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學長們說的 衛兵代表營區的最高指揮官中華民
執勤中衛哨兵的武器被搶 該哨兵是會被判軍法 當靶心的...........
而搶槍的那幾位軍官 搶奪者也是會被當靶紙的............
在旁的那幾位付出的代價也將不只是被拔掉而已...........
若是我 處理狀況應該是會要衛兵高端槍警戒 然後通知隊部安官或是拉起機動鈴請機動班
處理...........
若那幾位還真敢搶槍 我可是會對他們不客氣的.........:smk: :smk:
到時再一起到軍法官那邊看是誰對 照標準作法,應該直接口頭警告後對空鳴槍,看看他們還敢不敢?
不過既然已經鳴槍後,想要「私下掩蓋」的或然率已經降到最低了。
值勤細則裡面應該有說明,必須由直屬營長級長官陪同的視察,並且由營長親自下達命令,才能回答所有問題。但是,並不包括武器彈藥的繳交。
站衛兵站到槍枝被搶,那真的只有送法辦一途了 唉------------------
軍法真要嚴格那有辦不完的案件
說個當年趣事.因為沒闖關所以尚能這樣說.
時間:民國73年間---
地點:台北憲兵隊-重新分隊.
狀況:
該憲兵隊長女朋友在台北市西門酊KTV受人欺負.
當下取出一把M16步槍上實彈.自己騎摩托車直奔該KTV支援.
中興橋哨見狀趕緊去電重新隊:排仔--你連頭仔背槍入台北市.
排長 當下出一組武裝人車.將連長揪回來.
當時如果中興橋哨是直接通報本家205指揮部.事件恐怕就鬧大囉.
這就是兩家交情好.哨兵也聰明:s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