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致華 發表於 2008-8-5 01:25:25

回覆 哨長 survivor 的帖子

教官說的答案....有點離譜,且.....背離事實
就實際案例來談:地區憲兵隊才是糾舉三軍違紀的執行單位
現役軍人犯罪,也是交由當地憲兵隊移送法辦
機車連如何糾舉憲兵部隊,再實際勤務上,小弟沒遇過
若是有幸遇到~~下場絕對是:機車連絕對被偶們追著跑
不可能武裝巡邏車或機車,讓機車連來糾舉,因為...這是偶們的轄區
要在偶們轄區巡邏,若是沒有照會~~~一樣不客氣開單告發(越區辦案)
早年中山北路憲兵隊與士林憲兵隊,常常在中山橋的分水嶺,在圓山飯店週遭
兩邊追逐互相開單,兩邊憲兵隊都幹起來,還輪的到機車連嗎
就憲兵勤務令規定,哪管你是否身分為憲兵,違紀時..照樣開單,決不手軟
有些白目的兵,自以為粉老,回到故鄉臭屁穿軍服,屌咩~~~竟然在車站抽菸
車站班的步巡,當然暗示一番,哪知這位上兵可跩,老子快退伍了...但他忘了
這裡不是同單位的,步巡組的不客氣,賞了他老兄一張紅單....當場傻眼
趕快打電話回來,好不容易請人去把單子消掉,誰說憲兵不抓憲兵,只要你不要白目
擺老擺屌吊兒啷噹的樣子,表現該有的憲兵儀態,就不怕自己人抓自己人囉
若有憲兵弟兄犯法,下場並不比其他有軍人犯,有著很好的待遇,該鐐的一樣也不少
並沒有曾經是同兵科的,就給予特別關懷,大家也都會怕..他跑了,就換人進去遞補 也因為對於憲兵的要求高,所以只要服刑期滿者,都一律回歸陸軍單位服完役期,不能再回任憲兵單位了

<<<三等士官長>>> 發表於 2008-8-5 13:52:47

照這個教官的說法
是不是除了台北地區的憲兵有機車連可以糾舉違紀??
其他地區的憲兵就無人可管了??
因為不是只有台北有機車連嗎??

ychades 發表於 2014-8-5 21:24:50

回覆 3哨 張揚 的帖子

77年 321B1C 某兵自駐地臨海分隊逃亡
後由該連副連長率員自行捕獲
服刑期滿後就送陸軍服役沒回原單位......

小榨 發表於 2014-8-5 21:41:44

回覆 哨長 survivor 的帖子

按照那一位教官的說法,那其他非北部地區的違法憲兵怎麼辦呢?是要機車連的騎機車到高雄或台中花蓮去辦案嗎?想到就好笑。憲兵也會跑給憲兵追得好嗎。:L :loveliness:

9527 發表於 2014-8-7 19:32:45

憲兵也可登記憲兵違紀,就像警察犯法警察也是要捉警察的意思一樣。而憲兵與機車連憲兵就想成是各縣市的刑大與中央的刑事局的對照意思就好了。

abb431128 發表於 2014-8-9 16:53:54

本連隨營基隆隊時,連上總共11名年輕常士。
8名是我們本來就在連上.前後期常士。
一名學長由226汰換調過來。
一名學長服過軍監回役,沒多久調走。
一名是我同期同學,在新店關一年後回役,調到本連,我就不過問何因。
同學說:憲兵在軍監較易被欺侮,他待過憲校戰技班,沒人敢動他。
我退伍後回連上探望,同學還得補幹一年才能退。

abb431128 發表於 2014-8-10 15:54:55

前面那位同學說..他的獄友.有擔任經理士的.部隊許多衣服被老鼠咬破.就關進去.

更誇張的是..這幾年同學會.許多數十年未見老同學齊聚.
有2位待過232的同學.都曾於99年同學會見面.其中一位於101年過世..
他們232剛開始前幾年是在台中.後來移防龍崗.
我們在部隊要服務6年.
已過世的那位同學.總共另孕L經常逃兵.關了又回役.仍在232退.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4-8-10 17:26 編輯 ]

ychades 發表於 2014-8-16 07:33:53

轉載 103年8月16日聯合報 簽賭負債 憲兵連長詐小兵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卅桃園縣報導】

憲兵黃姓上尉連長,因職棒簽賭負債,得知部屬簡姓士兵酒駕肇禍,涉嫌以幫忙處理善後、保住工作等理由,詐騙簡、鍾姓班長及簡的祖母、女友共八十三萬元,桃園地檢署昨依詐欺罪嫌起訴。

黃姓憲兵連長(卅五歲)隸屬憲兵二○五指揮部,擔任慈湖、頭寮等地維安勤務,也負責總統出巡的維安。黃在檢方偵訊中承認簽賭負債,因被債主逼急,才會詐財,他很後悔,願意籌錢還家屬,並向簡和簡的家人道歉。黃事發後,已於去年四月退伍。.......
【2014/08/16 聯合報】

真是可恥

jiungo.5197 發表於 2017-1-24 12:12:16

機車連負責國慶閱兵車輛部隊前導 及忠貞營區大門的衛哨勤務 有時也負責外交使節 政府高層的前導任務 開罰單!開給憲兵直屬單位等於欠罵 欠夾懶蛋 營長去司令部罰站∼
憲兵違法犯紀...好像在我們那個年代 都是隱藏 隱瞞 都給他暫時忘記 不過優秀的憲兵要幹出什麼違法犯紀事 喔!∼除了少數的案件:lol:  

邱明宗 發表於 2017-1-24 16:51:16

其實在勤務中,攔檢住後自報是憲兵,大家多會彼此心照不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行通過,不會那麼硬斗,硬要開單吧?除非不能掩飾那種的,我就曾經在金門,捉過在山外中正堂戲院內,吸食強力膠的七海警衛室人員,無法現場放行,只好帶回隊上,讓他自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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