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隊車禍處理小組漫談
77年光武演習後我332營奉命進駐中華營區接防台北市憲兵隊
京畿之地...軍民車輛眾多...時有遇交通意外
軍民交通意外...按規定...憲兵隊有權介入查察
我332營2連為憲兵隊勤務連..
當時車禍處理小組..皆派遣連上應對進退得宜之士官擔綱
小弟曾支援出過幾次任務...借此論壇與先進們回顧並與後輩討論
話說軍民交通意外..憲兵隊獲得消息之來源為二
一為軍方駕駛自行通報
二為交通警察單位到場後通知憲兵隊支援處理
憲兵隊車禍處理小組出勤...
憲兵隊機動班以機動車輛支援到場..除駕駛外..通常為兩名士官負責
配備之裝備...傻瓜相機.噴漆.長距離捲尺.交通事故處理文書資料
通常我方到場時...警察機關之員警已在現場許久
所以我方常可省略描繪現場圖與測量之步驟直接跟警方copy
但是現場照相一定得按表操課馬虎不得(警方拍照時有疏失遺漏)
兩車撞擊點...兩車距離與車行方向...等等...
如無人傷亡...即屬一般軍民交通意外
肇事現場照相繪圖告一段落後..待車輛移至路肩或不影響交通處後
最高指導原則既為"盡量現場結案"
軍方由我憲兵曉以大義...民眾則由警方教育愛國情操
用盡三吋不爛之舌...盡可能把雙方現地和解為是
一可省去詢問雙方筆錄之文書處理
二可馬上結案..愛的鼓勵兩次後解散
軍方駕駛通常本領通天...所以自行修車不是問題
民間車輛如有保險則好商量...如果沒有...請阿兵哥共體時艱亦不是難事
終究...事情鬧大賠錢免不了...關禁閉被女朋友拋棄就事情嚴重了
所以...以小弟親身經歷的幾次車禍處理....很高興的都是現場和解!!!
如果有人傷亡....拍謝!!!一切依規定處理....
填寫筆錄不可免...而且還要去醫院要求檢覆傷單與醫療證明
軍方駕駛需帶回憲兵隊...並報請所屬單位會同處理善後直到結案為止
所幸....小弟服勤期間...萬事太平...沒有過這般麻煩事 學弟我約在前幾個禮拜再北市興隆路二段看見兩場車禍有憲兵巡邏車來處理
1.軍法局軍A車輛與一台欣欣客運的公車擦撞 車上似乎有高階長官 及看到軍車駕駛下車與公車司機賠不是 隨後就來一台小青蛙把長官載走
過沒幾分鐘在馬先生附近的憲兵巡邏車(9020X)及來處理
憲兵下士車長下車拿簿冊登記 槍兵下車警戒 駕駛在車上
2.路人騎摩托車自己摔車 憲兵巡邏車在對面等紅燈 憲兵下車 疏導交通
並陪傷者等到救護車來才離去 原帖由 bluesky88888888 於 2008-10-19 22:3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學弟我約在前幾個禮拜再北市興隆路二段看見兩場車禍有憲兵巡邏車來處理
1.軍法局軍A車輛與一台欣欣客運的公車擦撞 車上似乎有高階長官 及看到軍車駕駛下車與公車司機賠不是 隨後就來一台小青蛙把長官載走
過沒幾分 ...
"2.路人騎摩托車自己摔車 憲兵巡邏車在對面等紅燈 憲兵下車 疏導交通並陪傷者等到救護車來才離去"
這樣的作法才不愧為我忠貞之憲兵,見到老百姓有危難則自動自發的去處理,職得讚許! 分享學弟在南區隊時車巡遇到的交通意外~
當時學弟正在執行車巡勤務,當時車巡任務範圍始從南區隊至副總統寓所
距離很短~所以勤務結束後駕駛和押車士官決定在外面晃晃再回去隊上,當時巡邏車開到了辛亥路上,剛好巧遇民車相撞,照情況憲兵應該下去做交通管制並通知警方前來,於是駕駛學長打算把車開去旁邊做交通管制~但是押車的士官說我們現在如果下去就要通知警察局和隊上做回報,但是我們已經偏離這趟車巡路線了所以做回報可能就被發現我們在外面閒晃...所以駕駛就把車從車禍現場旁邊給開了過去準備回隊上!!
這樣是不是有失憲兵形象!!學弟先撐在地上等學長訓話 偏離車巡路線, 只要有正當理由, 都不是問題,
82 年底, 本連在桃園隊, 當晚車巡至龍岡附近的夜市
遇到便條逮人, 但是歹徒羊癲瘋發作, 便條請我門將歹徒載往桃園醫院
礙於勤務不行這樣, 但是我們幫便條開路,
這也是我第一次在人口稠密區開警報器,
一路開到桃園醫院, 便條還下車感謝,
回到隊部立即作戰情回報, 以免被後憲協漲噹
另外, 車禍處理箱的相機, 是不能拿來拍人的(生人),
因為這台相機只能用在拍車禍現場, 驗屍時拍大體,
我唯一一次的拿防彈盔丟學弟, 就是因為他拿車禍處理箱的相機要拍搞笑照片
我從樓上丟他
回覆 副哨 bluesky88888888 的帖子
說到車禍處理 學弟也想分享一下當初在北區對大直分隊時白天有兩班機巡勤務遇到下雨若連上人力許可
會改派車巡
話說有一次白天也是下大雨,正值上班尖峰時間,由機巡改車巡, 由外雙溪經自強隧道準備回連上,正巧自強隧道發生車禍,車陣一路由至善路口塞到隧道內,警察學長一時無法立即到場處理,帶班的學長拿著無線電回到連上,另一學長下車指揮交通,我則拿著步槍下車警戒,駕駛留在車上,直到警察到現場交由警察處理
當時的感想是,在人車多的地方,警戒時站的特別挺:shy:
不知情的還以為發生什麼事,有憲兵拿步槍警戒咧:xd: 原帖由 aleckcho 於 2008-10-19 22:0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肇事現場照相繪圖告一段落後..待車輛移至路肩或不影響交通處後
最高指導原則既為"盡量現場結案"
軍方由我憲兵曉以大義...民眾則由警方教育愛國情操
用盡三吋不爛之舌...盡可能把雙方現地和解為是
一可省去詢問雙方筆錄之文書處理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二可馬上結案..愛的鼓勵兩次後解散
軍方駕駛通常本領通天...所以自行修車不是問題
民間車輛如有保險則好商量...如果沒有...請阿兵哥共體時艱亦不是難事
終究...事情鬧大賠錢免不了...關禁閉被女朋友拋棄就事情嚴重了
所以...以小弟親身經歷的幾次車禍處理....很高興的都是現場和解!!
我沒待過車禍處理小組,拜讀哨長的帖子後,我也認為『凡事好商量』下面是我處理過一次軍、民車擦撞的經驗。
同一時期,小弟隸屬的第三連駐防大安中衛區,這邊有此類狀況要迅速排除,不影響車隊順暢前進。
有天05-07下哨巡邏,剛走到麗正門附近,就見到一輛水藍色軍車與民車小擦撞,麗正門武裝哨已經在盡量排除狀況,凡事就像哨長說得『若無人傷亡的話,好商量。』但軍車駕駛“不甘願”堅持要民車賠償。
我問武裝哨『是怎樣?』
武裝哨說『小擦撞而已,我勸他們和解,軍車駕駛不肯。』
我再和武裝裝哨說『我來;你回定位。』
我亮證同時和軍車駕駛說『我是中衛區憲兵班長,你有什麼問題?』
駕駛說『我要他賠。』
我再說『小擦撞而已,各自處理好了,別把事情弄大了。』
駕駛略帶囂張地說『我要他賠,我要找長官來。』
我有點火了『你要找誰來?這裡我們最大啦!你別搞不清楚狀況,這裡有站憲兵,你不曉得這是什麼地方嗎?你堅持要對方賠是吧?那我就報憲兵隊囉!況且我認為可能你錯的成份較多哦!(我硬將他的軍)看憲兵隊聽你的還是聽我的?搞不好你回去還要關禁閉咧!』
不一會兒;軍車駕駛就很不甘願的聽我的話,我也徵詢過民車駕駛的同意,就將此次的車禍順利化解,也免去了警衛室可能的囉嗦。 小弟在憲校的時候,有過一門車禍事件處理的課程,時間只有兩個小時而已。
時間雖然短,義務役的領導士下部隊之後,也很少會接觸到這類的勤務 (因為憲兵隊有專門的車禍處理小組),但是教官還是很認真的把我們帶去憲校的停車場。
在簡短的時間內,精闢的介紹各種停車方式的利弊 (與路面平行、與路面垂直、與路面呈45度),車禍處理流程、如何畫線定位等。
雖然時間很短,下部隊之後也沒用到,但真的是受益良多。
回覆 7哨 生哥 的帖子
小弟依循學長的"氣魄"所以有時喜歡"坑"有後台的"鳥駕駛"
巡邏開違記.....車禍處理時遵照"愛民守則"偏坦"民車
好像.........我們332營蠻喜歡這樣柳
學弟 左去又回.......... 邊邊聆訓
[ 本帖最後由 aleckcho 於 2008-10-20 22:25 編輯 ] 原帖由 aleckcho 於 2008-10-20 22:2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依循學長的"氣魄"
所以有時喜歡"坑"有後台的"鳥駕駛"
巡邏開違記.....車禍處理時遵照"愛民守則"偏坦"民車
好像.........我們332營蠻喜歡這樣柳
學弟 左去又回.......... 邊邊聆 ...
是真的喜歡坑"有後台"的駕屎
以前自強連時候決不吹牛
北口(東吳)連總統府的馬糞車都攔
別問我
哨兵如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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