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en0513 發表於 2008-6-24 08:29:24

原帖由 ufan0224 於 23-6-2008 03:3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羨慕
這些槍枝在如果在台灣無照持有隨便一枝都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偏偏台灣申請持有這些槍枝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
抄錄槍砲條例第七條:
第7 條   
   ...

美國不但各州槍法不同,各城市也有自己一套法令
例如伊利諾州槍照是五年有效,每次換照只需us$5.00.但此照只有擁有及購買權而沒有佩帶權.
如出去打靶或打獵,槍必需裝盒上鎖與子彈分開,放在車後TRUNK裡.
在伊利諾州內的芝加哥市市民不能擁有手槍.雖槍管制這麼嚴,但每天總有人死在槍下.

cjen0513 發表於 2008-6-24 08:37:33

原帖由 小智 於 23-6-2008 07:4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哇咧!太屌了!承如 Sharka 學長所言,
學弟看見學長的收藏,真的是口水直流啊!
其中我最感興趣的是 ......

M-1 A1 Carbine
http://img299.imageshack.us/img299/4007/img0099lr5.jpg
這支也是我少數喜歡的第 ...

報告小智學長

不知你所謂的陸戰型是否是最左邊這把?
http://img299.imageshack.us/img299/7115/img0115pa2.jpg

cjen0513 發表於 2008-6-24 08:47:35

原帖由 nyterry 於 23-6-2008 12:2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你好嗎?很精彩的收藏,既使在這裡購買手槍,現在也是不容易了!
我也曾經著迷收藏槍械,911後nypd大舉清理民間槍枝,我都賣給
警察局了,只留下一把45保衛家園.看了這些照片回味無窮.最近
又迷上paintball,聊勝於無.可是 ...

nyterry 兄
很久不見,很高興看到你.

很遺憾NYC和Chicago一樣槍管制太嚴.

這是我不住城裡的最大原因.

Joe 發表於 2008-6-24 08:58:36

原帖由 cjen0513 於 2008-6-24 07:5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山魈學長

.
至於AK-47半自動型並不違法.80年代一支中國製全新AK-47帶刺刀及兩個彈夾在gun show(槍及軍品的跳蚤市場)只有US$200.00左右.當時沒買賓 ...
報告學長
AK-47半自動在美國好像叫SRS,
是中國製的
在密蘇里州這裡買賣都合法
這裡的居民還拿來打獵
密蘇里是打獵的天堂,鹿、火雞、松鼠、山豬任君挑選
學長您要不要考慮拿軍火來這裡消耗一下?

Joe 發表於 2008-6-24 08:59:19

原帖由 cjen0513 於 2008-6-24 07:5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山魈學長

.
至於AK-47半自動型並不違法.80年代一支中國製全新AK-47帶刺刀及兩個彈夾在gun show(槍及軍品的跳蚤市場)只有US$200.00左右.當時沒買賓 ...
報告學長
AK-47半自動在美國好像叫SRS,
是中國製的。如資訊有誤,請學長指正。
在密蘇里州這裡買賣都合法
這裡的居民還拿來打獵
密蘇里是打獵的天堂,鹿、火雞、松鼠、山豬任君挑選
學長您要不要考慮拿軍火來這裡消耗一下?

[ 本帖最後由 Joe 於 2008-6-24 09:55 編輯 ]

sharka 發表於 2008-6-24 10:44:55

cjen0513學長上過北美最高麥肯尼峰,實在是讓小弟佩服不已,尤其在當年的物質環境與裝備下,能有此成就,是台灣所有人、所有登山愛好者的光榮。
沒想到猶瑪在那個時候就有咧:titter:
學長文章後面的挑戰阿空加瓜後來有成行嗎?

cjen0513 發表於 2008-6-24 11:33:46

原帖由 Joe 於 23-6-2008 18:5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學長
AK-47半自動在美國好像叫SRS,
是中國製的。如資訊有誤,請學長指正。
在密蘇里州這裡買賣都合法
這裡的居民還拿來打獵
密蘇里是打獵的天堂,鹿、火雞、松鼠、山豬任君挑選
學長您要不要考慮拿軍火 ...

報告Joe學長

我想應該叫SKS.

我第一次打火雞即是在密蘇里州.是個漂亮的好地方.
不知你離St.Louis多遠?有空來芝城時請告知

cjen0513 發表於 2008-6-24 11:42:04

原帖由 sharka 於 23-6-2008 20:4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cjen0513學長上過北美最高麥肯尼峰,實在是讓小弟佩服不已,尤其在當年的物質環境與裝備下,能有此成就,是台灣所有人、所有登山愛好者的光榮。
沒想到猶瑪在那個時候就有咧:titter:
學長文章後面的挑戰阿空加瓜後 ...

謝謝!
Sharka學長過獎了. 1974年那時的McKinley(Denali)是與目前不同.

Juma很早就有但手柄沒目前的堅硬耐用.
Sharka兄可否也交換一下心得?

ufan0224 發表於 2008-6-24 12:37:31

回十哨學長的話:

罰五千元應該還好>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之一
   (第一項)具打擊底火且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者,為模擬槍。模擬槍,足以改 造成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查禁。
            (第二項)模擬槍之輸入,應先取得內政部警政署之同意文件。
            (第三項)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第一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處      新臺幣五十萬元 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併命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但專供外銷及
            (第四項)研發並向警察機關報備者,不在此限。
          (第五項)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第六項) 改造模擬槍可供發射金屬或子彈,未具殺傷力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
            鍰。
            (第七項)警察機關為查察經公告查禁之模擬槍,得依法派員進入模擬槍製造、儲存 或販賣場所,並應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其零組件、成品、半成品、各 種簿冊及其他必要之物件實施檢查,並得詢問關係人。
            (第八項)前項規定之檢查人員於執行檢查任務時,應主動出示身分證件,並不得妨 礙該場所正常業務之進行。
            (第九項)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六項之檢查或提供資料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檢查。
         (第十項) 公告查禁前已持有第一項模擬槍之人民或團體,應自公告查禁之日起六個 月內,向警察機關報備。於期限內完成報備者,其持有之行為不罰。
            (第十一項)第一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沒入之。但專供外銷及研 發並向警察機關報備或前項情形者,不在此限
-----------------------------------
該條第一項雖然稱授權公告查禁足以改造成有殺傷力槍枝之模擬槍
但是什麼是足以改造成有殺傷力槍枝之模擬槍以目前我看是什麼破槍都有可能因為在台灣只要每平方公分動能超過二十焦耳就有殺傷力
這種殺傷力連BB槍都能輕易達成

sharka 發表於 2008-6-24 14:23:34

原帖由 cjen0513 於 2008-6-24 11:4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謝謝!
Sharka學長過獎了. 1974年那時的McKinley(Denali)是與目前不同.

Juma很早就有但手柄沒目前的堅硬耐用.
Sharka兄可否也交換一下心得?

報告學長,小弟雪地登山經驗才兩次,沒辦法,有下雪時交通不通,下完時又塞的要命,實在是必須要天時地利人和才能遇上。
當時的雪地教練是社團老學長來帶的,不過也沒受訓很久,有時間上的限制,無法深入。
看學長在救國團的訓練,該不會就是日後的「中級山營」以及「雪地攀登訓練」這兩支訓練隊伍的前身。
攀岩已經沒有在爬了,岩鞋、粉袋都收著,是自己不長進就是了。
Juma第一次使用是在大砲岩,做普魯士攀登時的再確保用,雪地裡則沒機會用,因為台灣雪地要結繩隊的機率太小了。
目前最大的願望就是到珠峰的BC去看看聖山就滿足啦:titter:
頁: 1 2 [3] 4 5
檢視完整版本: 我的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