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5212 發表於 2009-2-24 21:27:57

回覆 40哨 ys阿深 的帖子

報告學長:泰山攔截點北上、汐止攔截點南下若其一攔截點循戰情係系統通報攔截;那麼臺北市下轄各憲兵隊所有警備車就要攔截該單位查證其動機為何;基地整訓的機動營會提升戰備狀況,待命行動。若是國防部知道該單位動向已合乎管制;戰備狀況即解除。僅供學長參考!

memo_0926 發表於 2009-2-24 21:44:43

回覆40哨

報告長官mp02
當任何一衛戍點哨用無線電呼叫**攔截**時
202指(戰情室)會用無線中華網(衛戍網)呼叫所屬各台進行攔截!
也就是說......台北縣(市)的所有憲兵單位全部都會動起來.
機巡,車巡,及各攔截點都會增派兵力,並不是只有單一據點有動作而已.
所以闖關的軍車,只要進入台北縣(市)就一定會被攔截到,
(不然就換我們憲兵**慘了**.相關人員會被送軍法)
如果沒有進入也會監控它離去的方向,時間,目的地.....等!
當然事後也必定會徹查!
司令部當然也會全程監聽,直到202指戰情室發佈狀況解除,各單位才會徹兵.
至於是否會發佈**獵鷹計劃**生效?
這個.......太嚴重了,不太會隨便發佈,
發佈**攔截**就弄得人仰馬翻了.更何況**獵鷹**:clp:
/(光復橋事件)發生時的第一時間202指戰情也只發佈*攔截*,最後才發佈(獵鷹)的/
所以闖關的軍車,單位主官會很慘!報告寫不完.還要被記過.被招見(辣正!):L :L

[ 本帖最後由 memo_0926 於 2009-2-25 10:34 編輯 ]

abb431128 發表於 2009-2-25 09:02:24

所以啊。
老兵學長並非只有擺架子的,而是上場時衝先鋒,給後進老弟很好的示範呀。
聽曾在201待過的學長說..
60年代常有『攔截演習』,在士林官邸附近的街道上
灑上雞爪釘,穿著紅短褲,端著械彈的憲兵弟兄,
臥姿趴在大馬路旁。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8-4-4 21:53 編輯 ]

ken4184 發表於 2009-2-25 10:07:40

我們在頭寮時也演習過『攔截演習』
在大溪往頭寮的公路上
哨兵先搬拒馬
再灑雞爪釘
連部支援的武裝人員帶來一箱箱戰備彈
戰防地雷和35火箭筒和火箭彈

a1989619 發表於 2012-3-10 22:48:26

原帖由 MP-5212 於 2009-2-24 16:1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學長:學弟看了您發表的文章且不論內容的真實性是自撰的;汐止攔截點副連長應是最高指揮官。對於指揮官斷然之處置;學弟對副連長及當場執勤的學長深感佩服!確實發揮嘞憲兵忠貞之軍風。副座應是陸軍官校正 ...


報告學長,

副連長是小弟的同學, 同是志願役的.

a1989619 發表於 2012-3-10 22:57:30

原帖由 指職軍官第四期 於 2005-8-31 11:1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冰之饗宴學長的這個故事是千真萬確的真實.........

因為發生那件案例...當時的汐止排的直屬營長..丁XX中校目前正在本組擔任主任..

只是透過他說明當時的情況....與文章有一部分的出入........

丁學長 ...


這事小弟也是可以證實的, 因小弟正是該連的輔導長!

bmw5568 發表於 2012-5-14 20:05:12

如果這是真的,那少將可能瘋了吧!學弟在役曾戊守秀*橋哨勤務,也曾攔過好馬747廂車,當時除了駕駛外押車是上士,後座最小的中校,好像有一個少將其餘都是中.上校剛開始有一點緊張,但回神後馬上問長官好,並報告長官只是例行檢查即隋行放車也

jiko1133 發表於 2012-5-15 09:28:19

回覆 12哨 冰之饗宴 的帖子

學長:
   
                        這件事確實是鬧的很大....那時汐止排只有中尉副連長..在這過程當中副連長必須要
                        面對好多(星星)和(泡泡)的長官..我相信當時副連長壓力真的好大:htwl: ..到如今我還很新
                        賞他的氣魄..想到當初的情節只有在電影才看的到..沒想到在現實生活中真的發生了
                        :sppt:

jiungo.5197 發表於 2017-5-13 23:32:11

看完這帖,原來327營還經歷這檔事,保衛首都安全,維護首長安全,是憲兵的責任,事情發生在327營,我∼與有榮焉∼∼

[ 本帖最後由 jiungo.5197 於 2017-5-13 23:34 編輯 ]

155262 發表於 2017-5-14 19:22:46

當年只要是武裝部隊進入(過境)台北市都要向警總台北衛戍區(承辦單位警備處衞戍組~收件地點博愛路警總公共關係室)呈送詳細資料    單位   帶隊官姓名級職      人數      攜行裝備武器彈藥         目的(地)~移防命令副本   申請核可      火車鐵運亦不例外       這是標準作業程序行之有年

[ 本帖最後由 155262 於 2017-5-14 19: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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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憲兵故事-獵鷹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