾給過您方便,讓您爽過吧,我記得我們士官長跟我們說過,在部隊如果一切都要完完全全照規定來,沒有幾個兵撐的了的,不然就算您骨折,硬一點的單位也是得出操跑步的,因為您只是手骨折........ 原帖由 survivor 於 2010-9-16 23:1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不然就算您骨折,硬一點的單位也是得出操跑步的,因為您只是手骨折........
哈哈哈"好面具"學弟真的不要懷疑
20年前239B營部還在用永春坡
每天下午都要拿20磅啞鈴衝象山
手斷腿沒斷一樣入列,只差優待不拿啞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