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431128 發表於 2008-7-25 14:25:27

安坑刑場走一遭

軍法死刑執行時間,跟地方法院不同,我參加過一次押解死刑犯勤務

隨222B2C駐中華路時,63年間戒嚴時期,凡是百姓搶劫刑犯,一率處以軍法,由憲兵執行『死刑』。一次靠近總統府,博愛路派出所附近的一家銀樓,大清早的發生搶案,屋主之一被殺身亡

3名搶匪,1位年紀46歲、1位35歲、1位壯碩的26歲,搶得一只掉到地上斷裂的玉手鐲。後來法網灰灰,一一被逮,送往新店軍法局判處死刑

執行死刑當天,據情報顯示:某幫派將會劫囚。本營擔剛押解任務,我在第二連負責外圍警戒,第三連負責2人各架著1人犯,供槍手執行。並自其他單位調來槍手,自行攜帶卡賓槍到本營集合。記得一位220 B少校副座、一位226 B中尉排長、一位中和軍中憲兵營的上士年輕班長。我問這位學長,老哥會緊張嗎?他說:打過好幾個啦

幾輛卡車前往軍法局景美看守所,將人犯五花大綁,提解人犯前往安坑。我和一位駕駛兵,搭乘3/4小卡車,擋在小路口,武裝配手槍,守在大馬路進入刑場小路口上,記得馬路再過去有一所私立高中

把軍事檢察官的告示榜攤開,放在地面上用石頭押著表示封路。三名刑犯大名,均用紅銖筆打ˇ並在名字中間劃一道紅線,表示『刪除』,就跟古代死刑犯告示一樣

第一輛進入的是殯葬業的車,車上2人,白色9人座箱型車,裡頭一個擔架。我問道:「三個人橫躺怎麼載得下」?業者答:「三具屍體疊在一起綁起來」。有道理,又不是要載去急救

執行時間是下午15:00,第一槍響,看著手錶是14:50,爾後幾槍結束,第一輛離開的,也是殯葬業的車,加個白布。聽連上弟兄說:先讓刑犯在看守所裡喝小瓶的高粱酒、滷蛋,滷豆干等,也沒有先試槍,直接就近距離以卡賓槍射擊。那位26歲壯碩青年,三槍後腳部仍再發抖。指揮官劉亦春少將,看到忠厚老實的中校營長,不好為難他。就叫道:張營長,手槍拿過來。由指揮官,親自拉開槍機上膛,直接在刑犯後胸,補上一槍

我一位同期同學,是阿里山鄒族的原住民,他隨223B在台南隊及桃園隊時,他都擔任連上的執行手,打完了就跟弟兄去喝米酒。他志願留營3年,也許是當時的晉升規定,使他仍以上士退伍。正巧67年我退伍回台東,他也隨連上到台東憲兵隊,跟他聊到有關槍手感覺,他說以後不想再動槍啦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08-7-25 15:47 編輯 ]

GVMonkey 發表於 2008-7-25 15:54:58

回覆 哨長 abb431128 的帖子

聽以前學長說 去執行此任務的槍手都會有紅包
而且執勤回來後 主官都會放他們半天散步假 讓他們把紅包的錢給花完
而且要花到一毛不剩
不然會帶來不好的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另外 就是 執行的槍手每一個都要一起開槍 每個人都發一個彈匣
但不知道誰的是空包彈誰的是實彈........
為的就是不讓他們知道 誰真的把犯人打掉.........

以上是下部隊後 聽學長與排A聊天聊起他們當年在憲兵隊執行的任務中聽來的
如有錯 還請知道的學長 不吝指正!!

abb431128 發表於 2008-7-25 17:05:33

聽憲校區隊長說,60年以前執行一個,領有200元紅包壓驚過運,拿出10元買香及紙錢。我這同學執行時,也是先拿200元,後來改500元,但不需拿出10元買香及紙錢。有時候還自己一人一次執行3個,用手槍近距離執行,並未曾有另一人打空包彈的,執行完就跟弟兄喝酒花光

軍法是人犯跪在刑場,因為跪著離地面較近,受到子彈衝擊後,摔到地上比較近。沒有打麻醉,也沒有棉被及沙堆。眼部綁條白布,仍然用繩子五花大綁的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08-7-25 17:18 編輯 ]

陸雋康 發表於 2008-7-25 18:29:54

報告班長:
謝謝您勾起小兵這斷記憶
73年時我們職行槍決勤務時是三人職行的
分別由第一連選出三位弟兄職行
而且為了怕有心裡負擔其中只有一把槍是實彈
而且事後拿的壓驚費是給全營買宵夜吃
我記得當時是三千元以上不等﹔好像也有五千的
原先的槍手是由隨營的老士官長職行
後來他年事以高所以不願再管嘍
所以由我們充員小兵代替槍決勤務
拿到獎金沒人敢花用
後來就變成晚上宵夜的費用
在台北隊時常常有宵夜吃地

byronliao 發表於 2008-7-25 18:30:02

原帖由 abb431128 於 2008-7-25 14:2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記得馬路再過去有一所私立高中
報告學長
刑場旁不是高中,是公立國民小學
安坑當時只有一所國民小學,地點就是安坑墓地翻過小山坵不遠處
學弟從小住在安坑,經常排迴這一帶遊玩,有彈頭可以檢喔

私立高中應該是在景美看守所後方的莊敬高職,
從景美看守所到刑場必須過碧潭橋,再經過新店軍監旁小路就到了

小民 發表於 2008-7-25 18:36:02

那個地方我有上去過,那次我忘了去出什麼監獄的後面都是竹林還有一些住家,當時有學長跟我們說這以前是刑場

小天天 發表於 2008-7-25 20:32:01

學弟也有印象了
現在那都荒廢了有好久了
學弟也去過一次
住家現在都是一些老榮民了

wenrin 發表於 2008-7-25 23:31:51

原帖由 GVMonkey 於 2008-7-25 15:5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執勤回來後 主官都會放他們半天散步假 讓他們把紅包的錢給花且要花到一毛不剩,不然會帶來不好的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這些錢,我連長說,去買吃的喝的最好,不要買穿的用的之類永久性的東西,吃的喝的,嗯...終究會排泄掉的...

最好買可以啃的骨頭(如雞腳之類的),嚼完後,要狠狠的吐掉...

我們連上有執行過槍決勤務,我倒是聽他們說,反正是從背後開槍,不要接觸到犯人的眼神就好了,人死前的眼神倒映,執槍者很難擺脫那眼神陰影的...

這些都是我聽那些執行槍決過的軍士官說的...聽聽就好了...

kyslin 發表於 2008-7-26 08:37:19

一般人都不願意去執行這種勤務﹐但是也有怪咖。

在我退伍前一年﹐調來了一個有原住民血統的憲兵官﹐睡我上鋪。有次和他聊天﹐他說過自願去執行過兩次。為什麼會有兩次呢﹖

第一次是他很好奇想知道執行這種勤務﹐開槍是什麼感覺。

第二次是因為他去了第一次之後念念不忘那種感覺﹐結果忍不住又自願去了第二次﹐

GVMonkey 發表於 2008-8-5 17:48:06

聽學長說過 他們有一次去執行槍決勤務時
當槍開完後 該名犯人竟沒死還回頭看了他們一眼
(該名犯人是空軍逃兵還犯下強姦罪)
害他們可嚇到了
不過說時遲那時快 帶班軍官把上拔出手槍來 補了一槍 犯人才倒地
而後來 他們拿到的錢 就花掉了
不過聽說其中一個學長不小心沒花完 剩下零錢又和自己的混在一起
(原本算好 最後的錢剛好坐計程車回隊上 但好死不死這個計程車司機抄小路)
聽說他也衰了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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