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還有一項不成文的交通規則;在路上看到出殯隊伍時(出殯的車隊都會開大燈,很容易辨認),所有方向的的車輛一律靠邊停靠,十字路口無論紅綠燈,一律靜止不動,讓出殯車隊優先通行。這是對死者的一種尊重!
[ 本帖最後由 Joe 於 2010-5-7 21:34 編輯 ] 原帖由 張致華 於 2010-5-7 06:52 A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對於多數警消人員而言
台灣很多的車輛駕駛,簡直毫無道德可言
這也是真的,但是教育出了問題嗎?還是公務人員的心態有問題?
這問題必須先釐清,才會有正反意見的真實呈現
1.路口鳴笛,加速通過,過了關笛
別跟老百姓說 ...
換個角度想
1.路口鳴笛,加速通過,過了關笛
可以想成是因為以不擾民為原則,試想若是一路順暢卻又鳴笛不是很吵嗎?
小弟居住於紐約市上東醫院區,每天都聽救護車鳴笛,在這裡也都是遇紅燈才鳴笛.
2.一路鳴笛!!結果是回警局或消防隊
可以想成是該警也許有緊急任務須回警局做勤教
這在美國小鎮偶爾會見到,鎮上警局先鳴放類似空襲警報,然後就看見幾輛警車,一路鳴笛往警局衝.
不管鳴笛的原因如何,我想還是讓一讓的好,那怕10次鳴笛只有1次是真的是緊急
不過雖然在美國,讓的比較多,但一樣有不讓的白目,有看過的下場就是,兩輛警車,一輛繼續去執勤,另一輛就改追不讓的車,攔下來開單. 小弟聽到警笛聲時習慣性的會去前瞻後顧左右看看確定聲音從何而來在去做下一步的動作,只是現在的國人禮讓救難車輛優先通行的習慣真的還有待加強,真不知那些人心裡到底是再想些甚麼
回覆 12哨 dhuang 的帖子
報告學長!!在台灣~~
這些似乎都是假的~~
................
回覆 12哨 dhuang 的帖子
當你親眼見到這些響著警笛加速通過路口時過了路口又關掉警笛,結果!!!
只是到道路旁的巡邏箱簽到
你還會認為我們需要替這些警務人員給予最大的禮讓嗎?
當你在醫院急診室外抽菸時
看到民間救護車一路鳴笛進入醫院時
結果!!
大辣辣的高高興興的下車,卻道旁邊與友人聊天打屁哈菸去了
你會不認為他們是不是太過份了
很多東西到了台灣就亂了調,不是民眾沒道德水準之說
而是~~濫用公權力才是最大的敗筆
這些都是鴕鳥心態,不願面對公權力濫用,只會怪罪民眾
被騙一次叫傻瓜,被騙兩次叫笨蛋,當然沒有第三次了..都是百性的錯
像演藝人員搭乘救護車,本該就要重罰,撤銷該救護車的執照與牌照
該民間救護車公司也必須勒令解散,以彰公權力的發揮
我們以前在憲兵隊,是不可以隨便鳴笛示警,沒有重大事件是絕對嚴禁的
真的鳴笛時,大家都會盡速閃到兩旁,也決不准濫用公權力
一樣乖乖停紅燈,曾幾何時變成都不讓,觀念教育都是必修的課程
回覆 15哨 張致華 的帖子
這種惡形惡狀,的確是常見而且很惡劣。小弟高中同學,家中是開醫院的,就在北市基隆路上...有一天救護車開到校門口,把他們兄妹接上車,響著警笛,閃著紅燈,就這樣開回去,原來晚上有要人宴請他家,他爸派救護車來載兩兄妹回家換裝梳洗...這事我們學校兩三千師生當時都是親眼目睹的。當有公權力和道德力的人,濫用別人對他們的禮讓時,社會應該予以最嚴重的處罰。 原帖由 doubleobuckshot 於 2010/5/7 04:15 A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致華兄,先請節哀順變呀!
您說的第1、2項,愚弟也有注意到。更礙眼的是閃燈,偶爾回台灣,馬路上見到的救護車和警察車都在閃燈,實在不了解其原因、目的。
我不知道警消和救護車。以前憲兵車巡的規定就是,只要執勤一定要閃燈。但是除非是超速追逐,必須闖越紅綠燈,或是有緊急的召回必須趕回憲兵隊,否則是不能開警笛的。
有關駕駛道德
在紐約,不只是要讓路給消防車和警車,在上下學時校車停下來接送學生時,當校車的警示燈閃起來的時候,路上雙向的車都一定要
停下來,讓學生下車或過街.很少有人違規.這些不禮讓的行為被抓
到是要扣駕照的點數兩點,紐約駕照有六點,扣完了就掉消駕照一
年,此外這種罰單都是兩百至三百美金.基本上交通違規一定要重
罰嚴逞才會有效.
回覆 哨長 fire409 的帖子
在我的生活週遭 最常碰到的就是鳴著警笛的救護車 很高興至少在我看到的時候不管前方車輛是否等著紅燈 都會盡可能將路讓出來 而正在通行的車輛 也都會減速
讓救難車輛先過...路口如有員警 義交先生 也會予以協助!
但是看來這樣的觀念 也不是人人都具備啊! 感嘆!
回覆 15哨 張致華 的帖子
很遺憾您見到的都是負面的,但就如學弟文中所提,"不管鳴笛的原因如何,我想還是讓一讓的好,那怕10次鳴笛只有1次是真的是緊急"
我想我們不應讓負面的印象影響讓路予緊急車輛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