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男姦男 軍醫院拒採證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59719/IssueID/20091214【洪哲政╱台北報導】海軍一艘主力軍艦驚爆艦上性侵事件!一名海軍上士月前收假時,挾著酒意,在艦上強擄菜鳥男士官,強迫肛交得逞,被害士官淚奔下艦,到軍醫院要進行肛門驗傷與精液採集等採證,卻遭拒絕,他轉向高雄市立婦幼醫院求救,才完成採證並提告。但加害士官僅記過調職,仍在海軍任職。專家痛罵:「太扯,要軍醫院幹嘛!」
罔顧權益
海軍司令部、國防部證實,這起被海軍內部謔稱為「戳屁屁」事件的男男性侵案,加害的陳姓士官已被記大過調離現職,在其他海軍部隊任職,未遭收押或看管,全案已函送軍法偵辦,也強調兩人現分屬不同單位。而據了解,事發後軍方曾暗示被害士官,早已掌握兩人有「同志關係」傳聞,要求他不要提告。對此,軍方未正式否認。
據該軍艦知情官兵透露,上月初傍晚,陳姓上士酒後收假,返回停靠在左營軍港的軍艦,他帶著酒意在軍艦上閒晃,見長得白淨、熟識的低階士官竟起色心,將他強拉到艙間隱密處熊抱,還將生殖器強行插入他的肛門。
轉向婦幼醫院求救
受害的低階士官不甘被辱,直覺軍中性侵採證應由軍醫院執行,更具公信力,離艦到高雄市性侵害專責醫院之一的國軍左營醫院求救,未料卻遭醫院資深軍醫婉拒,建議他轉到高雄市立婦幼醫院就診,進行性侵採證。
對此,國軍左營醫院透過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解釋,高雄市政府今年曾決議,要將國軍左營總醫院排除在性侵害專責醫院之外,但決議未生效,當日急診室值班醫師鄭念華卻誤以為上述決議已生效,才建議被害士官轉診,強調是軍醫個人疏忽產生的誤會。而國防部也要求國軍醫院,在上述決議生效前,要落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
「成立軍醫院幹嘛」
軍醫院不照顧受害士官,還將他往外推。性別平等教育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痛罵:「那成立軍醫院幹什麼?」她說,軍中男男或男女性侵案時有所聞,懷疑軍方是抱著「家醜不外揚」的心態,才會一再發生性侵案,甚至爆出軍醫院不做性侵採證的離譜情事,認為國防部要檢討改進,也應對被害人進行心理輔導,並提供法律諮詢,以免遭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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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犯還可以調職繼續服務喔~~
另外
酒後歸營?
這個營區沒有大門衛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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