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當兵放假是一種福利,放假也是要看主官的的作風,在街頭滿是抗爭的年代,放假談何容易,通常最怕晚點名值星官宣佈,
[戰備停休如下........]底下幹聲連連:gun: 唯一的福利就這樣,穿著忍者龜渡過了
到了參加華統演習,放假~似乎是那麼正常點,通常都是08~20全營士官兵皆如此,另外就是5000跑不過的很抱歉,一樣是換裝,跑不好的換紅短褲白汗衫,5000起跑線集合:lol ,先來一趟5000,再做做體能,才能換裝休假,
(:smk: 有那麼簡單嗎?)沒錯,通常這第2梯休假人員都是換裝準備休假,
由裡面梯次最老的士官或士兵帶隊,[聽口令,目標CCK營區大門,跑步~走]
就這樣跑出大門休假去:cry:從硬漢營區到CCK大門少說也有3000,
就這樣要休假,先領13000再出門吧(PS:13000=晨操5000,加強訓練5000+出大門3000)em28 85年初下部隊時,營上當時採取積休方式,
一個月有兩次。(指的是義務役士官兵)。
積休就是兩天兩夜1800~1800。
若是老兵的話;可以提前1600,並延至2100收假。
有結婚的士官兵,則是提前一個晚上1800放假。
而到我快升上兵時,又變為一次積休;兩次點放。
積休就是三天三夜1800~1800。
老兵一樣是提前1600;並延至2100收假。
點放則是0800~2100(老兵及新兵皆是如此)。
不過當時連上有規定,只要勤務及內務出包者,
點放就成了禁足的懲處,無從寬容,
休假日當天,統一小陽台基本教練:L 。
[ 本帖最後由 陳啟志 於 2008-1-20 23:08 編輯 ] 說來說去還是你們比較幸福
小弟當初要退伍時還是(三等士官長)
一個月休4天
(積休變3天)因為當時部隊在花蓮
所以一定要積休(除非是住花蓮的弟兄)
座火車來回要扣掉一天的時間
真正休假在家只剩2天
還好我是士官長可以比照軍官前一天中午就可以走
收假隔天8點以前回部隊 我們古代不是都是八放九收嗎?
士官兵0800放
士官2200收
士兵2100收
軍官因為太高層
我只知道他們大概都是2400收假~~:lol 偏遠地區的我們採積休制-放一週
週四莒光日結束吃完晚飯,可以離營。
週三晚點名前歸營即可。
因為我是軍官不參加晚點所以週四早點名回到連上就行。
PS:在古時候回西部坐車一趟要花十多個小時。 我覺得在硬漢整訓最爽,士官2200收,因為不用晚點名,連長要是爽,還常放我們班長散步假,0800~2200,副班長者沒有:gud: 學長們
我們連上月休4日士官.兵一律1800放.2100收
軍官值星交接完就可走人了
那時連上有2位住在宜蘭縣的學長.月休外加2日的路程假