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七十九年二月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修正,將榮民資格由原來的服役五年以上修正為十年以上
所以學長們如果您的服役期間是在那時候
役期有超過五年應該都可申請到
今天去榮服處問的結果也是這樣
回覆 41哨 ckkh 的帖子
後學準備申請大法官釋憲將我們的受訓其併入年資
這樣就有退休金了
你公好某
順道回A副排學長
八堂課算一天
回覆 42哨 班仔182 的帖子
從不少3年半學長口中得知你們憲校受訓也要外出鎮暴操演
既然是學生,出去幹嘛
這筆帳要算清楚
當兵是搏命得,又不是搏感情
回覆 42哨 班仔182 的帖子
報告學長因為鄙人服役加憲校年資已有八年
故鄙人已經有領到退休金(還有18趴優惠存款)
所以只能精神上支持學長先進們了
條例
受訓期追朔豬親好友.學長學弟...
大家在這表達意見但都僅是空嘴爵舌..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1.小弟榮民證申請已送件.那位承辦大姐很客氣.
520後.後學會為大家報告結果.
2.現在公務員年資申請.已可追朔軍事受訓年資.
後學認為應爭取我們在士官對那半年的認證.
若過了就符合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民國 91 年 06 月 05 日 修正)
第 26 條支領退休俸、贍養金人員,本人及眷屬實物代金與眷屬補助費,十足發給
支領退伍金人員,每一基數加發一個月本人實物代金,並一次加發眷屬實
物代金及眷屬補助費,其規定如左:
一、服現役三年以上未滿四年者,發給六個月。
二、服現役四年以上未滿五年者,發給一年。
三、服現役五年以上者,發給二年。
因此受訓年資併入計算.大家才有多的福利.這時後應不受5年追朔限制
三年半兵不超過20.000人.撥發金額比海腳七億還少
對政府財政影響不大.
請大家向後憲立委或當地立委為我們翻案.
公務員可以.為何我們不行.
真是太超過了...
成功案例
案例公務員申訴成功案例
建請比照大法官會議第455號解釋文之旨意,從寬予以採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或參照
銓敘部88年12月16日(88)台特三字第1835376號函規定,
比照「軍校學生受訓年資時間可折算併計退休年資」方式,予以折算約僱人員年資併計退休年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大法官解釋:
1 解釋字號: 釋字 第 455 號
解釋文
國家對於公務員有給予俸給、退休金等維持其生活之義務。軍人為公
務員之一種,自有依法領取退伍金、退休俸之權利,或得依法以其軍中服
役年資與任公務員之年資合併計算為其退休年資;其中對於軍中服役年資
之採計並不因志願役或義務役及任公務員之前、後服役而有所區別。軍人
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後備軍人轉任公職時,其原
在軍中服役之年資,應予合併計算。」即係本於上開意旨依憲法上之平等
原則而設。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六十三年五月十一日 (六三) 局肆字第○九
六四六號函釋,關於「留職停薪之入伍人員,於退伍復職後,依規定須補
辦考績,並承認其年資」,致服義務役軍人僅得於任公務員後服役者始得
併計公務員退休年資,與上開意旨不符。此項年資之採計對擔任公務員者
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應予維護,爰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十七條第
二項,諭知有關機關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基於本解釋意旨,逕以
法律規定或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依上開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之授權妥
為訂定。
請大家為自己權益發聲
我們沒有硬抝.只是要國家公平合理的解釋與爭取虧欠該補償我們的權益
回覆 46哨 班仔182 的帖子
報告學長,<您這是針對退伍後轉任公務員年資計算>若是學長退伍令沒被改過的話
正確來說:入伍日期就是入伍報到當天起計
所以已經包含在訓時間了
後期學弟的入伍時間,已經將憲校入伍時間自動移除
變成改以任官令生效時間起計
這兩者有很大差異,後期學弟要能夠提出憲校畢業證書
才能將軍事院校就學時間計算
以目前所知道的,除非是常士班/專科班/正期班這些班別
可以申請到補發畢業證書
至於咱們這種"用過就丟"的士官班,補發畢業證書的~~~少之又少~~雞毛鳥腳的比例
有關單位的答覆永遠都是一個調,立委來也是一樣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民國 91 年 06 月 05 日 修正)
這是修法後的條例
我們都不適用,後期學弟都適用,所以他們都有含軍校受訓年資
永遠的標準答案:適用法條不同
回覆 47哨 張致華 的帖子
親愛的學弟...您說的憲兵學校畢業證書我是還留著呢...是否您的已遺失了....這畢業證書可以做何用意呢回覆 48哨 bright 的帖子
報告學長畢業證書沒用處
所以依照舊法(未修訂前)預備士官是以任官令(適任令)日期為起役算起
一、服現役三年以上未滿四年者,發給六個月。
學長:我們是滿三年,沒有三年以上...........................
這與修改後的軍士官服役條例,滿三年有很大的差異
權利是要爭取,只要能夠從寬認定"滿"與"逾"的法律字眼,就可以迎刃而解 原帖由 hpk999 於 2009-4-29 09:4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昨日由一位182期學長.出示的榮民證..
才知道的福利.......請各位三年半學長趕快去詢問.保障自己權利.
申請榮民證.....
壹、製發對象:持有退伍除役令證或視同退伍證明書者之下列人員
一、軍官、士官、士兵 ...
且慢
思考一下再行動~~別為了榮民證而衝動
依據國民年金制度
只要有榮民證身分的人,都不適用國民年金制度
享受不到政府這項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