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色男 姦14歲女懷孕
陸戰色男 姦14歲女懷孕去年九月,在海軍陸戰隊服役的姬姓男子(二十歲),透過網路認識讀國一的十四歲少女,之後姬男在休假時約少女到家中玩線上遊戲,卻強暴少女。
【李菁豪╱高雄 蘋果5.5.2009摘要】軍方再爆醜聞!一名海軍陸戰隊軍人,約十四歲女網友到家裡玩線上遊戲,卻趁機強姦對方,之後少女發現懷孕,卻因求助無門只能默默隱忍,直到今年二月,少女父母發現女兒肚子隆起,竟已懷孕五個多月,立刻報警將惡狼移送法辦。
去年九月,在海軍陸戰隊服役的姬姓男子(二十歲),透過網路認識讀國一的十四歲少女,之後姬男在休假時約少女到家中玩線上遊戲,卻強暴少女。
沒多久,少女發現懷孕,卻不敢跟父母和老師說,偷偷找姬男,但姬男要她自己想辦法解決,還要少女別再吵他。姬男辯稱跟少女是男女朋友,兩人兩情相悅,還保證他會負責,「我現在願意跟她結婚。」警方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姬男移送法辦。
因少女肚子胎兒已大,引產對身體傷害很大,少女父母決定讓少女休學,生下孩子,再交給社福機構出養。至於姬男提出的結婚請求,少女父母不想讓女兒嫁給陌生惡狼,並不願答應。軍方表示,姬男在軍中並無惡行,今年三月底從軍中退伍,二月事情爆發後,軍方也要求姬男配合警方調查。
長期協助未婚媽媽的勵馨基金會南區辦事處處長張乃千表示,被性侵而懷孕的少女,內心相當煎熬,建議父母「要關心孩子心情,一路陪伴孩子走完這段過程。」
劉惠嬰並叮嚀未婚懷孕少女,若害怕父母責罵,可打一一三,或向社會局、社福機構求助,切勿獨自一人亂買成藥或找密醫引產。
今天在報紙上看到的,但是網路上找不到,我就打字上來了。
這真的是夠畜生的,槍斃吧!
因為看了真的很氣呀,現在是怎樣。
那個父母居然五個月大才發現,可見平時也沒關心小孩,唉!
搞什麼鬼呀,人神共憤呀,為什麼會這麼墮落呢。
快點判軍法吧。氣死了! 學長您好~
學弟預估此犯行可能為十年左右刑期~
這位陸戰兄弟祝福他在山莊內好好享受了 覺得這事件有點詭異
一個20歲出頭, 一個14歲, 網路上認識, 居然單獨去男方家
當中過程也不清楚, 真的是強姦嗎?
若如果兩人認識了一段時間, 步入初期交往的階段, 女方對男方也有意思, 就......
說不定只是年輕沒避孕, 男方不想負責任, 女方就事發不可收拾, 家長為了面子就......
一方成年, 一方未成年, 法律上的確是成年方的責任
但是, 真實社會真會如此發展嗎?
例如: 男方20歲, 女方15歲, 但是兩情相悅, 雙方會願意等到女方18歲嗎
見人見智吧..... 當然不能讓女孩跟他結婚了!
那個‘姬姓男子’一點兒悔意也沒有,
狡辯什么‘兩情相悅’,
十四歲的年齡都不足以判斷是非,不能自保。
法官應當嚴懲這種人渣!
回覆 哨長 cp290689 的帖子
該男本是此次事件最大的問題 衍生出官兵對於兩性教育的不重視或許認為那是常識 是小學生都知道的事情 沒想到居然在這樣的事情之下毀了一生
另外那個女孩以及女孩的父母也有問題
我們的教育裡交代在三不可隨意與網友見面 結果犯了這樣的問題 會成為一道很深的傷痕在自己心裡
但是這傷痕誰造成的?
表面上看起來是這陸戰隊的 實際上是自己! 而父母也應該負責! 聽說在監獄內,大家最喜歡搞強姦犯,在此預祝我們偉大的海軍陸戰隊的 "姬姓男子",能有愉快的監獄生活 ....
我相信近代的國軍弟兄每次莒光日一定都會收看教育影片,沒記錯的話有一個影片就是在講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下場宣導影片(片名我已經忘了),其實說穿了,這些影片看在這些入伍弟兄眼中,簡直就是八股又制式,而且還反覆再三播放。
入伍服役的弟兄絕大部分一定都滿18歲了,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做,想必自然心中也明白,只是往往慾望衝動戰勝理智,就得付出代價。
其實現在當兵並沒那麼不自由,違法犯紀的事不論是在什麼時候都不應該做,舉例來說: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或是偷竊汽機車,就算你不是現役軍人,一樣要吃上官司。 現在的小孩真讓人想不透
我的店上月9號開始試賣
當時有個在同一加盟體系另一家店的工讀生(17)缺錢
跟她妹妹(15)一起過來我店裡打工
而我當時也面試了三個工讀生
結果不到一個禮拜
一個25歲(海陸退役)而且有小孩(老婆車禍往生)跟15歲的妹妹搞在一起
19歲未婚跟17歲的姐姐搞在一起
截至上週六已經把他們先後開除
不是我老古板
而是這群年輕人叫人不敢領教
吧台唱空城
全部跑去後面抽煙
難道叫我老闆去顧阿
一點職場倫理都不懂
25歲跟19歲至今已經四天了
尚未找到工作
我只能說人都會犯錯
但不能一錯再錯
而且我不喜歡愛說八卦的員工
當出面試時我也強調過
我不要英雄
我要的是團隊
誰不能成為團隊的一份子
那誰就離開 今天的法律我不知道 在我服役時軍法處理就很快捉到7到十天內
憲兵帶45手槍去執行槍決人犯任務
45手槍射程近但因子彈大 一小孔進一大片出人犯很快就斃命了!
敬告人權團體:你們幫人犯爭取人權廢除!誰替小妹妹爭人權?他才14歲耶 惡意犯這種罪行 不槍決留著再去害別人 包括你老媽和老婆子女嗎?黑道都不容的惡行 你們卻還在包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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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A副排 於 2009-6-6 05:41 編輯 ] 14歲生小孩對身體有極大的傷害,
偏差的觀念產生偏差的行為,
且一錯再錯,真的該關起來
另外想請問學長,他犯行時是軍人,現在退伍了,
起訴時應該是一般民人
會依軍法審判還是以一般的刑法審呢?
軍法與一般刑法刑罰差很多
[ 本帖最後由 S171236 於 2009-5-7 10:1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