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
這回好像「捅到馬蜂窩」了!看文有正面回應的固然不少,但等看...破二萬的人也大有人在..以前我還會盡可能回文,聊聊東港小鎮的人與事及許許多多傳說,第二篇很多內容就是在第一篇時與很多車友討論出來的,我盡可能讓遠居北上的東港朋友看看故鄉近美好的一面,這些,我想大家看的出來,對吧?
情已盡、夢已遠,現在各有家庭又怎能冒出「火花」!就算有那一天我也只會表達我當年來不及說的歉意而已。
慢慢的,我也快四十歲了,我起心動念只不過是想為自已年輕曾經有過的故事,籍由單車留下記錄。
如果她真的找上來,我也只能「看著辦」,因為事情是我做的,就該一肩挑起!
只是對稅捐所很不好意思,因為我已經知道有人刻意去「找」!
我是「尋」,他們用「找」就很不禮貌,對吧?
再次謝謝大家....
我就不一一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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