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3833 發表於 2008-6-25 10:33:43

保全警勤之討論

一般警衛(保全)有許多是由憲退擔任
相信本論壇中弟兄
也有任職此工作
例如我同梯”安南區”同學
就是前某大保全高級幹部
今天希望大家來討論其合法與合理性
更懇請曾與接觸保全業學長給予指導
到底警衛權限為何?

案例一
我公司隔壁A公司去年大興土木進行擴廠
他們請了兩家保全共同維護若大廠區
甲保全比較貴
負責大門進出與廠區保全(含系統監控)
乙保全則比較便宜
只負責工地車輛進出及人員進出管制
因為施工車輛及人員眾多
工人車輛就在A公司附近亂停一通
維X比..檳榔渣..藥酒瓶..飲料罐..香菸盒以及便當+早餐袋亂丟
A公司常接到居民及我廠投訴使其高層很不高興
除要求包商自制外(罰款根本沒用)
遷怒於兩家保全公司未善盡警衛職責
這兩家保全當然被狠刮
兩家的保全現場主管於是共同想出了一個很天才式的想法
就是把A公司週邊道路用紅繩子給圍了起來而不讓工人停放
正當他們還站在一起得意自己聰明式的想法並享受眼不見為凈的成果時
我跟A公司的主管也同時到達他們的共同警衛室
原因是稍早我看到我公司門口及周邊停滿車輛馬上去電A公司某官
A公司某官也很納悶今天哪來這麼多車
於是相約到警衛室了解
到了現場終於明白原因
我很不高興的對著兩家不同制服保全說…
「這是公家馬路..你們無權這麼做..何況你們只是把車子趕到我工廠及周邊鄰居的家門口而已」
當然
A公司某官接著開罵
最後是兩家保全公司派主管到A公司去立正手貼好

案例二
同樣也是A公司
我們前面馬路只有雙向而非四線道
每次上下班尖峰他們警衛會把東向直行車檔下而讓西向上班車輛左轉進入其廠區
坦白講
警衛+我們+他們的上下班同仁也都只是混飯吃的上班族
讓他們先行又何妨?
讓大巴先進廠也是合理
畢竟大巴會影響整條西向道路的堵塞
只是狀況越演越烈
白目警衛也越來越多
有時只是為了他們1~2部員工機車左轉進廠便檔下我們直行的好幾部汽機車
更扯的是…
我們直行車都到了他家門口他也照擋(希望這警衛不是憲退)
原因只是有小綿羊或是高官的BMW左轉進廠
我們的出貨大卡車司機及同仁又找上我申訴(其實我自己也受不了)
於是再度衝去警衛室理論去
他們見到我又是頭皮發麻
我發完牢騷後撂下嚴重警告
再亂擋車我就跟A公司直接投訴
我臨走前還多問了一句…
「這裡有沒有憲退的?」
他們:「憲退的今天休假」(還好)
我還順便提醒他們安全…
我委婉的建議說…
「你們服勤交管姿勢也不對..總是”屁股對著我們”在交管..車衝上來都不知道」
之後
他們亂擋車情況改善許多
只是交管動作沒變
依舊還是”屁股對著我們”在交管而持指揮棒的右手指向他們廠區做引導…

案例一沒什麼爭議性
簡單講就是這兩家保全的共同”聯合警衛”毫無指揮與督導機制
導致警衛為所欲為
竟然自私的只想”自掃門前垃圾”而圍路趕車
結果就是長官被叫進去”拉正”
案例二就值得討論與研究
一、        警衛是否有權”站在馬路上”指揮交通?
二、        因為警衛站在馬路中間而傻傻的背向直行車輛而遭撞擊之肇責?
三、保全警衛人員是否應該有檢核甚至是執照制度來建全其範圍來作為保障從業人員?
四、廣義而言..是否任何人穿上制服+背心+指揮棒就等於有權上馬路進行交管?

我無意挑戰現行法律制度面或與從事保全業之學長們抬槓
就”憲兵觀點”來看待此案例進行討論
畢竟非執法人員來執法
確實有其爭議性

老潘 發表於 2008-6-25 13:05:58

小弟住宅附近有一所安親班,請一個60多歲的阿杯,在教職員下班的時候控管交通,擋住左右來車,讓教職員的自用車優先開出。

阿杯的穿著是:戴警用勤務帽、穿反光背心、手持交管棒、哨子一只,最突兀的是腳穿夾腳塑膠拖鞋....
阿杯擋車的時候使命的吹動哨聲..嗶.嗶..嗶,過往的大小車輛看到一個年邁的阿杯在控管用路權,年紀那麼大了,尊重禮讓一下,大部分都會把車停下,我還真的憂心阿杯的安全,因為總有不願意讓的車不願減速,那麼阿杯就會很危險....

那麼這位阿杯是否有權力在路口攔住雙向來車呢?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只能由”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稽查任務人員指揮。”和道陸交通處罰條例都有明確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或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所以保全公司在現行法令上面應該是沒有賦給管制路權的公權力的。

只是台灣長期以來因為公權力不彰,只要不是直接影響人身權益,大家也都得過且過習慣了,警察也只是爭隻眼閉隻眼。
可能因為時機不好,現在攤販激增!賣燒土豆或雞排很多就擺在人行道上或十字路口轉角處,擺在人行道上的,行人只得閃到機車道再回到人行道,小心不要倒楣被機車撞到就好了....
至於在十字路口的攤販,實在是是很嚴重導致交通安全事故的隱憂,因為轉彎汽車不注意撞到的機會很大,如果到時候真的發生事故,不知道要誰賠給誰?!攤販說你撞到我,但本來路口轉角就不能設攤的,那麼就盧來盧去啦∼∼:xd:

小天天 發表於 2008-7-17 19:40:50

學弟我今2月底前還在擔任保全
依保全公司規定
在廠區內保全權力可以限制任何的動作
以不違規公司規定之內容其管轄區內
在非其管轄區內不具有任何公權力
在道路上指揮交通時也不具有指揮權
所以保全只有在管轄區內有管轄權
只要出管轄區外就沒有任何的權力了

小天天 發表於 2008-7-17 19:43:19

忘了說補充說明
現在保全執照還不是很普遍
所以公司並沒有規定從事保全人員需要有執照才能當
有些公司會叫主管去考出來
但是基層保全人員不一定每個人都有執照
以我所知道的有執照的人並不會薪水比較高
所以去報考執照的人不多
以其他執照來講
執照多薪水相對的就多
但是保全執照並不會對你從事保全這份工作來加薪
它只是有來確定你是一位有執照的保全人員

[ 本帖最後由 小天天 於 2008-7-17 20: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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