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阿深 發表於 2009-2-16 19:40:25

30顆子彈&10顆子彈

合理的要求是訓練~~
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
但這只能適用在體能要求上
倘若在心理上不合理要求
或惡意操兵.打罵
即流入惡性體罰.壓榨.
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事件

記得在"1985"年以前(沒記錯的話啦)
衛哨兵勤務攜帶30發子彈
在當時陸戰隊司令部桃子園
發生了中山室槍前哨開槍晚點名事件
造成三死一二十人受傷
當時正值部隊晚點名時間
全連結合在連集合場
當晚點名即將結束
忽然間槍聲大作
歷時將近二到三分鐘
槍聲撼動整個左營路戰司令部
該連人人聞聲臥倒
來不及趴下的弟兄
就隨著槍聲應聲而倒
連集合場上血流成河
哀號遍野情況慘不忍睹

當戰情室下達電話紀錄至本連
連上機動班立即著裝
全副武裝趕赴現場
兵分三路包抄前進
只見槍前哨跪坐連中山室大門口
兩眼呆滯.全身顫抖
安全士官躲於桌下不願出來
集合場上東倒西歪.一片哀號
到處鮮血.彷彿置身戰場.人間煉獄
槍聲已歇

%

[ 本帖最後由 ys阿深 於 2009-2-16 20:38 編輯 ]

wenrin 發表於 2009-2-16 20:11:49

這的確是悲慘的故事,應該未完..

請問阿深學長本案前因後果為何 ?

最後如何處置...謝謝...

ys阿深 發表於 2009-2-16 20:36:56

接續~~~

在副連長一聲令下.二位學長由後門潛入
撲倒兇嫌壓制於地上
奪下制式65步槍.銬上手銬
押回本連禁閉室獨居房
並增派衛哨二十四小時看守
以防其自裁或愆生其他事故
其餘弟兄立即搶救傷患
並將躲桌下之安全請回連上
了解事發原因及當時狀況
(事後瞭解原因為老兵集體壓榨.恐嚇新兵...容後再敘..)

當時凶嫌之槍枝轉至全自動擊發
彈夾內僅僅剩兩發子彈
槍機內卡彈一發
在當時衛哨勤務均配發三十發子彈
所以共擊發了二十七發
造成三死.一二十人受輕重傷之重大事故

事後國防部通令全國.衛哨兵勤務改為攜帶10發子彈.一發空彈
此事故即為老兵集體壓榨.恐嚇菜兵所發生之憾事
也讓後來勤務攜帶子彈數量.有一重大改變!!

asun 發表於 2009-2-16 21:01:21

原帖由 ys阿深 於 2009-2-16 20:3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事後國防部通令全國.衛哨兵勤務改為攜帶10發子彈.一發空彈
此事故即為老兵集體壓榨.恐嚇菜兵所發生之憾事
也讓後來勤務攜帶子彈數量.有一重大改變!!..

75年我在彈庫衛兵哨時,也是十發子彈,上下衛兵都要交接這10發子彈,但其中並沒有包括一枚空包彈。

以上國防部的規定,好像不適用金馬烏坵等外島吧?

請問阿深學長,此案是您在連上時發生的嗎?還是學長交接下來的警愓案例?

chou.36 發表於 2009-2-16 21:27:05

據本人所知應該是73年2~3月(更正為72)
欺負新兵引發事端案例
事發單位海軍陸戰隊102營XX連
該員於1900被連上班長出特別操
該員於2000站槍前哨
2100晚點時該員持65步槍掃射該班長
殃及部隊..計2員當場死亡10餘人受傷
共擊發48發5.56公釐65步槍彈
該員為海軍陸戰隊343T台南人
該員於73年5月X日凌晨0400經海軍陸戰隊軍法組宣判..奉國防部XXXXX號令處以死刑
該員於宣判時全身顫抖..後備酒菜供其食用
0430由軍法組押往左營軍區北港靶場於0500執行

後原衛哨兵站哨攜120發子彈改為5發

陸戰隊儀隊連於73年底亦發生槍前哨開槍
被其單位副連長取安全士官65步槍擊傷

[ 本帖最後由 chou.36 於 2009-2-16 21:44 編輯 ]

a5351446 發表於 2009-2-16 23:47:36

如果沒記錯
是12發但要分置兩彈夾
2發空包彈置最上
下各裝五發實彈
至少1995是如此

byronliao 發表於 2009-2-17 01:15:02

回覆 6哨 a5351446 的帖子

報告POA
記憶中我們是採三彈匣,帆布裝材質裝
其中一個為空彈匣﹝規槍櫃用﹞,
一個包牛皮紙包裹實彈,
一個上哨用,第一發空包彈

[ 本帖最後由 byronliao 於 2009-2-17 09:44 編輯 ]

憲兵輔導長 發表於 2009-2-17 07:35:30

唉所以說
政戰佈建的功能沒有發揮
未能適時的發現
如果有問題的兵
通常輔導長都會讓這樣的兵停止上哨勤務來觀察
以及學長學弟老兵欺負新兵
雖有鐵的紀律但沒有愛的教育
才會釀成這種慘劇

ys阿深 發表於 2009-2-17 12:48:43

回覆 4哨 asun 的帖子

此案發生時我在連上
且案發後並擔任獨居房一對一特別衛哨
二十四小時輪流看守
直到隔天早上轉押左營軍法組看守所
而後我也至軍法組看守所支援
算與該員有段不短的相處時間
也才有機會深入其內心世界
了解真正的事情原委~~

關於槍彈記憶中步槍衛哨是三彈匣
原本各裝10發子彈共30發
後來改為一空彈匣..其餘二彈匣各裝5發子彈

報告chou.36 學長:
沒錯.是73年喔.不用更正
(因為72年我都還沒下部隊)

chou.36 發表於 2009-2-17 18:05:58

回覆 9哨 ys阿深 的帖子

該案發生前衛哨兵勤務
陸戰隊使用30發彈夾
左右各2只
陸戰隊個人哨兵勤務戰鬥基本彈藥攜行量為120發(我是參四)
該日擊發48發是我清點裝入公文袋
以該事件證物交軍法組
該事件後司令部通報下屬各單位將彈藥改為五發
不然那日儀隊連港踢可能
在退伍名冊中註明無法退伍原因:因公陣亡

另本連使用20發彈夾
帶一組共3只攜行量60發
不符合規定
使用20發彈夾攜行量一樣為120發
左右各一...2組彈袋共6彈夾計120發

本連使用65步槍為陸戰隊第一批槍管材質奇佳
該批65步槍含附件還有20餘枝新品放置於庫房內
槍機放置於連長室保險箱內(分開存放)


儀隊連原本沒配置65步槍
站衛兵都用M1
因當時其他軍種發生搶槍事件
由警衛連撥5枝65步槍供儀隊連站哨使用
使用沒多久事情就發生...
陸戰隊儀隊連很操...
我中心同連1號在儀隊連逃兵
打死也不回去...後來下步兵.
在分遣軍法組時剛好他在守防連(軍法組看守所衛哨兵勤務連66師支援)

[ 本帖最後由 chou.36 於 2009-2-17 18:24 編輯 ]
頁: [1] 2 3
檢視完整版本: 30顆子彈&10顆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