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雋康 發表於 2008-12-6 23:44:49

原帖由 吳聲政 於 2008-12-5 23:3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話說73年下部隊 在長沙連整整一個月都沒休假因為菜而且是來支援的也不敢爭取一日聯合警衛回來154的學長說晚點名前回來出去走走我人生地不熟的一個人就在中華商場閒逛在路橋上看台北人 最記得的是有一面電影 ...
報告班長這裡有您的同學喔
那個A副排是您同學喔
記得地區憲兵隊除了位於市中心是大家目光交點外
勤務重督導多假少真的當初的散步假算天大的恩惠了
不過班長應該多多分享在莒園整訓的日子給大家聽
也想知道為何219會進去莒園兩次 難道真的是黑掉了

西米露 發表於 2008-12-7 18:22:57

回覆 哨長 evan3833 的帖子

散步假可以說是連長給的大福利呢,剛下部隊時看到學長、老兵們都可以放外散,超超超羨慕的:o
那時連長人很好,他說只要沒哨的,你敢來講我就放,但菜的要死的我們,有誰敢去說,放回來會被學長玩死吧!漸漸的等到有學弟了,覺得應該可以了吧,就鼓起勇氣去和連長提,連長也很阿莎力二話不說馬上簽,但隨即心中又燃起恐懼的念頭..不知等等拿到值星官副排那會不會被電。
第一次當然被唸了幾句,喲!很老了嘛!跟人學起放散步假啦...,回來後一些比較資深的學長也會唸,當然就不太敢再去了,隨著砍站越來越夠之後,大概只要當天沒啥大事,下午有哨就請晚上 18-21、晚上有哨就請下午 14-18,因為離西門町很近,出去的弟兄幾乎都是往那跑,大多都是到泡沫紅茶店叼牌、KTV、MTV、如果只有一個人的話,那時很流行漫畫王,一分鐘一元,我都是找個包廂,點個飲料看漫畫、和女友講講電話,可以靜靜的在屬於自己的空間裡很棒。

abb431128 發表於 2008-12-7 20:24:19

我61-67年在憲兵部隊年代裡,軍官一年30天休假,士官15天。軍官休假2400收假,士官2200收假。都不需要參加晚點名。
散步假是在排週休一日假,前一天晚上外出,收假時間之前歸營。
只有志願役軍士官才有休假,官校正期生及專科班以及專修班軍官,還有老士官和咱年輕的常士小竽仔,一下部隊就有年休假。
大專預官則沒有年休假,3年半的預士,要等到服務滿2年,晉升中士後,第3年才有。
67年在綠島的綠洲山莊,是採積休式滿50天休假10天。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08-12-7 22:00 編輯 ]

雲生 發表於 2008-12-9 09:07:51

原帖由 evan3833 於 2008-12-5 14:11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啥?
還有放生日壽星假?
而且還是一天
這麼好的事我怎麼沒遇上~
報告學長
其實當時我們也嚇一跳,因為我們對這個假是不會想的
不曉得那天營長是不是龍心大悅還是佛心來著
竟然告訴連長安排弟兄放外散假及壽星假
而且不止是本連有喔,是全營弟兄都有的福利

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08-12-9 09:51:07

原帖由 兵馬俑 於 2008-12-6 10:48 P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中心83年那個年代義務役士官即有散步假
大都是逛夜市或吃點小菜喝點小酒
要不然就到華西街看殺蛇(還被紅燈區的小姐嗆聲):L
原來去中壢.桃園的酒店還有傳承喔:loveliness:
我來做點較仔細的補充。

當年中心的散步假按階級有些不同,
照慣例∼週三晚上是輔仔的時間,
所以連長及副座就可以排散步假,
理論上一樣是要在當晚的24前回到連上,
但當時連長已有女友.....所以連長多半是隔天週四的八點課檢前回來就好,
為此我還要學他的筆跡幫他簽一些連長該簽的簿冊.....:clp:

本來都相安無事,
結果有次晚上已過12點了.....別營的營長過來找我們連長(當週連長也背值星),
這下可好了.....連長根本就不會回來.....加上那時也沒有什麼大哥大.....
後來隔天連長回來後向他報告.....只記得他臉綠的趕快去找營長,
但後續的狀況我就記不得了.....

還有一次∼連長跟別連連長外出去小酌兩杯吧!
第二天一早課檢前我照慣例叫學兵去連長室請連長準備課檢(當週不是我背值星),
結果學兵回報說『報告排長:連長還沒回來.....』

『瞎密?還沒回來?』
『那不就挫賽了?』

把部隊帶去課檢後∼背值星的學弟負責把部隊帶回連上,
各連幹部都要去司令台前點名,
點到我們連長時我也只好先隨便找個理由搪塞一下,
負責點名的別營營長當然不會這麼容易的就讓我唬攏過去,
不一會兒.....我看到連長戴著歪歪的藍色頭盔趕緊跑步到司令台前,
我趕緊趨前先向他報告剛剛講的『理由』.....但也看到連長的臉上還有點紅咚咚的......

∼∼∼∼∼∼∼∼∼∼∼∼∼∼∼∼∼∼∼∼∼∼∼∼∼∼∼∼∼∼∼∼∼∼∼∼∼∼

我的散步假都用來做啥呢?

雖說我的時間是18∼24,
但我都是差不多要七點前後才會離開,
而且也只是回到住的地方去洗一下熱水澡,
(不然在公西那種冷的要死的地方又加上沒有天天洗到熱水)
然後再去女友家中看一下電視後.....十點左右才從女友家回去連上.....

每一次我的散步假就是一樣的流程......:smk:

[ 本帖最後由 憲兵少尉 於 2008-12-9 09:52 編輯 ]

awei 發表於 2008-12-9 17:18:43

原帖由 abb431128 於 2008-12-7 20:2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61-67年在憲兵部隊年代裡,軍官一年30天休假,士官15天。軍官休假2400收假,士官2200收假。都不需要參加晚點名。
散步假是在排週休一日假,前一天晚上外出,收假時間之前歸營。
只有志願役軍士官才有休假,官校正 ...

拜讀眾學長弟的一大串「精采」「香豔」的散步假花絮,狗尾續貂,咱也來插花一下吧!
雖然「規定」是志願役官士,1年有30天「慰勞假」,不過記憶裡好像只有第一年分發醫務隊(慧敏)時,才有幾天的「零頭」額度,可請休「慰勞假」。
為何是「幾天的零頭」?話說民國七十幾年時,一般機關、學校、行號等,一週工作日數還是五天半,週六下午與周日才休息,但因為據長官說:「隊」屬於部隊性質,不屬機關,所以國定假日只有週日一天,照規定,當日0800方能離營,但因為週六下午即開始「先」放假,所以週六下午的這半天「先放」的假,需由年度30天的「慰勞假」中「回填」。
一年大約52週,每週有週六一天,除以2個半天等於26天,所以囉,也就是說如果每週六下午都有「先休」假的話,那30天減26天,大概還剩4天「零頭」,可以支用。
當時沒結婚,也沒女朋友,休假很單純,就是回家,所以對於所謂的「慰勞假」也不感到有無特殊的意義,只是對於分發到機關、學校單位的同學,三不五時就請個「慰勞假」,心裡覺得「大小漢哪會差遮多?」而已。
不過後來調派到2*5指揮部時,就更不一樣了,指揮部也是週六下午就「先休」半天「慰勞」假,所以,當然計算方式,也就比照「前述模式」辦理----加減乘除一番後,也是只有剩幾天「慰勞」假的額度了。
曾在別的話題中提過,在那個馬、的擔任指揮官期間,規定醫務所每天(無論是否為假日)隨時需至少留守兩名醫官(3留2),若有請假單還需少將指揮官親自批定,在那種馬的主政「氛圍」下,(這種「氛圍」,在本主題「慰勞假」爆紅的『報告A副排』yen58768兄,定有深切體會)經加減乘除後僅存的幾天「慰勞假」,當然是由原本「調劑身心」的「生理」慰勞假,純化轉為「撫慰人心」的「心理」慰勞假了。
講了這麼多「說的到、休不到」的慰勞假,為免離題過遠,慘遭驅離,也應該多少沾個「散步假」的邊了……好,那就來一帖吧!
後來2*5指揮部移防至桃園虎頭山後,指揮部軍官排的散步假,原則上是星期三晚間1800時開始到翌日0800止(留守人員週四晚間再補)。因為那時在下仍然還沒結婚,也沒女朋友,所以散步假也只是到桃園市區吃個小吃,打打牙祭、大街小巷閒逛、閒逛,打發、打發時間,晚間十一、二時就乖乖回營睡覺了。
記得有一次如往常散步假的模式,在桃園市區漫無目的的溜搭,突然在不甚光亮、昏黃的路燈下,瞥見一位身穿「憲兵」制服、旁邊帶著一位時髦的女子亟其親暱的軍官,雖然散步假離營時在下已換上便服,但看到穿著醒目「憲兵」軍服的同袍時,當然是特別引起注意。
定睛一看,哎呀,這不是人事官嗎?再仔細一瞧,旁邊時髦的女子「好像」不大像是他太太喔?(因為嫂夫人,本人曾見過)原本想要打聲招呼、已經舉起半隻手的我,當下角色立時變成「路人甲」,迎面錯身而過時,原本熟絡的兩人(人事官與在下我)頓時「形成陌路」「不相聞問」,既尷尬又有趣。(尷尬的是人事官、覺得有趣的是我)
當然啦!本人一向秉持「濟世『救』人」「『助』人為先」之理念,於是乎就「剛好」一直忘了這檔事,事隔二十餘年方在此論壇又突然「記憶」了起來。
那位人事官與夫人,應該那時也是「從此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才對。:loveliness:

張致華 發表於 2008-12-9 18:36:33

回覆 46哨 awei 的帖子

報告長官
這種尷尬的鳥事我們也見過
不只一個人,有時候幾乎可以成為 一個建制班
基於"甲好逗相報"的訊息交換
可以讓"散步假"發揮到最高境界
徹底將身心完全的紓放,有效的解除戰備的疲勞

<<<三等士官長>>> 發表於 2008-12-11 19:22:19

小弟我在士林隊的時候散步假是每天22:00~06:00
每天晚點名完
我就會跟營長說:報告營長,我去各駐點督導
然後騎著我的野狼125回到鶯歌
隔天一早再騎著我的野狼125回士林
有次就出了問題
就在迴龍的路上有個大窟窿
因為前晚在家打麻將+天色還不是很亮=犁田(擂殘)
就這樣在家休息半個月
營長還帶水果去我家(可能已為我騙他出車禍,到我家確認吧!!):xd: :xd:
PS:有人認識我簽名檔那4個人的嗎???(中間2個不用猜1個是我,另1個是衛勤的)
左右2個都是憲兵的

[ 本帖最後由 <<<三等士官長>>> 於 2008-12-11 19:27 編輯 ]

bad 發表於 2008-12-21 18:34:17

散步假,哇,真的好久沒聽到的名詞了。
依稀記得那是81年中後,步校總隊部之預官才有的福利,不知原來友軍憲兵部隊早已行之多年了。
那時幾個同學總是相約去鳳山之一間民歌餐廳--「想不起來」聽歌(我們總是戲稱為「舉」不起來,多年後我回高雄工作時再去探訪時,大概是已退流行,不敵大環境之變,關門了),當時週三晚上有位聲音酷似林慧萍之小姐,引起同學之興趣,幾次約她,總無下聞。
或許也因鳳山這小地方無處可去,抑或是高雄太遠,騎腳踏車去玩也太麻煩(雖然,散步假不必回去晚點名,時間的確夠我們跑去高雄逍遙,但是從來沒去過),所以我們總是時常去拜訪她。
至於,志願役之軍官們,因為步校欠假欠太多了,根本用不上這散步假,所以,對他們而言,散步假意義不大。當我最後半年調到教官組時,每天都可以外宿,散步假也不再有實益了。
那時,也曾發生與43期憲兵少尉學弟相同的事,隊長睡遲了,早上未起床跟部隊上課,不幸遭督導。學生每天都叫他起床,他老兄總是賴床,碰到鬼(被督導)是早晚的。不過,因此,我也被他海k一頓。一個人帶140人,還要管他到底有沒有被叫醒,累!!他就是這樣的人,反正有錯,一定是我們的錯,習慣就好了。

吳聲政 發表於 2008-12-21 23:09:24

回覆小陸

小陸聖誕快樂我整過3次訓第一次你也參與 在忠貞迎接柏隆匱 第二次在莒園剛好第二連中簽參加國軍運動大會 還得第三名當時219很紅 我當伙委還辦桌全營慶祝也剛好是219營50周年慶當時好風光接著到中科院過一年好日子
後來又回莒園擴編成四連 然後兵打散各營支援幹部留下代訓新兵 接下來我退伍219到基隆憲兵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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