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eyLT 發表於 2010-5-18 11:38:48

為何要做文字批評

小弟平常發文回帖,偶爾會寫出一些評論文字。雖然盡量小心,但是免不了會有得罪人的時候。做這種事情,又花腦筋,又會得罪人,又不見得自己很高興,為何要做?在此提出一些解釋。

1.道理是越辯越明
沒有人永遠是對的。道理這東西的好處就是,誰有理,誰無理,不是用吵架誰大聲來決定,而是看誰的證據比較充分,誰的推論和歸納比較合邏輯,還有誰的文字比較說明清晰。貼在後憲論壇的文字,就是要「論」,否則自己去搞部落格就好了,何必貼在這裡。論的目的不是「贏」,講贏了全世界,又沒有獎金和獎品。既然要論,總要論出個道理來,這就是小弟喜歡寫評論的原因之一。小弟盡量對事不對人,討論證據不討論人格,討論邏輯不討論情緒。對於別人的批評,只要有道理,小弟也絕不會惱羞成怒。

2.批評是進步的動力
小弟是做學術研究的人。學術研究不是寫聖經,今天的真理可能變成明天的廢紙。唯有不斷的辯論,不斷的質疑,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才有不斷進步的可能。人身攻擊不是我的喜好。我喜歡討論道理,也絕不是說某人寫的東西不合理,就否定該人的其他價值。假如我寫錯了,我也歡迎別人的指正,並且感謝這種指正能夠讓我更進步。

3.職業病
我每個月要看幾十篇學術論文。看學術論文不像看水果日報,笑罵一下過去就算了﹔相反的,專業要求我們不要把所有的論文內容都當作理所當然。邏輯正確否?證據和引用的文章是否合情合理?抽樣和統計的方法是否有瑕疵?文字的價值何在,是足夠為我所用?還是要做更多後續研究?還是沒有任何價值?這都要靠謹慎的閱讀和邏輯思考。這種事情做多了,看到文字就會去想這道理正不正確。如果有疑問就會指出來。這是小弟的職業病。

當然,後憲論壇的文字很多都不是學術文字,小弟也不會每篇都看得懂。不過我還是堅持這些信念,深信真理存在於不斷的探究。當然,對於言詞,小弟也會做嚴格的檢視,盡量不將它流於口水戰。

小sam 發表於 2010-5-18 13:02:18

非常同意菸排..
"論"壇...
就是要論..
"論"..不是比大聲.比拳頭
也不是比身分比地位..

只要講的出道理來

人人都可以評論..

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10-5-18 15:54:40

我也同意菸排所言,
但是否可以真的愈辯愈明.....就要看各論壇成員素質及管理者是否盡責的了.....
網路上的論壇何其多.....烏煙瘴氣的也不少.....
有些變成會員互相漫罵或嘴砲的地方,
套句某論壇網友的名言『認真你就輸了~~』,

在這兒.....論壇可以討論嚴肅的話題~也可以分享心情上的點滴,
各位學長也都有可以接受批評指教的雅量,
所以誠如菸排所言.....只要能講個出道理來.....我想大家是可以接受的!
就算我不完全同意對方的觀點~我也能聽到另一種聲音,
我想這對當事人不見得都是負面角度。

張致華 發表於 2010-5-19 00:10:36

大家都有言論自由的空間,只要不違反版規暢所欲言都可以
但是!!往往會發生擦槍走火,都是一些小疏忽引起
可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個人的詞句或感想用錯地方,遭到撻伐..自己也要檢討
例如:這廂在紀念抗日,卻說出非常喜歡日本
這不是在傷口灑鹽嗎,還是火裡澆油,這就不是對與錯的問題了
好比參加婚宴身穿披麻帶孝,下場可能好言相勸嗎?
部隊某些名言,到了社會依然非常適用: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睛

SmokeyLT 發表於 2010-5-19 02:17:40

回覆 哨長 SmokeyLT 的帖子

報告學長,

「認真你就輸了。」相信是說在情緒上和反應上太過認真,甚至生氣,那大家都輸了。

不過我相信,如果大家都秉持探究事情道理的態度,應該是越認真,大家越「贏」。

輸贏不是我想要的結果。有時候和人辯論佔了上風,我還是不覺得很高興,因為道理沒有辯出來,反而好像在挑毛病吵架一樣。這很划不來。不過昨天大盤帽兄說的也很對,講道理歸講道理,對人的尊重應該要第三者看了也認可才算是真正的尊重。

有些人會「化身」成自己的理論,別人批評理論好像就是批評他的個人,這是最常見的事情。對這種人,幾乎沒有就事論事的可能;只能說,碰到別人有這樣的誤會,我就先道歉好了,因為有時候就是職業病,沒辦法。

有一天在學術會議上,我碰到一個肯特州大的助理教授,他在前一年的某期刊上發表了一篇文字。這篇文字後來被我和我的指導老師在我們的新作品上狠狠的批判了大半頁,把許多內容都批的有點慘。這位仁兄和我素未謀面,只是在聊天時恰巧遇上,他很幽默的說,
「你的老師和你,讓我在辦公室裡好好的面壁思過了兩天!不知道我應該寄個郵包炸彈給你,還是待會而請你去喝一杯!」

在學術界,除非是兩大學派互別苗頭,老死不相往來,不然的話,所有的批評都被當作是善意的。就像老師教訓你的小孩,你是去向老師興師問罪呢?還是告訴小孩,老師是為你好,做錯事當然要處罰?只要老師的處分不過分,那本來就是他的工作,家長就不該干擾,甚至覺得是對家長和子弟的羞辱,因為老師要是不好好教,教不嚴,師之惰!

同樣的,論壇的水準當取決於「論士」的水準。一個論壇裡面都是爛文章,作者固然有責任,其他會員當然也有責任。即使是言論自由,也應為公開可評論之事,如果輕易放過,那水準當然就會如江河日下了。

sunnyruan 發表於 2010-9-30 08:08:08

回覆 哨長 SmokeyLT 的帖子

看到Dr.排長在職業病的說法,學弟很同意您的看法,
專業要求我們不要把所有的論文內容都當作理所當然.
我當年在學校的時候常有種感覺,那就是教授們全都是自由派,
全世界的任何事件都沒有絕對權威的.
不過想到排長一個月要看10多篇論文,我可就不羨慕了.
學長忙於 dissertation, 還能寫雜文,學弟服了您.
能否寫些PHD 甘苦談讓我們分享?

BPeGT 發表於 2010-9-30 13:11:06

原帖由 sunnyruan 於 2010-9-30 08:0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學長忙於 dissertation, 還能寫雜文,學弟服了您...

是啊∼是啊∼我也是這樣覺得!

光用想像的就知道菸排會有多忙了,
還能在論壇中分享那麼多的好文章,實在是太厲害了!
如果沒記錯的話,美國一天也是24小時啊,
難道現在改成36小時了?哈∼

似乎菸排都不休息的,太厲害了。

SmokeyLT 發表於 2010-9-30 14:09:12

回覆 7哨 BPeGT 的帖子

同學,說起來可就慚愧了,最近在新加坡開課,人數三級跳,從2007年的20出頭,2008年的35個,到去年增班收了65個學生,今年更是多達87個學生,所以最近產量降低啦,真是忙不過來,回到旅店只想蹺著腳看電視,電腦有時都忘記開機了...

我是睡得不多啦,人的命薄,睡不著,又睡不久,所以時間比較多。多年下來,眼圈都是黑黑的,像是貓熊...(其實是體型像:xd: )

bad700700 發表於 2010-9-30 15:37:34

有一天在學術會議上,我碰到一個肯特州大的助理教授,他在前一年的某期刊上發表了一篇文字。這篇文字後來被我和我的指導老師在我們的新作品上狠狠的批判了大半頁,把許多內容都批的有點慘。這位仁兄和我素未謀面,只是在聊天時恰巧遇上,他很幽默的說,
「你的老師和你,讓我在辦公室裡好好的面壁思過了兩天!不知道我應該寄個郵包炸彈給你,還是待會而請你去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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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美式幽默還真值得國人學習啊!哈!

sunnyruan 發表於 2010-10-1 08:03:32

回覆 8哨 SmokeyLT 的帖子

請問排長; 您的87位學生,是undergraduate 嗎?
看來您一堂課下來,肯定口乾舌燥了.
我過去很羨慕當老師弟朋友, 堅過幾次課後就不在做此想了.
不過您在課餘之後,可別寫些東西讓我門長點見識.
您的文筆實在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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