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記錯的話,支援0414專案,我們連長教我們真的必須開槍時,對準目標物,
一定要開兩搶,因為需要開槍一定是,代致大條了,對空鳴槍後再瞄準可能
來不及了 ,SO開兩槍是為了自保也為了報告好寫,這是歪理嗎?
但有幾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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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竹憲兵隊 上哨 都跟大家一樣是 11發子彈, 第一發是空包彈.
在南寮晚上出 靖南專案勤務 也是 11發子彈, 第一發是
空包彈. 也是嚴格規定遇 緊急狀況 一定要 先對空 鳴槍
才可以 開第二槍 打實彈, 你說的開兩槍…
有 ! 班長 學長有教!
但那屬於私下的 教導與默契, 不符合衛哨勤務的 用槍時機.
用槍時機:
1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
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
3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
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4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
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5要犯逃脫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用槍要領:
1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2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3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4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5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營長官
說真的, 你要守 用槍時機, 歹徒要嗎?
他會問你 等你 實施 用槍時機準則後 才 動你嗎?
所以 為了自保 才有 連開兩槍的 自我保護方法產生.
萬一真的有 開兩槍的情況, 這就要睜眼說瞎話…
一定要說第一槍有對空鳴槍…
事實上是 兩槍 都 對準目標開.
但真的碰到狀況 開了兩槍的話, 可就不能 講實話了…
重點是 --> 一定要強調有對空鳴槍警告
才開第二槍 !
如果你說 兩槍都直接對目標開下去…
後果你就知道了.
一定要先對空鳴槍, 對方還是 侵襲哨兵才可對 對方開槍.
( 歹徒管你這套嗎? 所以 才有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的 開兩槍 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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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警勤務出勤時上彈匣 前 班長清槍會先要大家把 空包彈拿掉, 放在
左胸口口袋 扣好鈕扣, 出勤遇狀況還是 被教導要對空鳴槍.
由於 第一發已是 實彈, 我們出去 遇狀況 都是 " 私底下 " 約定 教好 說好 !
第一槍 打目標 先讓他 失去 威脅動能後, 第二槍 才對空鳴槍 !
一定要創造 有 對空鳴槍的 事實 與 開槍子彈數量 有符合就對了,
( 對目標不管開幾槍 一定要 多加一發 有對空鳴槍的 子彈 就對了)
只是前後順序會在 報告時會 ~ 圈圈叉叉點點點 ~
反正 第一槍 有對空鳴槍 警告 對方就對了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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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開兩槍是要這樣子用的.
遇 致命狀況 要活命 不是 你死 就是他亡.
所以 才有 開兩槍 的 說法.
對外口徑 一定要 強調 第一槍"有對空鳴槍 ".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8-1-31 18:19 編輯 ]
回覆 7哨 cwsb680 的帖子
對於故事中的另一個主角~chc1977~http://www.rocmp.org/thread-8211-1-10.html要對你說聲抱歉~我不是在說你的不是,只是在回想軍中,有親身遇到的,或連上發生的,在短短七百多個日子裡,有許多深刻的回憶中做描述,當然我也是隨著記憶中的情節做一個拼湊的回憶~文章內有造成對你的傷害與不舒服,我願意在這論壇上跟您道歉~對不起!!!!!! 原帖由 vtecwu 於 2008-1-30 16:4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學長!
.38的部分呢我在中壢隊某次服車站班勤務的時候
遇到友軍單位的校級軍官來問中壢車站裡的運輸軍官辦公室在那邊
回答完長官的問題後,長官又問了一個問題,他說,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在用.38喔!
我的回答是 ...
早知道那時跟學長你調換~~~~
我是 好高興聽說我們營在新竹隊 後來去莒園整訓
還聽到風聲說整訓後會去慈湖 心裡真的好高興
只是 最後 事與願違
出莒園就直接拉到高雄衛武營 最後駐守嘉義 :cry2: :cry2:
回覆 10哨 cwsb680 的帖子
您連長所教導的用槍方式和我學長所教導的方式一樣.:victory:雖與法規衝突,但卻能有效的喝阻對方的犯意!!mp01 並保障自身的安全.:handshake
第一發是空包彈,不會傷人,但你對他開槍,能造成對方的心理恐懼而不敢輕舉妄動,:xd:
但第二發不要朝他身體開就是了(瞄對方的四肢),第三發之後就不用客氣了.mp03
這是我們以前學長傳授予我的執勤技巧,mp02
正不正確?(不正確!與法不合)
但確能保護我們自己不受傷害,這才是最重要的.:gud:
至於會不會影響大官們升遷?(管他的,他們的事,):clp: vtecwu 你好 想請問一下 目前232還在6軍團嗎?
我是 232營第一連的 服務在新店 想起來真懷念以前軍禮二年的生活
回覆 哨長 cwsb680 的帖子
良好示範這才是憲兵
憲兵立場 服裝儀容 執勤態度
都是模範
連長下令車號 XXX等3台車是上級單位與憲兵有利害關係不能攔
門哨管制規定每輛車出入皆須聽車登記 除非閃大燈有長官在內
那天本人只是剛下部隊的菜鳥站副哨 只見XXX車呼嘯而過出大門
正哨學長滿臉怒氣 把電動鐵門關至只容半輛車寬度
不久XX車回來了 學長要求司機下車登記罵他車速過快...等等
菜鳥的我疑問的問學長:這是連長下令的不能攔
只聽學長道:死阿步 不尊重我們 我們是憲兵耶 快退伍了管他連長會拿我怎樣...X
後來連長說......車速過快 可以攔 但是一樣不用登記
軍中長官百樣人
回覆 25哨 jimlin1202 的帖子
報告學長232目前應該還是在六軍團吧....:clp:
只知道應該不會在接有關地區憲兵隊的勤務了
大概都已經灑在軍團所屬的各單位去了吧
也有聽說232要解編
但實際的狀況我也不清楚,雖然我家離軍團滿近的
我也沒啥立場跟機會可以去問現在的憲兵營還不是232
實際的狀況,還是要請比較清楚的學長學弟們,在不違反
保密原則下,來告訴我們了
第一發是空包彈...!
裝在槍上的彈夾第一發是空包彈的規定是民國59年王永樹司令任內訂的,我們連上的空包彈都是自行製作的.用鉗子把彈頭取下來,火藥倒出來,然
後把空彈殼裝進槍機內,將底火打掉,彈頭漆成紅色再組回彈殼作成一顆空
包彈. 回覆 Vtecwu :
你好 我本身也住平鎮 雖然離營部很近 已經退伍快20年了 聯絡的同梯的也只有幾位而已
前年還聽說232還在六軍團 經過一年多了也不知道變的怎麼樣了 希望能幫我找回以前的記憶
回覆 29哨 jimlin1202 的帖子
學長您也住在平鎮喔
我家是靠近以前的"龍岡醫院"附近
該營區已經在去改建完成了
猜測應該有可能是軍團炮指部來使用該營區
營部的話,在87年的時候已經從軍團搬出來到
圓環邊上以前的福利站的位置
至於是否已解編.......就不是我們所能瞭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